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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亞太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在第四十六屆世界遺產大會舉辦期間,揭曉2024年《全球世界遺產教育創新案例獎》獲獎名單,“澳門記憶”獲“卓越之星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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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記憶”推出“浮光百年 承載輝煌──新馬路街區圖片徵集”,聯乘新馬路街區內的多個商戶,誠邀市民分享有關新馬路的老照片和相關回憶,徵集期由即日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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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獎問答遊戲的得獎結果出爐!每位得獎者可獲珍藏版古地圖澳門通乙張。澳門記憶團隊已透過得獎者註冊會員時登記之流動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發送得獎通知,再次感謝會員們的支持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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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
歷史上的
1498

弘治十一年(1498年1月22日─1499年2月9日)3月初,瓦斯科•伽瑪船隊到達東非莫桑比克島(Moçambique Island)。4月初,來到蒙巴薩(Mombaça)。4月16日,抵馬林迪(Malindi)。5月20日,船隊到達印度馬拉巴爾海岸(Malabar Coast)的卡利卡特(Calicut),在卡利卡特居停3個月,並向卡利卡特執政者薩莫林(Çamorym)遞交葡國國王要求建立貿易關係的國書。由於摩爾人的反對,雙方談判未成功。

1498

弘治十一年(1498年1月22日─1499年2月9日)3月初,瓦斯科•伽瑪船隊到達東非莫桑比克島(Moçambique Island)。4月初,來到蒙巴薩(Mombaça)。4月16日,抵馬林迪(Malindi)。5月20日,船隊到達印度馬拉巴爾海岸(Malabar Coast)的卡利卡特(Calicut),在卡利卡特居停3個月,並向卡利卡特執政者薩莫林(Çamorym)遞交葡國國王要求建立貿易關係的國書。由於摩爾人的反對,雙方談判未成功。卡利卡特(Calicut),在中國古籍中稱為古里,是印度南部喀拉拉邦第三大城市,昔日的馬拉巴爾地區的一部分。古里國王稱號。梵文原意為“海”,在馬拉巴爾文中引申作“海王”。蘇拉馬尼亞姆:《葡萄牙帝國在亞洲:1500─1700政治和經濟史》第3章,第67—68頁。

1581

自從一五八一年四月十六日,西班牙國王菲臘二世將葡萄牙本國併吞後,自號為葡王菲臘二世。而澳門葡人不甘臣伏,遂有澳葡主教賈尼路,發起組織澳門議事局之舉,實行自治,以保存澳葡獨立精神。直至一六四零年十二月一日復國後,六十年來,澳門未嘗遭到西班牙武力干涉。蓋西班牙王亦知道葡人居澳門,是得蒙中國皇帝特許,不容他人佔據者,所以不敢妄動耳。惟舊日中國對西歐各國情形,多認識不清,如《中國交通史》云:“明人對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初皆稱為佛郎機,其後迺有(葡都麗家)及(干係臘)之分耳。”《澳門紀略》又云:“佛郎機,後又稱干臘國,今稱弗郎西,或曰法郎西。”蓋明人竟以葡萄牙與西班牙兩國,矇混為一,而不知葡萄牙實被西班牙併合為一也。對於西班牙不敢妄動澳門事,如李燕伯刺史《以澳葡情形上當道書》所謂:“……後來葡夷東南洋所立埔頭,悉為諸夷所奪據,僅恃澳門一區,藉各國之利以為利,其不為他夷所據者,實我庇護之恩也。”後來葡王約翰四世復國後,竟以此次澳門效忠,迺歸功於澳葡市民,尤以為澳門市議事局之獨立,最具效力,特於一六五四年敕令本處俾利喇將軍,題一額曰:“上帝名城,尊榮無比。”“Cidade Do Nome De Deus,Não Ha Outra Mais Leal.”該額懸諸議事亭入門堂中之石級門頭處,以旌表揚云。可是在一五八一年至一六四零年之六十年中,西班牙國王雖併吞了葡萄牙國土,但仍未忘懷其遠東居留地──澳門。蓋西班牙對遠東素具野心,觀其佔領呂宋時,據《中西交通史料匯篇》嘗稱:“西班牙國王以太子菲臘伯(Philip)之名,名麥哲倫所至之羣島為菲律賓,終查理之世,西班牙艦隊凡三至菲律賓云。”故西班牙國王菲臘四世,對遠東葡人居留之澳門,亦未嘗不思染指,蓄謀欲攫為己有者,其證據現仍俱在。當澳葡將擴充議事亭,增設博物館時,曾向澳門各處搜羅有關歷史紀念之石刻碑碣,以資陳列。當時嘗在本澳下環街之爛花園中,尋獲一件西文石碑,其文譯意大約為:“菲臘四世皇朝,此炮臺上尉蘇沙賈七度置石。時一六三三年。”案此碑首書菲臘四世,蓋西班牙國王菲臘四世即是葡王菲臘三世,而葡王絕無菲臘四世,是即此碑以西班牙王統治作紀錄。蘇沙賈士度定必是親西份子,被任命為此炮臺守尉,而擬於一六三三年舉事,佔領澳葡某一炮臺者。後來不知因何緣故,未有發作,致此碑終於埋沒在下環街之爛花園中耳。據高美士之《澳門史略》有云:“當西班牙王菲立四世──即兼葡王菲立三世,蓋着王冠為葡王的當兒,年紀僅十六歲。西國國民號他為‘偉大者’,這是因他秉政期內,歐洲的版圖,幾是操於西國掌握裏。”又云:“不惜將葡國國力,降為一附庸地位,稱為西國之一省。”又有謂:“所以派出許多西班牙衛戍隊,進屯各地炮臺,以為監視。”由此觀之,當時西王菲臘四世,雄霸歐洲,視葡若附庸。其對澳葡握有之炮臺,寧肯放過,故委賈士度為守尉。而在一六三三年,正是葡國淪陷於西班牙武力下之時代也。現該碑尚砌在議事亭壁間,可為歷史攷據。

1581

攷明朝嘉靖年間,葡人最初來居澳門者,約有九百人。當時之澳門,不過被視作一個市舶貿易站耳,所以一切事件,初皆聽命於我國,澳葡祇有一位所謂代權官,來代表其葡國政令,遇有任何設施,得在議事亭奉商於我國官吏而已。後來民事漸繁,澳葡迺從中選出一位富商名比利喇(Diago Pereira)做本處首領,同時並選出馬力加(Malaca)副主教傳道神甫等,組設本處的民事及教會組織,故時常在議事亭來商討建設計劃。惟因比利喇一向不肯受葡萄牙本國政府節制,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嘗稱:“葡王為求中國皇帝准其在中國自由傳教起見,本擬選派旅澳之比利喇赴中國,但當印葡總督奉諭命其出發時,比利喇已被澳門葡人公選為澳葡首領,不受印葡總督命令。後來事聞於葡王,以其未獲葡國許可,擅受民衆推選,怒其藐視王法,因於一五六三年以敕令廢其職,惟迄至一五八七年比利喇依然在任,足見當時王令之不行也。”蓋葡萄牙本國自從一五八一年起,至一六四零年止的六十年內,其本國國土已完全被西班牙王吞併,而葡主亦要流亡到巴西去矣。當一五八三年之際,澳葡主教賈尼路(D.Belchior Carneiro)為著欲保存澳門獨立地位起見,遂召集澳葡民衆大會,議決以民選自治制度治理澳門。規定檢事一人,判事二人,長老三人,均從澳葡民衆選任。得到印葡總督認可,迺於翌年(一五八四)組成,正名為“澳門議事局。”一五八二年(即明朝萬歷十年),澳葡於議事亭內籌劃民選自治,組織議事局。 明朝兩廣總督陳瑞知之,曾下令召澳門主教,及議事局判事委黎多前來詰責。據葡人朱薩士之《澳門史》載稱:“一五八二年,方當澳門葡人正式公開繳納地租與中國政府之際,有閩籍兩廣總督,以葡人在澳妄自濫使行政法權,有違中國皇帝恩准葡人居留澳門之初衷,特召澳門主教民政長官及議事局判事等前去詰責。初時各人擬不應召,奈為顧全澳門葡人安全計,迺不得不選派天主教教士駱基勞(Migue Ruggiero)及彭尼拉(Matthias Penella)二人,携備天鵝絨、鏡子等名貴禮品前去,奉呈兩廣總督,藉邀歡寵;並鄭重陳明澳葡臣服中國,對憲令弗敢有違,始蒙兩廣總督,許其無事焉。”查《廣東通誌》職官條有:陳瑞,福建長樂人,進士,萬曆九年以兵部尚書,兼副都御史,任兩廣總督云。惜其以巍巍高官,竟貪圖小利,不能徹底追究,致養成後憂,殆澳葡素來賄賂之手法勝利歟!後來至一五八六年,由印葡總督奉葡王詔論,授澳門議事局以特許狀,准其依照印度柯枝市制,試行組織。迨後更得到統治葡萄牙之西班牙王承認,迺於一五九五年三月三日,正式成立為“澳門市議事局”,或稱澳門市政廳,或俗稱金巴喇。

1581

攷明朝嘉靖年間,葡人最初來居澳門者,約有九百人。當時之澳門,不過被視作一個市舶貿易站耳,所以一切事件,初皆聽命於我國,澳葡只有一位所謂代權官,來代表其葡國政令,遇有任何設施,得在議事亭奉商於我國官吏而已。後來民事漸繁,澳葡迺從中選出一位富商名比利喇(Diago Pereira)做本處首領,同時並選出馬力加(Malaca)副主教傳道神甫等,組設本處的民事及教會組織,故時常在議事亭來商討建設計劃。惟因比利喇一向不肯受葡萄牙本國政府節制,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嘗稱:“葡王為求中國皇帝准其在中國自由傳教起見,本擬選派旅澳之比利喇赴中國,但當印葡總督奉諭命其出發時,比利喇已被澳門葡人公選為澳葡首領,不受印葡總督命令。後來事聞於葡王,以其未獲葡國許可,擅受民衆推選,怒其藐視王法,因於一五六三年以敕令廢其職,惟迄至一五八七年比利喇依然在任,足見當時王令之不行也。”蓋葡萄牙本國自從一五八一年起,至一六四零年止的六十年內,其本國國土已完全被西班牙王吞併,而葡主亦要流亡到巴西去矣。當一五八三年之際,澳葡主教賈尼路(D.Belchior Carneiro)為著欲保存澳門獨立地位起見,遂召集澳葡民衆大會,議決以民選自治制度治理澳門。規定檢事一人,判事二人,長老三人,均從澳葡民衆選任。得到印葡總督認可,迺於翌年(一五八四)組成,正名為“澳門議事局。”一五八二年(即明朝萬歷十年),澳葡於議事亭內籌劃民選自治,組織議事局。 明朝兩廣總督陳瑞知之,曾下令召澳門主教,及議事局判事委黎多前來詰責。據葡人朱薩士之《澳門史》載稱:“一五八二年,方當澳門葡人正式公開繳納地租與中國政府之際,有閩籍兩廣總督,以葡人在澳妄自濫使行政法權,有違中國皇帝恩准葡人居留澳門之初衷,特召澳門主教民政長官及議事局判事等前去詰責。初時各人擬不應召,奈為顧全澳門葡人安全計,迺不得不選派天主教教士駱基勞(Migue Ruggiero)及彭尼拉(Matthias Penella)二人,攜備天鵝絨、鏡子等名貴禮品前去,奉呈兩廣總督,藉邀歡寵;並鄭重陳明澳葡臣服中國,對憲令弗敢有違,始蒙兩廣總督,許其無事焉。”查《廣東通誌》職官條有:陳瑞,福建長樂人,進士,萬曆九年以兵部尚書,兼副都御史,任兩廣總督云。惜其以巍巍高官,竟貪圖小利,不能徹底追究,致養成後憂,殆澳葡素來賄賂之手法勝利歟!後來至一五八六年,由印葡總督奉葡王詔論,授澳門議事局以特許狀,准其依照印度柯枝市制,試行組織。迨後更得到統治葡萄牙之西班牙王承認,迺於一五九五年三月三日,正式成立為“澳門市議事局”,或稱澳門市政廳,或俗稱金巴喇。

1581

自從一五八一年四月十六日,西班牙國王菲臘二世將葡萄牙本國併吞後,自號為葡王菲臘二世。而澳門葡人不甘臣伏,遂有澳葡主教賈尼路,發起組織澳門議事局之舉,實行自治,以保存澳葡獨立精神。直至一六四零年十二月一日復國後,六十年來,澳門未嘗遭到西班牙武力干涉。蓋西班牙國王亦知道葡人居澳門,是得蒙中國皇帝特許,不容他人佔據者,所以不敢妄動耳。惟舊日中國對西歐各國情形,多認識不清,如《中國交通史》云:“明人對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初皆稱為佛郎機,其後迺有(葡都麗家)及(干係臘)之分耳。”《澳門紀略》又云:“佛郎機,後又稱干臘國,今稱弗郎西,或曰法郎西。”蓋明人竟以葡萄牙與西班牙兩國,矇混為一,而不知葡萄牙實被西班牙併合為一也。對於西班牙不敢妄動澳門事,如李燕伯刺史《以澳葡情形上當道書》所謂:“……後來葡夷東南洋所立埔頭,悉為諸夷所奪據,僅恃澳門一區,藉各國之利以為利,其不為他夷所據者,實我庇護之恩也。”後來葡王約翰四世復國後,竟以此次澳門效忠,迺歸功於澳葡市民,尤以為澳門市議事局之獨立,最具效力,特於一六五四年敕令本處俾利喇將軍,題一額曰:“上帝名城,尊榮無比。”“Cidade Do Nome De Deus,Não Ha Outra Mais Leal.”該額懸諸議事亭入門堂中之石級門頭處,以旌表揚云。可是在一五八一年至一六四零年之六十年中,西班牙國王雖併吞了葡萄牙國土,但仍未忘懷其遠東居留地──澳門。蓋西班牙對遠東素具野心,觀其佔領呂宋時,據《中西交通史料匯篇》嘗稱:“西班牙國王以太子菲臘伯(Philip)之名,名麥哲倫所至之羣島為菲律賓,終查理之世,西班牙艦隊凡三至菲律賓云。”故西班牙國王菲臘四世,對遠東葡人居留之澳門,亦未嘗不思染指,蓄謀欲攫為己有者,其證據現仍俱在。當澳葡將擴充議事亭,增設博物館時,曾向澳門各處搜羅有關歷史紀念之石刻碑碣,以資陳列。當時嘗在本澳下環街之爛花園中,尋獲一件西文石碑,其文譯意大約為:“菲臘四世皇朝,此炮台上尉蘇沙賈七度置石。時一六三三年。”案此碑首書菲臘四世,蓋西班牙國王菲臘四世即是葡王菲臘三世,而葡王絕無菲臘四世,是即此碑以西班牙王統治作紀錄。蘇沙賈士度定必是親西份子,被任命為此炮台守尉,而擬於一六三三年舉事,佔領澳葡某一炮台者。後來不知因何緣故,未有發作,致此碑終於埋沒在下環街之爛花園中耳。據高美士之《澳門史略》有云:“當西班牙王菲立四世──即兼葡王菲立三世,蓋着王冠為葡王的當兒,年紀僅十六歲。西國國民號他為‘偉大者’,這是因他秉政期內,歐洲的版圖,幾是操於西國掌握裡 。”又云:“不惜將葡國國力,降為一附庸地位,稱為西國之一省。”又有謂:“所以派出許多西班牙衛戍隊,進屯各地炮台,以為監視。”由此觀之,當時西王菲臘四世,雄霸歐洲,視葡若附庸。其對澳葡握有之炮台,寧肯放過,故委賈士度為守尉。而在一六三三年,正是葡國淪陷於西班牙武力下之時代也。現該碑尚砌在議事亭壁間,可為歷史攷據。

1598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2月6日─1599年1月26日)4月15日,意大利人弗蘭西斯科•卡萊蒂(Francesco Carletti)及其父安東尼奧•卡萊蒂(António Carletti)來到澳門。卡萊蒂父子是1596年3月25日離開墨西哥城,當年6月初抵達菲律賓,當時他們向西班牙總督表示要前往澳門時,遭到了對方的禁止。於是他們被迫於1597年5月從馬尼拉乘船前往日本長崎,在長崎停留至本年3月3日離開,然後抵達澳門。同船來的還有幾位葡萄牙人。16日,兩父子即被逮捕,並被關押審訊3天。這是為了嚴格執行禁止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貿易的命令,因為他們曾在菲律賓逗留。後來,卡萊蒂父子繳納了一筆保金後,始獲釋放,並規定他們遇到適當船期,須馬上前往葡屬印度。7月20日,安東尼奧•卡萊蒂因患重病逝世,埋葬在澳門主教座堂大祭台對面。弗蘭西斯科•卡萊蒂在澳門逗留了一年多時間,並將他所見到的澳門及廣州交易會記錄在他的著作《周遊世界評說》中: 澳門是一座小城,既無城牆,又無城堡,只有一些葡萄牙人的房屋。它名叫上帝聖名之城,盡管靠近中國,卻由一個葡萄牙首領統管。該首領每年由果阿派遣,攜帶葡萄牙王室的護照及國王的指令,對在那里居住的葡萄牙人執法。澳門除了主教所在的大教堂外,還有聖方濟各會、聖多明我會和聖奧斯定會的教堂與修院,但只有少數兄弟,這是因為滯留在澳門的少數葡萄牙人的每日支出全部要靠捐贈生活。此外還有耶穌會的修道士,他們擁有被稱為學院(colégio)的教堂,那里居住著許多神父和兄弟,他們中的一些人潛入中國大陸,另一些被派遣至日本。我滯留日本時曾聽說,視察員范禮安除了在澳門學院所用的錢外,每年還為維持天主教而消費8000~9000埃斯庫多(escudo)。 廣州交易會每年9月至10月出售送往印度的商品,4月至5月出售送往日本的商品。這些商品主要是生絲,每次航海可運送7萬~8萬雷阿爾(每雷阿爾相當於20盎司)。送往日本的有大量的各種織物和鉛。此外,水銀、鉛丹的數量也同樣很大,還有質量一般的麝香,另外,還有其他大量的物品,例如食料和各種陶制器皿。還往往運送黃金,黃金貿易可以獲得70%~80%的利潤,在發生戰爭時還更多。為滿足我的願望,當葡萄牙人去購買發往印度貨物的廣州(Canton)交易會(feira)或集市(mercato)的時間來臨時,我把我的現金給了代表們。從澳門市民中選出四五人,任命他們以大家的名義去購貨,以便貨物價格不出現變化。代表們乘中國人的船被送往廣州,攜帶著想花或可以動用的錢。一般是相當於250000至300000埃斯庫多的雷阿爾或來自日本及印度的銀錠。這些船名叫舲艇(lantea),舲艇是小船,類同日本的黑船(funee),以槳航行[但日本船大得多,類似我們的大帆船(galere),但更加舒適]。葡萄牙人不得離開這些船隻。只有白天允許他們上岸行走,入廣州城觀看貨物,商討價格。定價稱作“拍板”(dare la pancada)。之後,可以這一價格購買個人欲購的貨物,但在商人代表訂立合同前,任何人不得採購。入夜後,所有人返回龍頭划船上進食休眠。一邊購貨一邊根據葡人的需要將其以龍頭划船或來自印度的大舶運至澳門。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弗蘭西斯科•卡萊蒂在遊記中也提到了澳門媽祖廟:“在一重大的節日中上供上述東西時,人們在廟宇附近會餐。我在阿媽港(Amacao)曾目睹此情形。於一曠野處,在他們敬拜的廟宇處,有巨石數塊,上面鏤刻鎏金大字,這一廟宇人稱‘Ama’,故本島稱作Amacao島,意即Ama廟宇之地。該節日落在三月新月的第一日,即他們的新年。作為最重要的節日,舉國歡慶之。”弗蘭西斯科•卡萊蒂的親眼所見、親身經歷完全可以證明媽祖廟建於萬曆三十三年(1605)之前。參閱Francesco Carletti, Ragionamenti del mio Viaggio intorino ao mondo(1594—1606), 加爾西亞:《澳門與菲律賓之歷史關係》,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543—544頁。埃斯庫多(Escudo),葡萄牙貨幣單位,與帕塔卡(pataca)同值。 Francesco Carletti, Ragionamenti del mio Viaggio intorino ao mondo(1594—1606), pp.181—182.Francesco Carletti, Ragionamenti del mio Viaggio intorino ao mondo(1594—1606), p.205. 轉自金國平、吳志良:《過十字門》,第83頁。

1646

順治三年〈隆武二年/1646年2月16日─1647年2月4日〉4月16日,葡印總督菲利佩•馬斯卡雷尼亞斯命令應加強聖方濟各修道院的安全防護。

1646

順治三年(隆武二年/1646年2月16日─1647年2月4日)4月16日,葡印總督菲利佩•馬斯卡雷尼亞斯下令加強聖方濟各修道院的安全防護。 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p. 84.

1717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2月11日-1718年1月30日)4月16日,清廷下令驅逐所有傳教士並禁止天主教傳播,下令拆毀所有教堂,天主教徒必須背棄該教。康熙帝十分震怒,於第二個月確認該項決定。他曾急切盼望著對他1715年1月1日寫給若奧五世要他在禮儀問題上說服格勒孟十一世的信的回音。然而,回音未到,來的卻是對中國禮儀的正式拒絕。

1717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2月11日-1718年1月30日)4月16日,清廷下令驅逐所有傳教士並禁止天主教傳播,下令拆毀所有教堂,天主教徒必須背棄該教。康熙帝十分震怒,於第二個月確認該項決定。他曾急切盼望著對他1715年1月1日寫給若奧五世要他在禮儀問題上說服格勒孟十一世的信的回音。然而,回音未到,來的卻是對中國禮儀的正式拒絕。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92頁。

1717

1717年(清康熙五十六年)4月16日,中國九卿會議下令驅逐所有傳教士並禁止天主教傳教活動。5月31日,中國當局命令不許外國船隻去廣州,而只能在氹仔通商。清廷頒佈南洋航海禁令,禁止中國商船往南洋貿易。葡傳教士李若瑟(José Pereira)在京活動,澳門獲准免受此限制。

1804

嘉慶九年(1804年2月11日─1805年1月30日)5月19日,出海協助清水師緝捕海盜的2艘洋船回到澳門。其中1艘在三灶洋面,捕獲海盜船1艘,水手人等7名。5月31日,香山知縣金毓奇下澳門理事官俾利喇諭,犒賞協助捕獲海盜的澳門葡萄牙船。它們在4月15、16日與海盜的戰鬥中,協助殲斃盜匪甚多,並生擒楊朦九等40餘名,後又拿獲林亞旺等7名,發來豬、羊、茶葉、橘餅等物分齎西洋船收領,作為犒賞。

1804

清嘉慶九年(1804年2月11日─1805年1月30日)5月19日,出海協助清水師緝捕海盜的2艘洋船回到澳門。其中1艘在三灶洋面,捕獲海盜船1艘,水手人等7名。5月31日,香山知縣金毓奇下澳門理事官俾利喇諭,犒賞協助捕獲海盜的澳門葡萄牙船。它們在4月15、16日與海盜的戰鬥中,協助殲斃盜匪甚多,並生擒楊朦九等40餘名,後又拿獲林亞旺等7名,發來豬、羊、茶葉、橘餅等物分齎西洋船收領,作為犒賞。《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香山知縣金毓奇為提解番船所獲海盜事通知澳門理事宮俾利喇》,第484頁。《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香山知縣金毓奇為犒賞獲盜番船事下理事官諭》,第485頁。

1823

道光三年(1823年2月11日─1824年1月30日)4月16日,設在澳門的皇家航海學校發布招生廣告,有志於此的公民可在每日上午9時到學校秘書處報名,新學年課程將於5月1日開始。

1823

清道光三年(1823年2月11日─1824年1月30日)4月16日,設在澳門的皇家航海學校發布招生廣告,有志於此的公民可在每日上午9時到學校秘書處報名,新學年課程將於5月1日開始。A Abelha da China,No.32,轉自程曼麗:《蜜蜂華報研究》,第154頁。

1853

咸豐三年(1853年2月8日─1854年1月28日)4月16日,海洋海外省密件要求澳門政府收回位於關閘和城門之間的土地。

1853

咸豐三年(1853年2月8日─1854年1月28日)4月16日,海洋海外省密件要求澳門政府收回位於關閘和城門之間的土地。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17頁。

1881

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4月16日,署理管理華人事務官小若阿金‧巴士度律師與氹仔行政長官商談路環南面海灣捕魚納稅問題。他認為大橫琴島寺廟的中國主持確實在法庭出示了香山政府一份非常合法的文件。中國當局在文件中申明“路環的兩個海灣歸屬寺廟,給予其徵稅權”。巴士度表示希望瞭解能使他有所行動的詳情,因為他認為情況十分複雜。海島市政委員會主席簡單地答覆說葡萄牙當局對路環擁有完全的管轄權,黑沙和竹灣海灣均在該地區,甚至戰船也要受葡方據點的監督,中國當局並未表示任何不滿。由於屬於葡方水域,故應對其使用葡萄牙法典中規定的民事法律,特別是第395條。除此而外,不存在給予受行政管理條例制約的公共地方的個人以任何特權的法律。[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22頁。

1881

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4月16日,署理管理華人事務官小若阿金‧巴士度律師與氹仔行政長官商談路環南面海灣捕魚納稅問題。他認為大橫琴島寺廟的中國主持確實在法庭出示了香山政府一份非常合法的文件。中國當局在文件中申明“路環的兩個海灣歸屬寺廟,給予其徵稅權”。巴士度表示希望瞭解能使他有所行動的詳情,因為他認為情況十分複雜。海島市政委員會主席簡單地答覆說葡萄牙當局對路環擁有完全的管轄權,黑沙和竹灣海灣均在該地區,甚至戰船也要受葡方據點的監督,中國當局並未表示任何不滿。由於屬於葡方水域,故應對其使用葡萄牙法典中規定的民事法律,特別是第395條。除此而外,不存在給予受行政管理條例制約的公共地方的個人以任何特權的法律。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22頁。

1894

光緒二十年(1894年2月6日─1895年1月25日)9月28日,澳門利宵中學(Liceu de Macau)舉行盛大的開幕儀式,1893年7月27日,葡萄牙國王、海事及海務部發佈命令通過建立利宵中學的計劃。為了實現這一計劃,澳門許多知名人士都在一直進行努力,澳門主教明德祿(D.António Joaquim de Medeiros)即對建校給予極大的支援,議事公局主席小若阿金‧巴士度(António Joaquim Bastos Jr.)為了這一計劃每年付出4000澳門元。1894年3月24日開始啟用。4月14日,澳督柯高正式發佈訓令開辦利宵中學,校舍設在聖若瑟修院。8月16日,頒佈有關規章,9月10日及11日進行入學考試。當時委任的學校教師歐拉修‧波亞雷斯(Horácio Afonso da Silva Poiares)、土木工程師馬托斯‧利馬(Matos António de Lima)、庇山耶(Camilo de Almeida Pessanha)、教士巴爾塔紮‧法萊羅(Baltasar Estrôncio Faleiro)、總司庫里貝羅‧卡布拉爾(João Albino Ribeiro Cabral)、澳門港務局局長、驅逐艦“索薩‧馬萊斯(Wenceslau José de Sousa Morais)”號艦長、衛生司高斯華(José Gomes da Silva)、工務局局長、工兵少校奧古斯托‧賽沙爾(Augusto César de Abreu Nunes)等,並委任衛生司高斯華先生出任臨時校長。學校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4月16日在澳督府舉行,由高斯華先生主持。從1894年創校至1906年期間,該校每年平均只有20─25名學生就讀,且沒有高中班。但在澳門的眾多學校中,利宵中學乃是其中最負盛名的一所學府。

1894

光緒二十年(1894年2月6日─1895年1月25日)9月28日,澳門利宵中學(Liceu de Macau)舉行盛大的開幕儀式,1893年7月27日,葡萄牙國王、海事及海務部發佈命令通過建立利宵中學的計劃。為了實現這一計劃,澳門許多知名人士都在一直進行努力,澳門主教明德祿(D.António Joaquim de Medeiros)即對建校給予極大的支援,議事公局主席小若阿金‧巴士度(António Joaquim Bastos Jr.)為了這一計劃每年付出4000澳門元。1894年3月24日開始啟用。4月14日,澳督柯高正式發佈訓令開辦利宵中學,校舍設在聖若瑟修院。8月16日,頒佈有關規章,9月10日及11日進行入學考試。當時委任的學校教師歐拉修‧波亞雷斯(Horácio Afonso da Silva Poiares)、土木工程師馬托斯‧利馬(Matos António de Lima)、庇山耶(Camilo de Almeida Pessanha)、教士巴爾塔紮‧法萊羅(Baltasar Estrôncio Faleiro)、總司庫里貝羅‧卡布拉爾(João Albino Ribeiro Cabral)、澳門港務局局長、驅逐艦“索薩‧馬萊斯(Wenceslau José de Sousa Morais)”號艦長、衛生司高斯華(José Gomes da Silva)、工務局局長、工兵少校奧古斯托‧賽沙爾(Augusto César de Abreu Nunes)等,並委任衛生司高斯華先生出任臨時校長。學校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4月16日在澳督府舉行,由高斯華先生主持。從1894年創校至1906年期間,該校每年平均只有20─25名學生就讀,且沒有高中班。但在澳門的眾多學校中,利宵中學乃是其中最負盛名的一所學府。Aresta, António, Aureliano Barata, and Albina dos Santos Silva, Liceu Nacional de Macau: genealogia de uma escola, pp.11—12.

1931

民國二十年 (1931年1月1日-1931年12月31日)1月31日,葡萄牙外交部公佈第19064號大總統令,批准澳門與菲律賓群島合訂之無線電往來合約。此約經菲律賓方面於1930年4月16日在小呂宋簽字,澳門方面則於本年4月28日在澳門簽字。

1931

民國二十年 (1931年1月1日-1931年12月31日)1月31日,葡萄牙外交部公佈第19064號大總統令,批准澳門與菲律賓群島合訂之無線電往來合約。此約經菲律賓方面於1930年4月16日在小呂宋簽字,澳門方面則於本年4月28日在澳門簽字。《澳門政府憲報》1931年第5號,第68頁。

1941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4月16日,葡萄牙殖民地部致外交部通告稱,澳門政府出版委員會一月份查禁中文報刊登載的消息共25則:其中14則損害澳門的中立地位,1則含誹謗性質,2則損害與 (汪偽)廣東省政府友好關係,8則冒犯日本人。葡萄牙薩拉查政權在政治實行獨裁,對民間一切集會和言論大力限制,對報紙進行新聞檢查,澳門亦設有新聞檢查委員會,每張報紙的消息必須在深夜12時前送檢,對被認為有害澳門政府或煽動社會不滿的消息一律刪除。廣州淪陷後,日軍對澳門政府施加壓力,凡有不利於日本人的消息亦一律不准刊載。

1941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4月16日,葡萄牙殖民地部致外交部通告稱,澳門政府出版委員會一月份查禁中文報刊登載的消息共25則:其中14則損害澳門的中立地位,1則含誹謗性質,2則損害與 (汪偽)廣東省政府友好關係,8則冒犯日本人。葡萄牙薩拉查政權在政治實行獨裁,對民間一切集會和言論大力限制,對報紙進行新聞檢查,澳門亦設有新聞檢查委員會,每張報紙的消息必須在深夜12時前送檢,對被認為有害澳門政府或煽動社會不滿的消息一律刪除。廣州淪陷後,日軍對澳門政府施加壓力,凡有不利於日本人的消息亦一律不准刊載。1941年4月16日葡殖民地部致外交部通告第831號,轉自陳錫豪:《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第48頁。

1941

民國三十年(1941年)四月十六日,香港保良局函稱敝局現留有男童何勝一口,據稱十五歲順德人,父何忠住澳門灣仔下沙屋仔,在灣仔下沙街市業菜販。請求查傳伊父到局認領完叙等語,但何忠住址未有門牌不便付書傳領,函請貴院設法訪查,通知到局領取伊子。

1990

1990年4月16日,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交流團赴北京訪問一周。

1991

1991年4月1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4

1994年4月16日,葡萄牙總理席爾瓦(澳譯施華高)訪華後到澳門訪問。翌日,為友誼大橋主持揭幕禮,兩萬市民步行過橋,場面壯觀熱鬧。

2002

2002年4月16日,衛生局公佈發現年內首宗外地傳入登革熱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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