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亞太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在第四十六屆世界遺產大會舉辦期間,揭曉2024年《全球世界遺產教育創新案例獎》獲獎名單,“澳門記憶”獲“卓越之星獎”。
“澳門記憶”推出“浮光百年 承載輝煌──新馬路街區圖片徵集”,聯乘新馬路街區內的多個商戶,誠邀市民分享有關新馬路的老照片和相關回憶,徵集期由即日至2024年9月30日。
有獎問答遊戲的得獎結果出爐!每位得獎者可獲珍藏版古地圖澳門通乙張。澳門記憶團隊已透過得獎者註冊會員時登記之流動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發送得獎通知,再次感謝會員們的支持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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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九年(1591年1月25日─1592年2月12日)1月12日,菲利浦二世給葡印總督馬迪亞斯•阿爾布科爾科(Matias de Albuquerque)的信稱,由於若奧•伽瑪在澳門造成的混亂,委派王室大法官馬查多•巴波沙前往澳門實地探訪,制止那里發生的動亂。馬查多•巴波沙到澳門後,執行國王命令,將所有西班牙人趕出澳門,用船運回馬尼拉,包括西班牙方濟各會士,並把方濟各修道院交給了葡萄牙方濟各會。馬查多•巴波沙稱,只有長期在澳門定居的葡萄牙人才可以留在澳門,以減少葡萄牙臣民因此可能受到的損失。Manuel Teixeira, Macaue n Sua Diocese, Vol.3, pp.431—432.Manuel Teixeira, Primódios de Macau, pp.27—28; Arquivo Português Oriental, fasciculo.3, Parte I, Nova Goa, Imprensa Nacional, 1861, p.276.
崇禎十七年(1644年2月8日─1644年6月4日)1月12日,澳門的華人天主教徒市民向若奧四世提交了措詞激憤的抗議書。在澳門的華人天主教徒市民共同聲明: 眾所周知,我們放棄了中國的法律和政治,服從了葡萄牙的法律法制,一如既往地為陛下的忠實僕人。從這座城市產生的一天起,我們就成了這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了,因此我們有責任參加這一活動和有義務來維持慈善機構和醫院。隨著葡萄牙人人數的增加,他們不僅要將我們排除出去,而且還在許多方面困擾我們,甚至還剝奪了我們養家勞動的自由,使我們陷入現在這樣低下的地位。他們禁止我們的航海和對外投資,禁止我們去廣東出席貿易展覽會,而戰事一起便強迫我們去充當炮灰。為了生活,我們終日疲於奔命,哪里還有時間?他們還不許我們穿外套來遮掩平素貧苦,也不履行應當歸還給我們的債務。歐洲人是強悍的,法律在他們面前也顯得難以生效了。我們被迫違反有關財產分配遺書,利用死者的資本進行貿易航海。在語言上和態度上,他們對我們進行人身侮辱,更有甚者,他們還在異教的中國人中惡意中傷我們,對待那些中國異教徒的言辭和態度要比基督徒好得多,這對我們的改宗事業是很有影響的,而異教徒決不會放棄自己的做法,因為他們知道這樣可以得到更多的自由和恩惠。我們知道,陛下在葡萄牙人應遵守的《準則》中命令他們對改宗事業應予以保護和優待,而上述措施違背了陛下對總督和列位高官的命令和指示,我們懇請陛下:1. 允許我們像原來那樣以耶穌會的身份加入兄弟會。2. 允許我們和葡萄牙人、歐亞混血人在同樣的地方進行貿易活動。3. 我們的警戒、駐守義務只限於戰時。4. 允許我們穿外套。5. 給予我們法律救濟和完全的財產權,我們遺孤的錢禁止他人使用。6. 我們應當與印度、錫蘭及其他被允許的捕魚區的漁港居住的當地土著基督徒一樣享受同等的特權。
崇禎十七年(1644年2月8日─1644年6月4日)1月12日,澳門的華人天主教徒市民向若奧四世提交了措詞激憤的抗議書。在澳門的華人天主教徒市民共同聲明: 眾所周知,我們放棄了中國的法律和政治,服從了葡萄牙的法律法制,一如既往地為陛下的忠實僕人。從這座城市產生的一天起,我們就成了這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了,因此我們有責任參加這一活動和有義務來維持慈善機構和醫院。隨著葡萄牙人人數的增加,他們不僅要將我們排除出去,而且還在許多方面困擾我們,甚至還剝奪了我們養家勞動的自由,使我們陷入現在這樣低下的地位。他們禁止我們的航海和對外投資,禁止我們去廣東出席貿易展覽會,而戰事一起便強迫我們去充當炮灰。為了生活,我們終日疲於奔命,哪里還有時間?他們還不許我們穿外套來遮掩平素貧苦,也不履行應當歸還給我們的債務。歐洲人是強悍的,法律在他們面前也顯得難以生效了。我們被迫違反有關財產分配遺書,利用死者的資本進行貿易航海。在語言上和態度上,他們對我們進行人身侮辱,更有甚者,他們還在異教的中國人中惡意中傷我們,對待那些中國異教徒的言辭和態度要比基督徒好得多,這對我們的改宗事業是很有影響的,而異教徒決不會放棄自己的做法,因為他們知道這樣可以得到更多的自由和恩惠。我們知道,陛下在葡萄牙人應遵守的《準則》中命令他們對改宗事業應予以保護和優待,而上述措施違背了陛下對總督和列位高官的命令和指示,我們懇請陛下:1. 允許我們像原來那樣以耶穌會的身份加入兄弟會。2. 允許我們和葡萄牙人、歐亞混血人在同樣的地方進行貿易活動。3. 我們的警戒、駐守義務只限於戰時。4. 允許我們穿外套。5. 給予我們法律救濟和完全的財產權,我們遺孤的錢禁止他人使用。6. 我們應當與印度、錫蘭及其他被允許的捕魚區的漁港居住的當地土著基督徒一樣享受同等的特權。博克塞:《16—17世紀澳門的宗教和貿易中轉港之作用》,載《中外關係史譯叢》第5輯,第91—92頁;博克塞未交代這份抗議書的具體時間,而葉士朋的《澳門法制史概論》第45頁卻記錄了這一重要訊息。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2月18日─1788年2月6日)1月12日,澳門土生葡人富商多明戈斯‧馬葵士在澳門逝世。馬葵士為澳門土生葡人馬葵士家族的第一代。1730年生於葡萄牙中部馬托(Mato)鎮。年輕時,馬葵士擔任阿維羅公爵(Duque Aveiro)的衛士,並卷 入塔沃拉侯爵事件。他先是避難到印度,約在1760年到達澳門。馬葵士頗具經商才能,很快就積累了相當的財富。他先後擔任議事會書記官、法官及海關監理,並於1768年、1783年和1784年三次出任議事會理事官。馬葵士宅邸在風順堂區聖若瑟修院對面,當時估價為1萬澳門元。生前他買下了西望洋山麓名為“善良耶穌叢林”的一大片土地,去世時捐給仁慈堂1015兩銀子。
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2月18日─1788年2月6日)1月12日,澳門土生葡人富商多明戈斯‧馬葵士在澳門逝世。馬葵士為澳門土生葡人馬葵士家族的第一代。1730年生於葡萄牙中部馬托(Mato)鎮。年輕時,馬葵士擔任阿維羅公爵(Duque Aveiro)的衛士,並卷 入塔沃拉侯爵事件。他先是避難到印度,約在1760年到達澳門。馬葵士頗具經商才能,很快就積累了相當的財富。他先後擔任議事會書記官、法官及海關監理,並於1768年、1783年和1784年三次出任議事會理事官。馬葵士宅邸在風順堂區聖若瑟修院對面,當時估價為1萬澳門元。生前他買下了西望洋山麓名為“善良耶穌叢林”的一大片土地,去世時捐給仁慈堂1015兩銀子。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 2, p. 561; 澳門歷史檔案館藏市議廳檔案,Leal Senado, Cód. 9 f/. 33—V.
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2月5日─1819年1月25日)1月12日,澳門土生富商江沙路逝世。江沙路於1762年10月19日生於澳門大堂區,父親若阿金·席維拉(Joaquim José do Silveira)是里斯本人,曾擔任果阿皇家海軍艦隊隊長,後移居澳門,於1760年1月10日與澳門名門之女瑪麗亞·佩雷拉·德·米蘭達·依索薩(Maria Pereira de Miranda e Sousa)結婚,江沙路即其子。江沙路又於1795年1月10日與當時澳門最富有的西蒙·羅咱(Simão Vicente Rosa)之女安娜·若阿金(Ana Joaquim)結婚,並生下三個孩子。江沙路在當時是澳門最有名的船主和富商。本年1月12日,在海上航行時遇難喪生。當地人為了紀念他,曾將原來連接南灣和市政府前地的一條街命名為“江沙路街(Rua do Gonçalo)”。
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2月5日─1819年1月25日)1月12日,澳門土生富商江沙路逝世。江沙路於1762年10月19日生於澳門大堂區,父親若阿金·席維拉(Joaquim José do Silveira)是里斯本人,曾擔任果阿皇家海軍艦隊隊長,後移居澳門,於1760年1月10日與澳門名門之女瑪麗亞·佩雷拉·德·米蘭達·依索薩(Maria Pereira de Miranda e Sousa)結婚,江沙路即其子。江沙路又於1795年1月10日與當時澳門最富有的西蒙·羅咱(Simão Vicente Rosa)之女安娜·若阿金(Ana Joaquim)結婚,並生下三個孩子。江沙路在當時是澳門最有名的船主和富商。本年1月12日,在海上航行時遇難喪生。當地人為了紀念他,曾將原來連接南灣和市政府前地的一條街命名為“江沙路街(Rua do Gonçalo)”。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3. p.801;阿馬羅(Ana Maria Amaro):《1842年澳門市政廳選舉和當地“長老”》,載《文化雜誌》第19期,1994年。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1月12日,澳門政府批准隸籍西洋之華商盧九承領沙崗地段一區,總計5396平方米,從廉構建屋舍,以便工藝民居。免收該地租銀10年,滿期後每年交納53.26元。其他例應交納之各等鈔項,均須自當時起納。按合同要求先在2507平方米地段分建平屋54間,限以4個月竣工。所餘2819平方米地段內欲建之屋宇,限於15個月內興工建造,其欲建之式樣,須呈閱澳門政府批准。盧九這次開發沙崗,實為名利雙收,不但自己賺了錢,對於澳門城區改造、安置貧民營生裨益也不小。原為亂墳崗之沙崗“鏟平岡丘,改建成無數小屋,縱橫行列,儼然為一平民區。其中分數條街道,有名‘義字街’者,又有名‘盧九街’者。”當時報紙評論稱:“盧縣雄資,肯為有益地方之事,就此而論,異時各宇修成,不惟西洋國家,實叨利賴,工藝貧民亦慶廉居賤賃矣。盧商之百十取贏,猶是餘事”。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1月12日,澳門政府批准隸籍西洋之華商盧九承領沙崗地段一區,總計5396平方米,從廉構建屋舍,以便工藝民居。免收該地租銀10年,滿期後每年交納53.26元。其他例應交納之各等鈔項,均須自當時起納。按合同要求先在2507平方米地段分建平屋54間,限以4個月竣工。所餘2819平方米地段內欲建之屋宇,限於15個月內興工建造,其欲建之式樣,須呈閱澳門政府批准。盧九這次開發沙崗,實為名利雙收,不但自己賺了錢,對於澳門城區改造、安置貧民營生裨益也不小。原為亂墳崗之沙崗“鏟平岡丘,改建成無數小屋,縱橫行列,儼然為一平民區。其中分數條街道,有名‘義字街’者,又有名‘盧九街’者。”當時報紙評論稱:“盧縣雄資,肯為有益地方之事,就此而論,異時各宇修成,不惟西洋國家,實叨利賴,工藝貧民亦慶廉居賤賃矣。盧商之百十取贏,猶是餘事”。《鏡海叢報》1895年1月16日《荒丘華屋》。王文達:《澳門掌故》第168頁;《鏡海叢報》1895年1月16日《荒丘華屋》。
《知新報》第七十七期刊登《康工部請及時變法摺》、《廣東省城七十二行商民籲留岑方伯禀》、《地球製造葡萄酒表》、《英人預憂養氣不足》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使用。《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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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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