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亞太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在第四十六屆世界遺產大會舉辦期間,揭曉2024年《全球世界遺產教育創新案例獎》獲獎名單,“澳門記憶”獲“卓越之星獎”。
“澳門記憶”推出“浮光百年 承載輝煌──新馬路街區圖片徵集”,聯乘新馬路街區內的多個商戶,誠邀市民分享有關新馬路的老照片和相關回憶,徵集期由即日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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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七年(1627年2月16日─1628年2月4日)3月6日,澳門總督菲利浦•羅博稟告葡王稱,澳門炮兵司令梅洛•卡布拉爾(Nuno de Melo Cabral)將兩名華人工匠送往果阿,但由於這兩名華人工匠不習慣使用果阿鑄鐵,從中國運去的鐵質量又不合適,造炮事毫無進展。並稱華人工匠在澳門鑄炮更為方便,因為澳門的原材料成本要比印度低得多,因此這兩名華人炮匠又返回澳門。先是中國工匠在澳門鑄炮廠表現出高超的技藝後,很快引起西葡國王的注意,1626年,國王致函葡印總督,要他從澳門聘請中國工匠,將鑄造鐵炮的技術傳授給果阿工匠,並稱“此舉十分重要,因為葡萄牙沒有這類工匠”。Documentos Rernetidos da Índia ou Livros das Monções, Vol. 24, p. 70; Vol. 25, p. 31; 博克塞:《1621—1647年葡萄牙援明抗清的軍事遠征》,載《中國史研究動態》1984年第9期。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2月9日-1691年1月28日)3月6日,英船“防衛”號船長希思帶人向清政府官員索要被扣下的桅杆雙方為此發生衝突,英方全副武裝有20—30人,船長希思下令開槍射擊,三名清兵被擊中,其中一人喪命,還殺傷了在場的一位中國百姓。中國人則擲石塊和射擊,打傷一名黑人駕駛員,一名英國醫生則受了重傷。英船狼狽逃走,還有幾名沒來得及逃走的人則被清軍扣留,囚禁在看守所裡。這是英國對華貿易史上第一次嚴重鬥毆事件。葡萄牙人勸耶爾儘快解決此事。第四大班愛德華•瓦茨(Edward Watts)自願上岸與中國人談判,被授權可以付出2000兩白銀以平息這一事件。但中國官員堅持要求賠償5000兩,耶爾拒絕,而愛德華•瓦茨被扣。3月18日,“防衛”號起航離開澳門。但還有一名大班、七名水手及一名垂死的醫生留在中國人手中做囚犯。荷蘭人弗蘭斯•弗勒廷格也是被葡人釋放後乘此船離開澳門。[1] [1]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81—83頁;衛思韓:《關於1662—1687 年耶穌會中國傳教團的一些荷蘭史料》,載《清史研究》第6輯,1990年。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2月9日-1691年1月28日)3月6日,英船“防衛”號船長希思帶人向清政府官員索要被扣下的桅杆時雙方為此發生衝突,英方全副武裝有20—30人,船長希思下令開槍射擊,三名清兵被擊中,其中一人喪命,還殺傷了在場的一位中國百姓。中國人則擲石塊和射擊,打傷一名黑人駕駛員,一名英國醫生則受了重傷。英船狼狽逃走,還有幾名沒來得及逃走的人則被清軍扣留,囚禁在看守所裡,這是英國對華貿易史上第一次嚴重鬥毆事件。葡萄牙人勸耶爾儘快解決此事。第四大班愛德華•瓦茨(Edward Watts)自願上岸與中國人談判,被授權可以付出2000兩白銀以平息這一事件。但中國官員堅持要求賠償5000兩,耶爾拒絕,而愛德華•瓦茨被扣。3月18日,“防衛”號起航離開澳門。但還有一名大班、七名水手及一名垂死的醫生留在中國人手中做囚犯。荷蘭人弗蘭斯•弗勒廷格也是被葡人釋放後乘此船離開澳門。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81—83頁;衛思韓:《關於1662—1687年耶穌會中國傳教團的一些荷蘭史料》,載《清史研究》第6輯,1990年。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2月10日-1710年1月29日)3月6日,康熙帝下旨,要求傳教士採辦葡萄酒:“西洋上品葡萄酒乃大補之物。高年飲此,如嬰童服人乳之力。(西洋人)諄諄泣陳,求朕進此,必然有益。朕鑒其誠,即准所奏。每日進葡萄酒幾次,甚覺有益,飲膳有加。今每日競進數次,朕體已經大安。念伊等愛君之心,不可不曉諭朕意。今傳眾西洋人都在養心殿,叫他們知道。”先是,康熙因立太子事而心煩,極度憂鬱而併發嚴重的心悸症。法國醫生羅德先(Bernard Rodes)配製了胭脂紅酒讓康熙服用,止住了康熙之心悸。隨後羅德先又建議康熙服用產自加那利群島的葡萄酒,有利於心臟健康。康熙接受了傳教士的建議,開始長期飲用葡萄酒,而葡萄酒的主要來源則是廣州和澳門的西洋人,這就出現了一時“貢獻葡萄酒之熱”。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2月10日-1710年1月29日)3月6日,康熙帝下旨,要求傳教士採辦葡萄酒:“西洋上品葡萄酒乃大補之物。高年飲此,如嬰童服人乳之力。(西洋人)諄諄泣陳,求朕進此,必然有益。朕鑒其誠,即准所奏。每日進葡萄酒幾次,甚覺有益,飲膳有加。今每日競進數次,朕體已經大安。念伊等愛君之心,不可不曉諭朕意。今傳眾西洋人都在養心殿,叫他們知道。”先是,康熙因立太子事而心煩,極度憂鬱而併發嚴重的心悸症。法國醫生羅德先(Bernard Rodes)配製了胭脂紅酒讓康熙服用,止住了康熙之心悸。隨後羅德先又建議康熙服用產自加那利群島的葡萄酒,有利於心臟健康。康熙接受了傳教士的建議,開始長期飲用葡萄酒,而葡萄酒的主要來源則是廣州和澳門的西洋人,這就出現了一時“貢獻葡萄酒之熱”。黃伯祿:《正教奉褒》康熙四十八年正月二十五日,第559頁;《耶穌會士中國書簡集》第2冊,第35—37頁、313頁。
道光十年(1830年1月25日─1831年2月12日)2月16日,英國東印度公司商館主任盼師(William Baynes)攜帶夫人和孩子乘船進入廣州。盼師夫人進廣州之事,因為直接與清政府的法規相衝突,澳門的歐洲人社團對此多有議論,但意見不統一。廣州行商得知盼師夫婦進了廣州,也沒有將此事向廣東政府報告。受此影響,3月4日,英國散商費倫(Christopher Fearon)及3月6日英國商館大班喬治·羅賓遜(George Best Robinson)也攜帶夫人和孩子住進了廣州商館。奇怪的是,這三位英國女性觸犯清政府的禁令,在廣州生活了一個多月,基本上沒有受到清政府的干涉,而且生活得很愉快。其實,廣東政府已經知道了這些“番婦到省潛住之事”,只是沒有將此事作為大事看待而已。不久,她們均先後返回澳門。
清道光十年(1830年1月25日─1831年2月12日)2月16日,英國東印度公司商館主任盼師(William Baynes)攜帶夫人和孩子乘船進入廣州。盼師夫人進廣州之事,因為直接與清政府的法規相衝突,澳門的歐洲人社團對此多有議論,但意見不統一。廣州行商得知盼師夫婦進了廣州,也沒有將此事向廣東政府報告。受此影響,3月4日,英國散商費倫(Christopher Fearon)及3月6日英國商館大班喬治·羅賓遜(George Best Robinson)也攜帶夫人和孩子住進了廣州商館。奇怪的是,這三位英國女性觸犯清政府的禁令,在廣州生活了一個多月,基本上沒有受到清政府的干涉,而且生活得很愉快。其實,廣東政府已經知道了這些“番婦到省潛住之事”,只是沒有將此事作為大事看待而已。不久,她們均先後返回澳門。Harriettt Low, Lights and Shadows of a Macao Life, p.103, 112.《清宮粵港澳商貿檔案全集》第866號《廣州將軍慶保等奏報英國大班盼師攜番婦到廣州十三行夷館居住強令押往澳門等情折》,第4330頁。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2月3日─1841年1月22日)2月29日,澳門議事會理事官維森特·佐治向清官府提出抗議,要求採取切實措施捉拿用刀、棍棒、鐵器襲擊葡萄牙軍士阿豐索(Afonso)和維多爾(Vítor)、議事會成員若瑟·雷波斯特羅(José Reposteiro)和另一位葡萄牙人塞維羅(Severo)的五六個歹徒。事情發生在東方斜巷街,時間是晚上8時,幾位葡人先遭到亂石襲擊,後受到圍攻。然後幾個歹徒順染房巷逃走。此前,他們還進入過仁慈堂的院子。3月6日,香山縣丞回函稱已採取措施搜尋這些不法之徒,一有所獲,定將嚴刑予以懲治。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77頁。John Elliot Bingham, Narrative of the Expedition to China, from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War to its Termination in 1842. Vol. 1, p. 125.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3月6日,因所准填地之人米格爾‧施理華在海邊街建屋,未有建造騎樓,未遵守1877年7月2日所立合同內第11款。惟此際該地屋宇經已建成,如複拆毀,必致虛費資本不少。蓋其資本非獨准填地之人所出,又有別商人見該地經已填好,分開數段,定其街界,故信心購買該地,不惜資本建造鋪宇。茲據該新屋主及原日所准填地之人稟稱,懇將在新海邊街建造騎樓之款更改,並欲送賠補銀兩,以為另覓便宜地方建造巡捕兵卡。經澳門公物會及總督公會查明,該地建鋪已成數街,亦建高聳,實為本澳增輝,且該商用本所費不貲,將來公物會所收公鈔亦複不少,大有裨於貿易及船隻往來,並有益於在該處傭工之數百人。且有人稟請在該街建造騎樓,但該騎樓太小,有礙往來,且有逼狹海邊馬路(Estrada da Cacilha),不能寬闊。議准建兵卡屋一間,作為違約之補償。[1] [1]《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3月11日第10號。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3月6日,因所准填地之人米格爾‧施理華在海邊街建屋,未有建造騎樓,未遵守1877年7月2日所立合同內第11款。惟此際該地屋宇經已建成,如複拆毀,必致虛費資本不少。蓋其資本非獨准填地之人所出,又有別商人見該地經已填好,分開數段,定其街界,故信心購買該地,不惜資本建造鋪宇。茲據該新屋主及原日所准填地之人稟稱,懇將在新海邊街建造騎樓之款更改,並欲送賠補銀兩,以為另覓便宜地方建造巡捕兵卡。經澳門公物會及總督公會查明,該地建鋪已成數街,亦建高聳,實為本澳增輝,且該商用本所費不貲,將來公物會所收公鈔亦複不少,大有裨於貿易及船隻往來,並有益於在該處傭工之數百人。且有人稟請在該街建造騎樓,但該騎樓太小,有礙往來,且有逼狹海邊馬路(Estrada da Cacilha),不能寬闊。議准建兵卡屋一間,作為違約之補償。《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3月11日第10號。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2月4日─1906年1月24日)3月6日,縱橫粵東的強人林瓜四及其黨羽蕭三、梁創芝、杜華、杜金和、彭美等六名,由廣東水師統巡李準從澳門提解回省。林瓜四,粵東大盜,年三十餘,在澳門多有活動,且有很深的關係。林瓜四在澳門被捕後,澳門方面多方運動,力求解救,幾釀成交涉。顧在3月7日,粵省在將林瓜四解省後的第二天即加以處決。鄭煒明的《清末(澳門)路環海盜及其與同盟會之關係》(載《濠鏡:澳門社會科學學會學報》第4期,1988年9月)稱:林瓜四、林瓜五兄弟領導的路環海盜與同盟會有聯絡關係,曾一度企圖搶奪“二辰丸”運載的槍械在香山前山起事。此說不妥,林瓜四已於1905年3月間被清政府處決,怎麼可能參入1908年的“二辰丸”呢。其實此事僅為林瓜四之弟林瓜五所為,與林瓜四並無關係。《廣東日報》乙巳年(1905)二月十一日,“林瓜四真提解抵省矣”。
民國二十七年 (1938年1月1日-1938年12月31日)3月6日,孫眉夫人譚氏在澳門逝世。國民政府立法院長孫科、廣東省府主席吳鐵城、粵海關監督戴恩賽、中山縣長張惠長、澳門國大代表盧煊仲、岐關車路公司司理劉敘堂等名流前往弔唁。8日,下午2時發引,並沿鏡湖馬路出荷蘭園,至西洋墳場。因譚氏信奉基督教,葬禮均按宗教儀式舉行。出殯當天,譚氏親友、駐澳黨部委員劉紫垣、華僑新運促進會委員張衍日、中山縣駐澳特務員盧光功、翠亨分駐所警察、總理故鄉紀念中學員生童軍等數百人前來送葬。劉敘堂,廣東香山人。後到澳門經營糧食生意,為澳門怡興堂主席。1941—1943年出任鏡湖醫院值理會主席。他致力於澳門各項慈善事業。1942年5月28日,澳門政府頒發給他“慈善勳章”。參見《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會史》,第230—231頁。《華僑報》1938年3月9日《孫眉夫人出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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