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亞太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在第四十六屆世界遺產大會舉辦期間,揭曉2024年《全球世界遺產教育創新案例獎》獲獎名單,“澳門記憶”獲“卓越之星獎”。
“澳門記憶”推出“浮光百年 承載輝煌──新馬路街區圖片徵集”,聯乘新馬路街區內的多個商戶,誠邀市民分享有關新馬路的老照片和相關回憶,徵集期由即日至2024年9月30日。
有獎問答遊戲的得獎結果出爐!每位得獎者可獲珍藏版古地圖澳門通乙張。澳門記憶團隊已透過得獎者註冊會員時登記之流動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發送得獎通知,再次感謝會員們的支持和參與!
>>立即查看得獎名單
順治四年(永曆元年/1647年2月5日─1648年1月24日)7月8日,葡萄牙國王使者貢薩羅•西奎拉重整旗鼓再次從澳門出發前往日本,7月26日乘船抵達長崎。 到日本長崎後,日本方面要求其解除武裝,遭到這位使節的斷然拒絕。日本方面則以種種藉口阻撓使節拜見將軍,並派出艦隊密切監視使節的動向。幕府將軍後來致信使節,提醒其不要忘了日本的禁令,趕快離開日本,勿作和解的妄想。如果葡萄牙國王能在信中保證不再帶傳教士來日本傳教,還可以考慮其他建議,否則日本將繼續嚴令禁止兩國之交往。最後,這位使節只好返航。 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p. 86. 姚麗雅:《貢薩羅船長出使日本記(1644—1647)》,載《文化雜誌》第54期,2005年。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1月30日-1711年2月16日)7月26日,葡萄牙耶穌會士楊廣文(François Thilisch)、麥大成(João Francisco Cardoso)神父抵達澳門。麥大成,字爾章,葡萄牙人,1708年從里斯本出發東來,曾在果阿傳教。禮儀之爭事起,耶穌會負責人金國輝(Miguel do Amaral)神父建議選派麥大成神父從印度出使中國。此議獲葡印總督羅德里格.科斯達的贊成,國王也予以批准。麥大成的使命是:向康熙皇帝贈送禮物,說服他允許澳門卸下監管鐸羅的負擔並將鐸羅轉往果阿,保護澳城的利益和支持專屬傳教士的保教權政策。《澳門與禮儀之爭——跨文化背景下的文化自覺》,載金國平、吳志良:《過十字門》,第207頁;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第632—633頁。
雍正二年(1724年1月26日-1725年2月12日)7月26日,通政使司右通政梁文科奏稱,葡人居住澳門多年,戶口日增,宜嚴加防範,以杜隱憂。因此建議設一弁員在澳門彈壓,凡外洋之人,只許往來貿易,不許久留此地。雍正皇帝將此奏疏發予兩廣總督孔毓珣參議。8月12日,兩廣總督孔毓珣回奏稱,澳門“原有香山協把總一員,帶兵五十名防守”,兼有前山寨都司、守備率兵駐防,不宜多設。但鑒於澳門“近年每從外國買造船隻駕回,貿易船隻日多,恐致滋事”。建議“其現有船隻,仍聽貿易,定為額數,朽壞准修,此後不許添置,以杜其逐歲增多之勢”。《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通政使司右通政梁文科奏請洋人不得久住澳門摺》及《兩廣總督孔毓珣奏陳梁文科所奏不許夷人久留澳門限定夷船數目摺》,第140—142頁。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1月23日─1842年2月9日)7月21日,海面颶風陡發,海濤山立,大雨傾盆,日夜不息。打碎英人香港房寮、碼頭,並漂沒英人貨船、兵船,夷目僅查爾斯·義律一名逃至澳門,餘者尚未有下落。25、26兩日,颶風又作,較前更大。道光皇帝得悉奏報後,降諭旨發去大藏香二十炷,著奕山等分詣各廟宇虔誠行禮。並稱英人等惡貫滿盈,竟遭天譴。著即查拿逃澳英人義律,趕緊收複香港。這次颱風對澳門也產生巨大破壞,在澳門附近的英美等國船隻有6艘船沉沒,其中縱帆船“玫瑰(Rose)”號除一名澳門葡人外,全船人員遇難,其他失事、沖上岸以及受損的船隻有二十多艘。《清宣宗道光實錄》卷353,道光二十一年六月辛亥。Chinese Repository, Vol.10, No.7, pp.421—424.
咸豐七年(1857年1月26日─1858年2月13日)7月26日,英國循道會俾士(George Pierey)牧師在澳門給華人周學(Chou Xue)施洗,並稱周學是第四個可以授予完全信徒資格的成年人。據循道會檔案,1856—1857年間,英國循道會在澳門給五位信徒施洗,其中1856年施洗三人,周學是第四人,俾士夫人的女傭黎楊望女士則是第五人,她於1857年8月受洗。Wesleyan Methodist Missionary Society(London)Archive, China, Correspondents, Aug 7, Aug 22,1857. G. Piercy to the Society; 文國偉:《循道衛理入神州》,第52頁。
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7月26日,澳門公物會與華商陳六簽約,批准陳六承充澳門製造鴉片熟膏發賣及出口生意,以1883年9月1日至1893年9月1日,10年為期。批准承充鴉片熟膏生意的條件是,“由華人陳六承買舊關所房屋(即司打口的‘鴉片屋’)一間”,“陳六願出價銀6萬元買收此屋”。但規定:如果陳六或陳六的後人在10年承充期內不在澳門經營此項製造熟膏發賣及出口生意時,公屋會即將此屋充公,而陳六不得因修葺此屋及別項緣由藉口索賠。澳門公物會會長總督賈拉沙、律政司晏多‧尾意味‧廖亞美‧打‧亞西度、布政司嘉路素‧威仙地‧羅渣、審計長若瑟‧若堅‧亞士威墮、若瑟‧飛南第‧阿利威喇、公物會書記若瑟‧告利野拜士‧亞宋生、陳六及翻譯官伯多祿‧諾拉斯古‧施利華簽名。[1] [1]《澳門政府憲報》1918年5月22日第27號,第523頁。
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7月26日,澳門公物會與華商陳六簽約,批准陳六承充澳門製造鴉片熟膏發賣及出口生意,以1883年9月1日至1893年9月1日,10年為期。批准承充鴉片熟膏生意的條件是,“由華人陳六承買舊關所房屋(即司打口的‘鴉片屋’)一間”,“陳六願出價銀6萬元買收此屋”。但規定:如果陳六或陳六的後人在10年承充期內不在澳門經營此項製造熟膏發賣及出口生意時,公屋會即將此屋充公,而陳六不得因修葺此屋及別項緣由藉口索賠。澳門公物會會長總督賈拉沙、律政司晏多‧尾意味‧廖亞美‧打‧亞西度、布政司嘉路素‧威仙地‧羅渣、審計長若瑟‧若堅‧亞士威墮、若瑟‧飛南第‧阿利威喇、公物會書記若瑟‧告利野拜士‧亞宋生、陳六及翻譯官伯多祿‧諾拉斯古‧施利華簽名。《澳門政府憲報》1918年5月22日第27號,第523頁。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7月20日,澳門公物會與玉生(Ioc-Sang)、枝山(Chi-San)訂立承接供辦牛肉之合同,以一年為期,系自7月26日起,擔保人為順合劉田。向來澳門發賣牛肉,皆是在公物會招人承充。上年2月14日,澳督發佈第42號之札諭,禁止在公物會承充販賣牛肉。該年5月11日,奉到第30號上諭批准。不料,施行以來,澳門所賣牛肉顯有不敷日用及價昂不佳,以致澳門商民聯稟僉稱街市販賣牛肉諸多掣肘,民人日久受屈不少,懇速設法以除此害。據查販牛來澳,實因艱難,是以舊承充人幾於包攬,似有壟斷生意,從中作梗,以致供辦極少。澳門政府不得不重新招人承接供辦牛肉。[1] [1]《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8月20日第32號;《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7月13日第28號第一附報。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7月20日,澳門公物會與玉生(Ioc-Sang)、枝山(Chi-San)訂立承接供辦牛肉之合同,以一年為期,系自7月26日起,擔保人為順合劉田。向來澳門發賣牛肉,皆是在公物會招人承充。上年2月14日,澳督發佈第42號之札諭,禁止在公物會承充販賣牛肉。該年5月11日,奉到第30號上諭批准。不料,施行以來,澳門所賣牛肉顯有不敷日用及價昂不佳,以致澳門商民聯稟僉稱街市販賣牛肉諸多掣肘,民人日久受屈不少,懇速設法以除此害。據查販牛來澳,實因艱難,是以舊承充人幾於包攬,似有壟斷生意,從中作梗,以致供辦極少。澳門政府不得不重新招人承接供辦牛肉。《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8月20日第32號;《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7月13日第28號第一附報。
《知新報》第一百二十三期刊登《上十八省總督書》、《譯西報論華事》、《中西會議保衛上海租界》、《世情薄願做外國犯人》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使用。《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更多
尊敬的“澳門記憶”會員,您好!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澳門記憶”文史網的支持與信任。為持續優化會員服務品質與保障會員權益,本網站將自2025年4月28日起正式實施新版的《服務條款》。敬請各位會員詳閱修訂後之條款,有關內容可於以下查閱:
您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該等《服務條款》修訂內容。
若您對本次更新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感謝您一如既往的支持與信任,“澳門記憶”文史網將持續為您提供更安心、便捷的會員服務。
“澳門記憶”文史網 敬啟
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使用說明
檢視全站索引
“AND”,為縮小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交集”;
“OR”, 為擴大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聯集”;
“NOT”,為排除不相關的檢索範圍 ,“AND NOT”表示第二個搜索項,在檢索範圍將被排除。
已經有澳門記憶帳號了?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