
“澳門記憶”專題文章校園徵集計劃章程
1. 徵集內容
就讀於本澳中學之學生均可投稿參加,並可邀請老師指導。唯有關專題文章必須為投稿人的原創作品、且未曾公開發表;文章需以中文撰寫,範疇包括但不限於澳門歷史人物和事件、澳門文獻及地圖、澳門世遺及非遺、澳門特色建築及街道、澳門城市及社會發展、澳門行業及社團、澳門昔日生活及風俗文化等。文章內容應具備知識性、可讀性和文化內涵,從多元視角展現澳門的歷史脈絡與社會變遷,傳播繽紛多彩的澳門故事。
2. 撰稿格式
2.1 結構及字數
- 來稿需提供100-150字的引言,2至4個關鍵詞;
- 專題文章每篇字數約800至3,000字;
- 來稿請以MS Word或其他相容軟體編輯,中文字體使用“新細明體”,英文字體使用“Times New Roman”;
- 可按需要分節編寫,按照編號一、(一)、1.、(1)......之順序排列。
- 內文字數約2,500至5,000字,可按需要分節編寫,按照編號一、(一)、1、(1)......之順序排列。
2.2 插圖及影音
- 整篇專題宜配上3幅或以上的圖片,可包含錄音及影片資料;
- 請使用已獲授權的圖片或影音資料,如自行拍攝、“澳門記憶”文史網或開放來源的圖片,也可洽詢版權所有人同意授權;但所有圖片或影音資料務必於文檔中註明來源、出處或授權情況;
- 請將圖片或影音加插於文檔內、隨內文排版,其說明文字置於圖片/影音下方;
- 除了專題文章檔案,請另外附上有關圖片/影音的檔案,並簡列作品責任者及圖中倘有之人物、時間、地點、簡介等資料,以便收錄於“澳門記憶”文史網之數據庫。
2.3 引文及注釋
- 請妥善註明引文及參考文獻之來源及出處,包括作者、年代/日期、文章標題/圖書名稱、出版資訊等;
- 獨立引文以標楷體表示;引用書目資料以註釋標示,註釋文字及參考文獻置文後;
- 引用外文人名、著作時,請加上括號補充原文資料。
3. 參加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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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凡就讀於本澳中學之學生,如有意參與者,請填妥“‘澳門記憶’專題文章校園徵集計劃參加表格”,連同專題文章、學生證副本電郵至MacauMemory@fm.org.mo,主旨註明“‘澳門記憶’專題文章校園徵集計劃”,文章檔名請以“作者姓名_文章標題”命名,如插圖或影音檔案較大,歡迎透過雲端或其他協商方式傳送。
3.2 獲採納錄用的文章,澳門基金會在收到投稿後的四個月內將以電郵通知;逾時未獲通知即不獲採納。
4. 評審
- 所有稿件經“澳門記憶”文史網編輯部根據內容質量、趣味性及創意、可讀性及章節結構等,通過後始予刊登及按評級支付稿酬。
5. 著作權及稿酬
5.1 參與本計劃的專題文章如經“澳門記憶”文史網採納,將按評級支付每篇500至1,000澳門元的稿酬;倘多於一位作者,稿酬由各合寫作者平分。該文章如有指導老師,該老師獲每篇300澳門元之指導費用。
5.2 澳門基金會保留對文章採納、編輯和刊登的權利。經採納的文章,其著作權歸澳門基金會所有,澳門基金會可在包括但不限於屬下網站、相關電子媒體,以及在各種文化推廣活動中與大眾分享,惟須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的署名權。另外,如作者作任何目的之出版、發表、轉載、翻譯等須徵得澳門基金會同意。
5.3 文章內容如需合理地引述他人作品,務必在合理使用範圍內,並避免引述過長內容,同時註明作者、作品標題、作品所有權者、出處等資料來源,如引用涉及較長的文本或明確不可複製的內容或圖像,請先取得原作者及作品所有權者之同意。所有責任由作者自行承擔,澳門基金會概不負責。
6. 注意事項
6.1 參加者須閱讀並同意接受本章程、《“澳門記憶”授權條款》及《“澳門記憶”私隱政策》的內容。
6.2 對於參加者提交的文章,不符合《“澳門記憶”網站使用條款》的資料將不獲採納,同時,若文章涉及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利或其他不法行為,澳門基金會有權不作採納。
6.3 澳門基金會擁有對本計劃章程、所列細則、對文章採納與否之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
7. 查詢
- 可聯絡澳門基金會,電話:853-87978500;傳真:853-28725688;電郵:MacauMemory@fm.org.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