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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
歷史上的
1591

萬曆十九年(1591年1月25日─1592年2月12日)1月12日,菲利浦二世批准葡萄牙國務委員會成立,負責處理國家外交及戰爭事務。

1591

萬曆十九年(1591年1月25日─1592年2月12日)1月12日,菲利浦二世給葡印總督馬迪亞斯•阿爾布科爾科(Matias de Albuquerque)的信稱,由於若奧•伽瑪在澳門造成的混亂,委派王室大法官馬查多•巴波沙前往澳門實地探訪,制止那里發生的動亂。馬查多•巴波沙到澳門後,執行國王命令,將所有西班牙人趕出澳門,用船運回馬尼拉,包括西班牙方濟各會士,並把方濟各修道院交給了葡萄牙方濟各會。馬查多•巴波沙稱,只有長期在澳門定居的葡萄牙人才可以留在澳門,以減少葡萄牙臣民因此可能受到的損失。

1591

萬曆十九年(1591年1月25日─1592年2月12日)1月12日,菲利浦二世批准葡萄牙國務委員會成立,負責處理國家外交及戰爭事務。葉士朋:《澳門法制史概論》,第23頁。

1591

萬曆十九年(1591年1月25日─1592年2月12日)1月12日,菲利浦二世給葡印總督馬迪亞斯•阿爾布科爾科(Matias de Albuquerque)的信稱,由於若奧•伽瑪在澳門造成的混亂,委派王室大法官馬查多•巴波沙前往澳門實地探訪,制止那里發生的動亂。馬查多•巴波沙到澳門後,執行國王命令,將所有西班牙人趕出澳門,用船運回馬尼拉,包括西班牙方濟各會士,並把方濟各修道院交給了葡萄牙方濟各會。馬查多•巴波沙稱,只有長期在澳門定居的葡萄牙人才可以留在澳門,以減少葡萄牙臣民因此可能受到的損失。Manuel Teixeira, Macaue n Sua Diocese, Vol.3, pp.431—432.Manuel Teixeira, Primódios de Macau, pp.27—28; Arquivo Português Oriental, fasciculo.3, Parte I, Nova Goa, Imprensa Nacional, 1861, p.276.

1644

崇禎十七年(1644年2月8日─1644年6月4日)1月12日,澳門的華人天主教徒市民向若奧四世提交了措詞激憤的抗議書。在澳門的華人天主教徒市民共同聲明: 眾所周知,我們放棄了中國的法律和政治,服從了葡萄牙的法律法制,一如既往地為陛下的忠實僕人。從這座城市產生的一天起,我們就成了這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了,因此我們有責任參加這一活動和有義務來維持慈善機構和醫院。隨著葡萄牙人人數的增加,他們不僅要將我們排除出去,而且還在許多方面困擾我們,甚至還剝奪了我們養家勞動的自由,使我們陷入現在這樣低下的地位。他們禁止我們的航海和對外投資,禁止我們去廣東出席貿易展覽會,而戰事一起便強迫我們去充當炮灰。為了生活,我們終日疲於奔命,哪里還有時間?他們還不許我們穿外套來遮掩平素貧苦,也不履行應當歸還給我們的債務。歐洲人是強悍的,法律在他們面前也顯得難以生效了。我們被迫違反有關財產分配遺書,利用死者的資本進行貿易航海。在語言上和態度上,他們對我們進行人身侮辱,更有甚者,他們還在異教的中國人中惡意中傷我們,對待那些中國異教徒的言辭和態度要比基督徒好得多,這對我們的改宗事業是很有影響的,而異教徒決不會放棄自己的做法,因為他們知道這樣可以得到更多的自由和恩惠。我們知道,陛下在葡萄牙人應遵守的《準則》中命令他們對改宗事業應予以保護和優待,而上述措施違背了陛下對總督和列位高官的命令和指示,我們懇請陛下:1. 允許我們像原來那樣以耶穌會的身份加入兄弟會。2. 允許我們和葡萄牙人、歐亞混血人在同樣的地方進行貿易活動。3. 我們的警戒、駐守義務只限於戰時。4. 允許我們穿外套。5. 給予我們法律救濟和完全的財產權,我們遺孤的錢禁止他人使用。6. 我們應當與印度、錫蘭及其他被允許的捕魚區的漁港居住的當地土著基督徒一樣享受同等的特權。

1644

崇禎十七年(1644年2月8日─1644年6月4日)1月12日,澳門的華人天主教徒市民向若奧四世提交了措詞激憤的抗議書。在澳門的華人天主教徒市民共同聲明: 眾所周知,我們放棄了中國的法律和政治,服從了葡萄牙的法律法制,一如既往地為陛下的忠實僕人。從這座城市產生的一天起,我們就成了這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了,因此我們有責任參加這一活動和有義務來維持慈善機構和醫院。隨著葡萄牙人人數的增加,他們不僅要將我們排除出去,而且還在許多方面困擾我們,甚至還剝奪了我們養家勞動的自由,使我們陷入現在這樣低下的地位。他們禁止我們的航海和對外投資,禁止我們去廣東出席貿易展覽會,而戰事一起便強迫我們去充當炮灰。為了生活,我們終日疲於奔命,哪里還有時間?他們還不許我們穿外套來遮掩平素貧苦,也不履行應當歸還給我們的債務。歐洲人是強悍的,法律在他們面前也顯得難以生效了。我們被迫違反有關財產分配遺書,利用死者的資本進行貿易航海。在語言上和態度上,他們對我們進行人身侮辱,更有甚者,他們還在異教的中國人中惡意中傷我們,對待那些中國異教徒的言辭和態度要比基督徒好得多,這對我們的改宗事業是很有影響的,而異教徒決不會放棄自己的做法,因為他們知道這樣可以得到更多的自由和恩惠。我們知道,陛下在葡萄牙人應遵守的《準則》中命令他們對改宗事業應予以保護和優待,而上述措施違背了陛下對總督和列位高官的命令和指示,我們懇請陛下:1. 允許我們像原來那樣以耶穌會的身份加入兄弟會。2. 允許我們和葡萄牙人、歐亞混血人在同樣的地方進行貿易活動。3. 我們的警戒、駐守義務只限於戰時。4. 允許我們穿外套。5. 給予我們法律救濟和完全的財產權,我們遺孤的錢禁止他人使用。6. 我們應當與印度、錫蘭及其他被允許的捕魚區的漁港居住的當地土著基督徒一樣享受同等的特權。博克塞:《16—17世紀澳門的宗教和貿易中轉港之作用》,載《中外關係史譯叢》第5輯,第91—92頁;博克塞未交代這份抗議書的具體時間,而葉士朋的《澳門法制史概論》第45頁卻記錄了這一重要訊息。

1672

康熙十年(1671年2月9日-1672年1月29日)7月,方濟各會神父利安定和拉•卡馬拉從巴達維亞抵達澳門,在澳門滯留至第2年1月12日離開,進入廣州。利安定之所以在澳門滯留半年之久,主要是耶穌會陸安德(Andre-Jean Lubelli)神父的阻攔,他們不希望方濟各會士進入內地傳教。

1672

康熙十年(1671年2月9日-1672年1月29日)7月,方濟各會神父利安定和拉•卡馬拉從巴達維亞抵達澳門,在澳門滯留至第2年1月12日離開,進入廣州。利安定之所以在澳門滯留半年之久,主要因為是耶穌會陸安德(Andre-Jean Lubelli)神父的阻攔,他們不希望方濟各會士進入內地傳教。Sinica Franciscana, Vol. 3, p. 396.

1689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1月21日-1690年2月8日)1月12日,澳門議事會通過一項指令,要求“對所有的住宅、街道和商店造冊登記,收取地租”,由司庫迪奧戈•洛佩斯(Diogo de Lopes)和安東尼奧•羅郎也(António Pallu de Noronha)負責這項工作。在延誤者以監禁論處的威脅下,他們毫不遲疑,迅速在8天之內登記了神父、異教徒、回教徒所擁有的住宅和商店,“注明街道和住宅數目”以及“街道內外的住宅和商店”。[1] [1]《市政廳古文獻》第2卷第23頁,轉自潘日明:《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第98頁。

1689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1月21日-1690年2月8日)1月12日,澳門議事會通過一項指令,要求“對所有的住宅、街道和商店造冊登記,收取地租”,由司庫迪奧戈•洛佩斯(Diogo de Lopes)和安東尼奧•羅郎也(António Pallu de Noronha)負責這項工作。在延誤者以監禁論處的威脅下,他們毫不遲疑,迅速在8天之內登記了神父、異教徒、回教徒所擁有的住宅和商店,“注明街道和住宅數目”以及“街道內外的住宅和商店”。《市政廳古文獻》第2卷第23頁,轉自潘日明:《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第98頁。

1717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2月11日-1718年1月30日)1月12日,帝汶總督多明戈斯·科斯達拒絕履行與澳門的條約,印度總督卻強令其執行。

1717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2月11日-1718年1月30日)1月12日,帝汶總督多明戈斯.斯達拒絕履行與澳門的條約,印度總督卻強令其執行。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92頁。

1719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2月19日-1720年2月7日)1月12日,澳門議事會致信果阿總督,控訴帝汶總督拒絕履行與澳門的貿易協定,請求果阿總督對其施行懲罰。

1719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2月19日-1720年2月7日)1月12日,澳門議事會致信果阿總督,控訴帝汶總督拒絕履行與澳門的貿易協定,請求果阿總督對其施行懲罰。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04.

1724

雍正二年(1724年1月26日-1725年2月12日)1月12日,雍正皇帝根據“封疆大臣之請、庭議之奏”,頒佈通諭:“除奉旨留京辦事人員外,其餘散處直隸各省者,精通曆數及有技能者起送至京效用,餘俱送至澳門安插,毋得潛居內地。其從前曾經領有印票者盡行查出,送部銷毀。所在起蓋之天主堂皆令改為公館之用,其向來誤入其教者言行禁諭,令其改易。”並行文各省督撫,傳教士遷移時,或給予半年數月之限,令各地官員沿途照看送到,毋使勞苦。

1724

雍正二年(1724年1月26日-1725年2月12日)1月12日,雍正皇帝根據“封疆大臣之請、庭議之奏”,頒佈通諭:“除奉旨留京辦事人員外,其餘散處直隸各省者,精通曆數及有技能者起送至京效用,餘俱送至澳門安插,毋得潛居內地。其從前曾經領有印票者盡行查出,送部銷毀。所在起蓋之天主堂皆令改為公館之用,其向來誤入其教者言行禁諭,令其改易。”並行文各省督撫,傳教士遷移時,或給予半年數月之限,令各地官員沿途照看送到,毋使勞苦。《清世宗雍正實錄》卷14雍正元年十二月壬戌;吳旻、韓琦編校:《歐洲所藏雍正乾隆朝天主教文獻彙編》4《西洋人除留京外遣送澳門》,第29頁。

1738

乾隆三年(1738年2月19日-1739年2月7日)1月12日,上年來到澳門的葡萄牙耶穌會士、天文學家傅作霖(Félix da Rocha)和植物學家盧若望(João de Loureiro)及意大利耶穌會士任重道(Giacomo Antonio)一起離開澳門赴北京,4月8日抵達。

1738

乾隆三年(1738年2月19日-1739年2月7日)1月12日,上年來到澳門的葡萄牙耶穌會士、天文學家傅作霖(Félix da Rocha)和植物學家盧若望(João de Loureiro)及意大利耶穌會士任重道(Giacomo Antonio)一起離開澳門赴北京,4月8日抵達。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553、388、31頁;佛朗西斯•羅德里傑斯(Francisco Redrigues):《葡萄牙耶穌會天文學家在中國(1583—1805)》,第117頁稱傅、盧二人一起來中國。

1754

乾隆十九年(1754年1月23日-1755年2月10日)1月12日,澳督羅德里格.賈士度向葡印總督建議,將位於奧斯定教堂前地的政府監獄遷至議事亭旁邊。因為原監獄既無能力,又無堡壘,更不安全。而議事會旁邊有一幢政府的房子,可將其改建為安全的監獄,此建議在後來獲得實行。[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51頁。施白蒂原文作澳督沙丹耶,誤,當為賈士度。

1754

乾隆十九年(1754年1月23日-1755年2月10日)1月12日,澳督羅德里格.賈士度向葡印總督建議,將位於奧斯定教堂前地的政府監獄遷至議事亭旁邊。因為原監獄既無能力,又無堡壘,更不安全。而議事會旁邊有一幢政府的房子,可將其改建為安全的監獄,此建議在後來獲得實行。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51頁。施白蒂原文作澳督沙丹耶,誤,當為賈士度。

1759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1月29日-1760年2月16日)1月9日,伊拉利奧•羅沙主教寫信給澳門議事會說,西蒙•羅咱借給他900兩白銀,不要利息。主教又請求議事會付給他薪水。次日,下令付給主教819兩。到了1月12日,主教說不用給神父6個金箔的薪水,應該給1艘法國船隻的船長,因此船載著伊拉利奧•羅沙主教前往歐洲。到了1月17日,議事會下令付給他1000兩。[1] [1]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ⅩⅧ, p.500.

1759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1月29日-1760年2月16日)1月9日,伊拉利奧•羅沙主教寫信給澳門議事會說,西蒙•羅咱借給他900兩白銀,不要利息。主教又請求議事會付給他薪水。次日,下令付給主教819兩。到了1月12日,主教說不用給神父6個金箔的薪水,應該給1艘法國船隻的船長,因此船載著伊拉利奧•羅沙主教前往歐洲。到了1月17日,議事會下令付給他1000兩。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500.

1787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2月18日─1788年2月6日)1月12日,澳門土生葡人富商多明戈斯‧馬葵士在澳門逝世。馬葵士為澳門土生葡人馬葵士家族的第一代。1730年生於葡萄牙中部馬托(Mato)鎮。年輕時,馬葵士擔任阿維羅公爵(Duque Aveiro)的衛士,並卷 入塔沃拉侯爵事件。他先是避難到印度,約在1760年到達澳門。馬葵士頗具經商才能,很快就積累了相當的財富。他先後擔任議事會書記官、法官及海關監理,並於1768年、1783年和1784年三次出任議事會理事官。馬葵士宅邸在風順堂區聖若瑟修院對面,當時估價為1萬澳門元。生前他買下了西望洋山麓名為“善良耶穌叢林”的一大片土地,去世時捐給仁慈堂1015兩銀子。

1787

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2月18日─1788年2月6日)1月12日,澳門土生葡人富商多明戈斯‧馬葵士在澳門逝世。馬葵士為澳門土生葡人馬葵士家族的第一代。1730年生於葡萄牙中部馬托(Mato)鎮。年輕時,馬葵士擔任阿維羅公爵(Duque Aveiro)的衛士,並卷 入塔沃拉侯爵事件。他先是避難到印度,約在1760年到達澳門。馬葵士頗具經商才能,很快就積累了相當的財富。他先後擔任議事會書記官、法官及海關監理,並於1768年、1783年和1784年三次出任議事會理事官。馬葵士宅邸在風順堂區聖若瑟修院對面,當時估價為1萬澳門元。生前他買下了西望洋山麓名為“善良耶穌叢林”的一大片土地,去世時捐給仁慈堂1015兩銀子。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 2, p. 561; 澳門歷史檔案館藏市議廳檔案,Leal Senado, Cód. 9 f/. 33—V.

1810

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1月12日,為了分化瓦解華南海盜聯盟,清廷頒布法令,承諾赦免所有願意投誠的海盜。兩廣總督百齡在各港口要津張貼告示,規勸海盜“投首反正”。

1810

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1月12日,為了分化瓦解華南海盜聯盟,清廷頒布法令,承諾赦免所有願意投誠的海盜。兩廣總督百齡在各港口要津張貼告示,規勸海盜“投首反正”。高美士:《張保仔船隊的毀滅》,載《文化雜誌》第3期,1987年。

1818

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2月5日─1819年1月25日)1月12日,澳門土生富商江沙路逝世。江沙路於1762年10月19日生於澳門大堂區,父親若阿金·席維拉(Joaquim José do Silveira)是里斯本人,曾擔任果阿皇家海軍艦隊隊長,後移居澳門,於1760年1月10日與澳門名門之女瑪麗亞·佩雷拉·德·米蘭達·依索薩(Maria Pereira de Miranda e Sousa)結婚,江沙路即其子。江沙路又於1795年1月10日與當時澳門最富有的西蒙·羅咱(Simão Vicente Rosa)之女安娜·若阿金(Ana Joaquim)結婚,並生下三個孩子。江沙路在當時是澳門最有名的船主和富商。本年1月12日,在海上航行時遇難喪生。當地人為了紀念他,曾將原來連接南灣和市政府前地的一條街命名為“江沙路街(Rua do Gonçalo)”。

1818

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2月5日─1819年1月25日)1月12日,澳門土生富商江沙路逝世。江沙路於1762年10月19日生於澳門大堂區,父親若阿金·席維拉(Joaquim José do Silveira)是里斯本人,曾擔任果阿皇家海軍艦隊隊長,後移居澳門,於1760年1月10日與澳門名門之女瑪麗亞·佩雷拉·德·米蘭達·依索薩(Maria Pereira de Miranda e Sousa)結婚,江沙路即其子。江沙路又於1795年1月10日與當時澳門最富有的西蒙·羅咱(Simão Vicente Rosa)之女安娜·若阿金(Ana Joaquim)結婚,並生下三個孩子。江沙路在當時是澳門最有名的船主和富商。本年1月12日,在海上航行時遇難喪生。當地人為了紀念他,曾將原來連接南灣和市政府前地的一條街命名為“江沙路街(Rua do Gonçalo)”。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3. p.801;阿馬羅(Ana Maria Amaro):《1842年澳門市政廳選舉和當地“長老”》,載《文化雜誌》第19期,1994年。

1831

道光十一年(1831年2月13日─1832年2月1日)1月12日,東印度公司大班委員會報告稱:澳門葡萄牙人拒絕承認英國東印度公司主席的領事身份,只不過是一種長期對英國人妒忌的表現,從英國人開始進入由葡萄牙人壟斷的商業貿易的時候起,經過對它的全部前期貿易爭奪時期,澳門僅在厚利的鴉片貿易方面仍保持大部分的好處。現在,到澳門人要靠出租房子給較富裕的英國人居住而獲得一種仰人鼻息的生活時,他們就要使那些居住房屋的人一些不舒服。於是,委員會建議,應該請求果阿政府訓令澳門管理人員加以改善。

1831

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2月13日─1832年2月1日)1月12日,東印度公司大班委員會報告稱:澳門葡萄牙人拒絕承認英國東印度公司主席的領事身份,只不過是一種長期對英國人妒忌的表現,從英國人開始進入由葡萄牙人壟斷的商業貿易的時候起,經過對它的全部前期貿易爭奪時期,澳門僅在厚利的鴉片貿易方面仍保持大部分的好處。現在,到澳門人要靠出租房子給較富裕的英國人居住而獲得一種仰人鼻息的生活時,他們就要使那些居住房屋的人一些不舒服。於是,委員會建議,應該請求果阿政府訓令澳門管理人員加以改善。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4卷,第243頁。

1850

道光三十年(1850年2月12日─1851年1月31日)1月12日,葡萄牙政府頒佈法令,晉升北山嶺一戰的“英雄”美士基打中尉為上尉。

1850

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2月12日─1851年1月31日)1月12日,葡萄牙政府頒佈法令,晉升北山嶺一戰的“英雄”美士基打中尉為上尉。

1895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1月12日,澳門政府批准隸籍西洋之華商盧九承領沙崗地段一區,總計5396平方米,從廉構建屋舍,以便工藝民居。免收該地租銀10年,滿期後每年交納53.26元。其他例應交納之各等鈔項,均須自當時起納。按合同要求先在2507平方米地段分建平屋54間,限以4個月竣工。所餘2819平方米地段內欲建之屋宇,限於15個月內興工建造,其欲建之式樣,須呈閱澳門政府批准。盧九這次開發沙崗,實為名利雙收,不但自己賺了錢,對於澳門城區改造、安置貧民營生裨益也不小。原為亂墳崗之沙崗“鏟平岡丘,改建成無數小屋,縱橫行列,儼然為一平民區。其中分數條街道,有名‘義字街’者,又有名‘盧九街’者。”當時報紙評論稱:“盧縣雄資,肯為有益地方之事,就此而論,異時各宇修成,不惟西洋國家,實叨利賴,工藝貧民亦慶廉居賤賃矣。盧商之百十取贏,猶是餘事”。

1895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1月12日,澳門政府批准隸籍西洋之華商盧九承領沙崗地段一區,總計5396平方米,從廉構建屋舍,以便工藝民居。免收該地租銀10年,滿期後每年交納53.26元。其他例應交納之各等鈔項,均須自當時起納。按合同要求先在2507平方米地段分建平屋54間,限以4個月竣工。所餘2819平方米地段內欲建之屋宇,限於15個月內興工建造,其欲建之式樣,須呈閱澳門政府批准。盧九這次開發沙崗,實為名利雙收,不但自己賺了錢,對於澳門城區改造、安置貧民營生裨益也不小。原為亂墳崗之沙崗“鏟平岡丘,改建成無數小屋,縱橫行列,儼然為一平民區。其中分數條街道,有名‘義字街’者,又有名‘盧九街’者。”當時報紙評論稱:“盧縣雄資,肯為有益地方之事,就此而論,異時各宇修成,不惟西洋國家,實叨利賴,工藝貧民亦慶廉居賤賃矣。盧商之百十取贏,猶是餘事”。《鏡海叢報》1895年1月16日《荒丘華屋》。王文達:《澳門掌故》第168頁;《鏡海叢報》1895年1月16日《荒丘華屋》。

1898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1月22日─1899年2月9日)1月12日,摩噦人奧馬爾‧卡薩姆(Omar Cassam)以其父親卡薩姆‧穆薩(Cassam Moosa)業務管理人身份要求原澳門地區大法官阿爾瓦羅‧弗內洛斯(Álvaro Maria de Fornelos)博士歸還由於受委託而由該名法官在財政署存入的51461元的欠款。

1898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1月22日─1899年2月9日)1月12日,摩噦人奧馬爾‧卡薩姆(Omar Cassam)以其父親卡薩姆‧穆薩(Cassam Moosa)業務管理人身份要求原澳門地區大法官阿爾瓦羅‧弗內洛斯(Álvaro Maria de Fornelos)博士歸還由於受委託而由該名法官在財政署存入的51461元的欠款。民政署案卷P組第363號(A.H.M.);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93頁。

1899

《知新報》第七十七期刊登《康工部請及時變法摺》、《廣東省城七十二行商民籲留岑方伯禀》、《地球製造葡萄酒表》、《英人預憂養氣不足》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使用。《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1906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1月25日─1907年2月12日)1月6日,佈告實施修訂後的澳門華人入籍辦法。1905年11月3日葡國上諭就澳門華人僅通過稟請立案表明其在該處出世,即作加入葡籍問題,作出修訂。凡系在澳門及澳門所轄之屬地出世之華人,欲表明其在該處出世,將必須遵照1887年6月15日諭旨准頒行華人在澳出世註冊章程所定,經已出世註冊之憑據在該所註冊內抄錄一紙呈出,方可作為確是在澳或澳屬地出世之實憑據。1月12日,澳門華政衙門開辦華人出世註冊。除該冊以外,所有別項憑據,均不得作準。

1906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1月25日─1907年2月12日)1月6日,佈告實施修訂後的澳門華人入籍辦法。1905年11月3日葡國上諭就澳門華人僅通過稟請立案表明其在該處出世,即作加入葡籍問題,作出修訂。凡系在澳門及澳門所轄之屬地出世之華人,欲表明其在該處出世,將必須遵照1887年6月15日諭旨准頒行華人在澳出世註冊章程所定,經已出世註冊之憑據在該所註冊內抄錄一紙呈出,方可作為確是在澳或澳屬地出世之實憑據。1月12日,澳門華政衙門開辦華人出世註冊。除該冊以外,所有別項憑據,均不得作準。《澳門政府憲報》1906年1月6日第1號。《澳門政府憲報》1906年1月20日第3號。

1918

民國七年 (1918年1月1日-1918年12月31日)1月12日,粵海關監督兼外交部特派廣東交涉員羅誠呈文北京政府外交部稱:近數月間,華艦行駛澳門附近海面,均被葡艦輪攔阻,勒填報單,領彼人情;並以私訂澳門口岸章程,始許經過,謬列葡管內河界線,強我遵守,及派葡輪越過灣仔,勒繳華人船牌費,驅逐漁船灣泊澳門;暨數次遣艇載運泥土,填塞附澳海道。種種行為,直欲實行強佔海界,遂其蠶食野心。據理與爭,彼則以其所至之處皆屬葡館管轄範圍,飾詞狡辯。北京政府外交部聞訊後,即派專員赴葡萄牙駐北京公使館交涉。

1918

民國七年 (1918年1月1日-1918年12月31日)1月12日,迪奧尼西奧.豐塞卡 (Dionísio Fonseca)上尉出任治安警察廳廳長,直至本年11月25日。

1918

民國七年 (1918年1月1日-1918年12月31日)1月12日,迪奧尼西奧.豐塞卡 (Dionísio Fonseca)上尉出任治安警察廳廳長,直至本年11月25日。Eduardo A. 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 53; COTA: AH/AC/P-7771, MIC: A0994, pp. 4-6.

1918

民國七年 (1918年1月1日-1918年12月31日)1月12日,粵海關監督兼外交部特派廣東交涉員羅誠呈文北京政府外交部稱:近數月間,華艦行駛澳門附近海面,均被葡艦輪攔阻,勒填報單,領彼人情;並以私訂澳門口岸章程,始許經過,謬列葡管內河界線,強我遵守,及派葡輪越過灣仔,勒繳華人船牌費,驅逐漁船灣泊澳門;暨數次遣艇載運泥土,填塞附澳海道。種種行為,直欲實行強佔海界,遂其蠶食野心。據理與爭,彼則以其所至之處皆屬葡館管轄範圍,飾詞狡辯。北京政府外交部聞訊後,即派專員赴葡萄牙駐北京公使館交涉。《澳門專檔》第4冊《外交部收廣東交涉員呈文》,《外交部收朱秘書赴葡館會晤符使問答》,第310-311頁。

1940

民國二十九年 (1940年1月1日-1940年12月31日)1月12日,清晨,灣仔發生大火,火頭從造船廠開始,燃勢極為猛烈,澳門港務廳及公共救援隊迅速派出大駁船和小艇及海軍人員乘船趕赴灣仔失火現場,到達灣仔時,大約清晨4時。澳門公共救援隊在其傑出指揮的主持下,進行了艱苦頑強的滅火工作,到7時30分左右,大火完全被撲滅,中國政府與當地居民對澳門方面表示了感謝。

1940

民國二十九年 (1940年1月1日-1940年12月31日)1月12日,清晨,灣仔發生大火,火頭從造船廠開始,燃勢極為猛烈,澳門港務廳及公共救援隊迅速派出大駁船和小艇及海軍人員乘船趕赴灣仔失火現場,到達灣仔時,大約清晨4時。澳門公共救援隊在其傑出指揮的主持下,進行了艱苦頑強的滅火工作,到7時30分左右,大火完全被撲滅,中國政府與當地居民對澳門方面表示了感謝。Eduardo A. 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p. 142—143.

1947

民國三十六年 (1947年1月1日-1947年12月31日)1月12日,在香港扶輪社的支持下,澳門扶輪社本日正式成立,會長為船政廳長羅德基 (Augusto Castro Rodrigues),會員約20餘人,包括駐澳外交專員郭則范、英國領事梅利 (Merry)、紳商盧榮錫等社會名流。

1947

民國三十六年 (1947年1月1日-1947年12月31日)1月12日,在香港扶輪社的支持下,澳門扶輪社本日正式成立,會長為船政廳長羅德基 (Augusto Castro Rodrigues),會員約20餘人,包括駐澳外交專員郭則范、英國領事梅利 (Merry)、紳商盧榮錫等社會名流。《世界日報》1947年1月13日《扶輪社在澳設立昨晚開幕敘餐》。

1949

民國三十八年 (1949年1月1日─1949年12月31日)1月12日,澳門新組設巴度榮及羅渣船務有限公司,1月13日組設太平置業按揭有限公司、3月3日組設澳門航業有限公司、5月23日組設海外商業有限公司、5月30日組設澳門無線電器材有限公司、6月9日組設遠東船務貿易有限公司、8月1日組設大德洋行有限公司、8月24日組設香港澳門永利針織廠有限公司、9月27日組設澳門實業有限公司、12月13日組設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1949

民國三十八年 (1949年1月1日─1949年12月31日)1月12日,澳門新組設巴度榮及羅渣船務有限公司,1月13日組設太平置業按揭有限公司、3月3日組設澳門航業有限公司、5月23日組設海外商業有限公司、5月30日組設澳門無線電器材有限公司、6月9日組設遠東船務貿易有限公司、8月1日組設大德洋行有限公司、8月24日組設香港澳門永利針織廠有限公司、9月27日組設澳門實業有限公司、12月13日組設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最近三年澳門屬地完成及改善各項工程概況 (1947年9月至1950年9月)》,第68─69頁。

1980

1980年1月12日,澳門進行貨幣、財政和匯兑制度的建制改革,設立發鈔機構。大西洋銀行向新機構讓出發鈔特權。

1989

1989年1月12日,《澳門政府公報》公佈,政府由本學年起津貼不牟利私校學生。同期刊出法令,核准澳門由即日起發出歐洲共同體葡萄牙新護照。

1990

1990年1月12日,第二座澳氹大橋(即友誼大橋)工程合約簽署,預計1992年落成,工程費用3.729億元。

1994

1994年1月12日,關閘邊檢大樓正式開幕使用。

2015

大量的水客對出入境造成壓力,影響往返旅客,自2011年開始,珠澳兩地嚴厲打擊水客活動,水客進入艱難時期。圖中為華大新村的水客分拆貨物的過程。

2015

大量的水客對出入境造成壓力,影響往返旅客,自2011年開始,珠澳兩地嚴厲打擊水客活動,水客進入艱難時期。圖中為華大新村的水客分拆貨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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