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六十年代初,中央賭場酒店位處市中心新馬路,而周邊亦有為數不少的番攤賭館,市面經濟活動亦以該區最為活躍。
        當時擁有電話多數是商業場所及達官貴人,基於有需求,商人便在近新馬路中段的新填地街地舖(即現時的大街)設立電召的士公司,提供電召載客服務,每送澳門幣一元,顧客以有消費力人群為主。
        福利巴士公司於五十年代初成立並經多次調整路線,至六十年代初,市面只提供两條巴士路線,分别是小環市線及5路線行走市面主要街道,收費每程澳門幣两毫。
        由於票價两毫對勞苦大眾仍是大負擔,巴士公司其後曾推出半價優惠,惠及迫巴士做沙甸魚的普通市民。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1961年1月10日。

更新日期 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