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亞太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在第四十六屆世界遺產大會舉辦期間,揭曉2024年《全球世界遺產教育創新案例獎》獲獎名單,“澳門記憶”獲“卓越之星獎”。
“澳門記憶”推出“浮光百年 承載輝煌──新馬路街區圖片徵集”,聯乘新馬路街區內的多個商戶,誠邀市民分享有關新馬路的老照片和相關回憶,徵集期由即日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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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年(1637年1月26日─1638年2月13日)6月25日,英國商船到達澳門附近的麥子山(Monte de Trigo,今珠海市斗門區三灶一帶),當時澳門的情況十分微妙,儘管英國同葡印總督締結條約中允許英國商船來澳門,但澳門議事會考慮到本地商人的利益,因為當時澳門的繁榮全賴於葡萄牙船隊的往來貿易,因此澳門議事會堅決反對英商進入澳門參加對華貿易。故議事會採取種種方法拖延時間,阻止英國商船進入內港。英國商船只得移泊氹仔(Taipa)。7月5日,澳門總督邀請若翰•威德爾上校及隨行英國商人進入澳門。7月15日,若翰•威德爾不顧澳門葡人的阻撓,率領商船離開澳門,直奔廣州,在珠江口勘查廣州河口水道,並找到了虎門入口,還調查了珠江口明軍防禦力量。但是廣州官方聲明:英商不得在澳門貿易。22日,英國商船返回伶仃洋。29日,若翰•威德爾再次率領船隊向廣州進發。8月6日抵達珠江口,當時廣東官員要求等待上級批復,但是若翰•威德爾沒有等待中方批復就率領船隊駛進內河,向廣州挺進。8月6日,澳門選出四位助理與議事會解決如何對付澳門海岸出現的4艘英國船的問題。8月12日,中英展開炮戰。僅僅半個小時,虎門炮台陷落。英軍登陸佔領炮台,繳獲44門小炮以及2艘平底船、1只漁船。8月15日,若翰•威德爾派魯賓遜、拿塔尼耳•蒙特尼2人與通事番禺人李葉榮(Pablo Noretti)一起去廣州談判通商。到達廣州後,受到廣東總兵陳謙的熱情接待,“紅夷到日,即入總府。見萬眾喧囂,即發回哨船”。[10]8月21日,通事李葉榮帶來海道副使鄭覲光和廣東總兵陳謙的一封信,稱:廣東給英國人在國內買賣任何商品的自由,並指定三處為英船的停泊所,還指定由李葉榮為經紀人,派兩三個人到廣州準備購辦貨物,並請求英國人將明方的炮和船放還。若翰•威德爾認為這樣比較滿意,立即將炮及帆船放還。8月24日,李葉榮返回廣州,由首商拿塔尼耳•蒙特尼和約翰•蒙太尼(John Mountney)、魯賓遜3人陪同前往。他們攜帶西班牙銀元22000八單位雷阿爾(Reais-de-oito)及兩小箱日本銀,其中10000送給官員們,其他用作投資。到廣州後,購買白糖1150擔,糖米50擔,米85擔,酒100壇,並住在華商揭邦俊家。後在琶洲處被明方捕盜船抓獲。[11]8月30日,若翰•威德爾命令船隻前移兩里,到達大虎島。[12]9月6日,若翰•威德爾接到澳門總督與議事會的書面抗議,要求英方退出中國海域。若翰•威德爾卻依仗李葉榮背後的關係表示反對。[13]當時,兩廣總督張鏡心督促廣東總兵陳謙出師浪白,9月10日,副總兵黎延慶等率葡萄牙人支援的3艘火器船對英船進行攻擊,“打死夷人數名”。[14]26日,若翰•威德爾將船隊退回伶仃島。27日,船行至距離澳門4里格遠的地方。然後,船隊委員會向澳門葡萄牙人投遞了抗議書,闡述了對在果阿和澳門遭到冷遇而不滿的理由,指責澳門葡人向中國縱火船提供軍需和裝備,對扣押英人一事他們要負責。澳門葡人拒絕承認。[15]同時,張鏡心又實行“檄道廳親至澳門宣示漢法,以法繩澳,以澳驅紅,節節相促,受我戎索”的方策。[16]10月初,廣東市舶司會同香山縣差官及駐澳提調、備倭諸官下澳,傳喚議事會理事官、通事、攬頭到議事會宣諭,要求澳門議事會理事官戎貓州弗黎廚(Francisco de Araújo de Barros)[17]、攬頭呂沈西及通事劉德來廣州調停處理英商之事。[18]10月16日,幾名澳門葡人前往廣州調停中英關係。18日,召開了一次會議。當時會議試圖迫使英商達成以下協議:即刻退出廣州,永不再來;對中方給予此次在此經商的特權,應先付給酬金28000雷阿爾。但是,英國商人表示反對。[19]在葡人的調停下,廣東方面將英商及其款項、貨物全部發還,並完成了他們的貿易。直到11月22日,中英雙方簽訂貿易協定:“允許(英商)自由經商,擴大貿易,長久居住,但英方每年應繳付(中國)皇帝2萬兩白銀及4門大鐵炮和50支毛瑟槍。”11月26日,英商離開廣州,回到碇泊澳門的船隊上。[20]Monte de Trigo,一般人譯為橫琴島,似不妥。Monte de Trigo,意為“麥子山”。葡語及英語文獻中均有出現。英語僅見於《芒迪遊記》,作Monton de Trigo。Montón為西班牙語,意即“堆”。西班牙語也有Monte,且與葡語同意。顯然,芒迪將Monte誤作Montón。有人稱芒迪懂葡語與西語,不知所據。僅此一例可知其西語水準實很低劣。否則不會將Monte與Montón混淆。葡語中,有圖示[圖載“A Portuguese Seventeenth Century Map of the South China Coast”, in Santa Barbara Portuguese Studies(Journal of the Center of Portugueses 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1994, VolumeI, p. 241, 但失考]。據圖,Monte de Trigo為今三灶島,但航海資料的文字涉及則是指三灶東側一小島。“沿著高瀾山航行,可見一圓島,然後在它的盡處又可見一更長、形成圓灣的大島。再前面是4個小島,共中之一便是稱為Monte deTrigo的又圓又高的島嶼。(Ms. Cadaval 972, f. 95v°)”這一“又圓又高的島嶼”之漢名暫缺。無論準確度還是可信度,航海資料均高於圖籍。前者成於明末,後者乃清初一示意性圖示,不很準確。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8—19頁。博克塞:《300年前的澳門》,第51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l卷,第19頁;劉鑒唐、張力主編:《中英關係系年要錄13世紀—1760》第l卷,第116—117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20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4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20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稱:“本月初三(8月22日)日,夷船揚帆直入銃台,兵放銃堵禦,自辰至末,夷船不敢徑入,泊回原處,打壞小料船一隻。”中英雙方記錄差異甚大。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1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稱“李葉榮帶夷目二人進省”,又稱“帶同夷目二名,夷仔一名”,又稱“舊澳夷通事李葉榮往諭,隨夷目二名進省投見”,又稱“紅夷頭目三名雇船一隻”,又稱“其前後羈留夷人五名內,查三名的系頭目,一名噧呾纏,一名毛直纏,一名嘛道呧。其夷奴二名,則無名可查”。噧呾纏,應即為蒙特尼(Mountney),而嘛道呧應為蒙特尼之弟約翰•蒙太尼(John Mountney),如此,毛直纏則應為魯賓遜的譯名。可知,他們三人應是分兩次進入廣州的。[10]張鏡心:《雲隱堂文錄》卷3《參鎮壓庇奸之罪疏》。[11]《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2]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13]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14]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5]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l卷,第24頁。[16]張鏡心:《雲隱堂文錄》卷1《報鎮將驅逐紅夷疏》。[17]此處理事官葡文名字據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p. 107. 而來,但與“戎貓州弗黎廚”音不合。[18]《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9]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6頁。[20]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6頁。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1月24日-1717年2月10日)8月30日,“聖安娜”號抵達澳門,該船從里斯本出發;隨船而來的有14位耶穌會傳教士,包括幾位傑出的數學家,即葡萄牙耶穌會士徐懋德(André Pereira)、德國耶穌會士戴進賢(Ignace Kögler)和捷克耶穌會士嚴嘉樂。嚴嘉樂還是一名音樂家。其他還有葡萄牙耶穌會士托梅·阿拉尼亞(Tomé Aranha)、弗朗西斯科·阿爾瓦雷斯(Francisco Álvares)、弗朗西斯科·莫雷拉(Francisco Moreira)、費利什·佩雷拉(Fé1ix-José Pereira)、秉多(Manuel Pinto)、弗萊雷(António Freire)及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的特使曼努埃爾·瓦雷拉(Manuel Varella)神父,曼努埃爾·瓦雷拉帶來了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致交趾國王的信及禮物。但曼努埃爾·瓦雷拉不幸於9月27日在澳門病逝。曼努埃爾·瓦雷拉神父的使命後由同船抵澳的另一位修道士安東尼奧·弗萊雷完成。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1月24日-1717年2月10日)8月30日,“聖安娜”號抵達澳門,該船從里斯本出發;隨船而來的有14位耶穌會傳教士,包括幾位傑出的數學家,即葡萄牙耶穌會士徐懋德(André Pereira)、德國耶穌會士戴進賢(Ignace Kögler)和捷克耶穌會士嚴嘉樂。嚴嘉樂還是一名音樂家。其他還有葡萄牙耶穌會士托梅.阿拉尼亞(Tomé Aranha)、弗朗西斯科.阿爾瓦雷斯(Francisco Álvares)、弗朗西斯科.莫雷拉(Francisco Moreira)、費利什.佩雷拉(Fé1ix-José Pereira)、秉多(Manuel Pinto)、弗萊雷(António Freire)及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的特使曼努埃爾.瓦雷拉(Manuel Varella)神父,曼努埃爾.瓦雷拉帶來了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致交趾國王的信及禮物。但曼努埃爾.瓦雷拉不幸於9月27日在澳門病逝。曼努埃爾.瓦雷拉神父的使命後由同船抵澳的另一位修道士安東尼奧.弗萊雷完成。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21、33、247、448、490、491、510頁及第706頁稱,阿拉尼亞、弗萊雷、莫雷拉、費利什、徐懋德、瓦雷拉及秉多等人是1716年8月31日到達澳門,而在第336頁及第634頁分別稱戴進賢1716年8月30日到達澳門,1716年8月31日到達北京,似乎這些傳教士是分幾批來到澳門。據嚴嘉樂:《中國來信(1716—1736)》,第17頁及第21頁嚴嘉樂本人的信稱,他們是14位耶穌會士一起於1716年8月30日凌晨抵達澳門,故應以嚴信為准。這14位耶穌會士除上述10人外,葡萄牙人李國成(又譯作羅佩思,Cajetan Lopes)、房日升(François de Corder)、德梅洛(又譯麥安東,Antoine de Mello)也應是這一批來澳門的耶穌會士,還有一人不知為誰。文德泉:《耶穌會士於澳門開教四百周年》,第55頁稱徐懋德1715年8月30日到澳門,並在聖保祿學院讀完神學後到廣州。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161;嚴嘉樂:《中國來信(1716—1736)》,第17—21頁。潘日明:《唐·若奧五世在遠東的外交政策》,載《文化雜誌》第11—12期,1993年。
雍正元年(1723年2月5日-1724年1月25日)8月30日至10月7日,據說:“中國開放海上貿易,僅這一季風季節就有近40艘中國船到巴達維亞港口;消息稱有同樣數目的中國船隻前往馬尼拉。”葡印總督已禁止葡萄牙人的船從巴達維亞運來檀香木,原因是“中國人的船隻被禁止出海航行”。現在,既然他們可以出海並把貨物運回廣州、漳州和寧波,那麼葡萄牙人的船隻也應當開到那裡去。因為總督的禁令只會造成澳門的衰落和崩潰,這項禁令存在期間一直遭到非議。為避免澳門城的毀滅,澳門議事會決定請求總督廢除此禁令。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07頁。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61.
乾隆十二年(1747年2月9日-1748年1月29日)8月30日,文東尼(又譯若些,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zes)出任澳門總督。他履任後,十分不滿議事會對清政府的順從態度,在他看來這是一種道德淪喪,他決心要刹住這股“歪風邪氣”。故他上任不久就表示要不惜一切代價去實現迫切需要的改革。他強調政治統治的暴力威懾,就任一星期後,就在大炮台的高牆上架起了一座吊架,以示對犯罪者將按軍法處以吊刑。他出入大炮台,隨身總是12名全副武裝的士兵。他不講禮儀,一切以皮鞭說話。一位叫佩雷拉.布拉加(António Pereira Braga)的法官經常怠忽職守,而被人投訴,若些將其召到城堡,拿開他的手杖和劍,用鞭子狠狠地抽打他。不僅葡萄牙人,就連中國人也怕他三分,送他一個綽號,名叫“老虎”。[1] [1]C.R.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p.274; 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216頁;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113頁。
乾隆十二年(1747年2月9日-1748年1月29日)8月30日,文東尼(又譯若些,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zes)出任澳門總督。他履任後,十分不滿議事會對清政府的順從態度,在他看來這是一種道德淪喪,他決心要刹住這股“歪風邪氣”。故他上任不久就表示要不惜一切代價去實現迫切需要的改革。他強調政治統治的暴力威懾,就任一星期後,就在大炮台的高牆上架起了一座吊架,以示對犯罪者將按軍法處以吊刑。他出入大炮台,隨身總是12名全副武裝的士兵。他不講禮儀,一切以皮鞭說話。一位叫佩雷拉.布拉加(António Pereira Braga)的法官經常怠忽職守,而被人投訴,若些將其召到城堡,拿開他的手杖和劍,用鞭子狠狠地抽打他。不僅葡萄牙人,就連中國人也怕他三分,送他一個綽號,名叫“老虎”。C.R.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p.274; 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216頁;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113頁。
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1月21日─1766年2月8日)4月24日,葡印總督埃加伯爵(Conde de Ega)致函澳門助理,委託他出售屬於聖若瑟修院的房子,並告知總督有兩間屬於耶穌會士的宿舍,現在已經破損,重修或保存需要大量費用,但沒有足夠的資金用於重修,而且學校有足夠的房子供使用,因此通過拍賣賣掉了這些房間,但仍在修院的教堂裡保留了神聖的文化。澳門議事會於8月30日貼出佈告出售毗鄰修院的房子:一間對著寡婦伊利亞斯(Elias Marçal Garcez)的房子;另一間用於耶穌會代理人的房間,對著聖老楞佐堂聖器室的一個房門。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Ⅷ, p. 529.
嘉慶十九年(1814年1月21日─1815年2月8日)5月7日,及9月8日、17日,朱梅官(即朱作寧)、朱哲堂、鄭懷魁、陳榮禧、許鳴喬、徐秀官各販茶葉、布匹赴澳門售賣,有西洋人咹哆唎(Adélio)等以胡椒、海參等貨,與朱梅官等兌換茶布,以貨抵兌外,咹哆唎尚應找朱梅官番銀3480元、朱哲堂番銀2300元、陳榮禧番銀1220元、許鳴喬番銀3400元。又鄭懷魁、徐舉業(即徐秀官),於8月30日,合運冰糖等貨至澳門,由葡人咹哆唎收買,賒欠貨價番銀1200元。咹哆唎於是年九月底載運各貨回國,船泊香山縣屬外洋,朱梅官等聞信趕至咹哆唎船內,逼索欠銀。適有西洋不識姓名洋船駛到,咹哆唎當向借銀還欠。因無現銀,只有鴉片煙泥,如可抵欠,情願問借鴉片煙泥作銀抵清欠項。朱梅官等因咹哆唎即須回國,慮及欠項無著,當各應允。咹哆唎隨給朱梅官鴉片煙泥120個,每個約重2斤七八兩,給朱哲堂80個,給陳榮禧41個,給鄭懷魁、徐秀官共40個,給許鳴喬80個,抵清前欠。朱梅官等因內地查拿嚴禁,不敢載入口岸,各在洋面將鴉片煙泥陸續賣給不識姓名過往船戶,朱梅官共得價銀3840元,朱哲堂共得價銀2560元,陳榮禧共得價銀1380元,鄭懷魁、徐秀官共得價銀1320元,許鳴喬共得價銀3500元。朱梅官等人販賣鴉片並非秘密,亦多有人向清政府舉報。負責此事的官員曾向朱梅官等人索賄8萬元不得,遂興發事端,以私販鴉片開始緝捕朱氏等人。
清嘉慶十九年(1814年1月21日─1815年2月8日)5月7日,及9月8日、17日,朱梅官(即朱作寧)、朱哲堂、鄭懷魁、陳榮禧、許鳴喬、徐秀官各販茶葉、布匹赴澳門售賣,有西洋人咹哆唎(Adélio)等以胡椒、海參等貨,與朱梅官等兌換茶布,以貨抵兌外,咹哆唎尚應找朱梅官番銀3480元、朱哲堂番銀2300元、陳榮禧番銀1220元、許鳴喬番銀3400元。又鄭懷魁、徐舉業(即徐秀官),於8月30日,合運冰糖等貨至澳門,由葡人咹哆唎收買,賒欠貨價番銀1200元。咹哆唎於是年九月底載運各貨回國,船泊香山縣屬外洋,朱梅官等聞信趕至咹哆唎船內,逼索欠銀。適有西洋不識姓名洋船駛到,咹哆唎當向借銀還欠。因無現銀,只有鴉片煙泥,如可抵欠,情願問借鴉片煙泥作銀抵清欠項。朱梅官等因咹哆唎即須回國,慮及欠項無著,當各應允。咹哆唎隨給朱梅官鴉片煙泥120個,每個約重2斤七八兩,給朱哲堂80個,給陳榮禧41個,給鄭懷魁、徐秀官共40個,給許鳴喬80個,抵清前欠。朱梅官等因內地查拿嚴禁,不敢載入口岸,各在洋面將鴉片煙泥陸續賣給不識姓名過往船戶,朱梅官共得價銀3840元,朱哲堂共得價銀2560元,陳榮禧共得價銀1380元,鄭懷魁、徐秀官共得價銀1320元,許鳴喬共得價銀3500元。朱梅官等人販賣鴉片並非秘密,亦多有人向清政府舉報。負責此事的官員曾向朱梅官等人索賄8萬元不得,遂興發事端,以私販鴉片開始緝捕朱氏等人。《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2冊《兩廣總督蔣攸銛等奏報查獲販賣鴉片煙人犯朱作寧等審明定擬情形折》,第41頁。井上裕正:《關於清代嘉慶、道光年間的鴉片問題》,載費正清等著:《外國學者論鴉片戰爭與林則徐》上冊,第65頁。另有一說是朱梅官案之揭發是張保仔投降清政府後,負責福建沿海的駐防,由於他是海盜出身,對鴉片走私的內情十分熟悉,所以緝獲若干鴉片走私船,審訊後招供鴉片來自澳門,並探知澳門有一個鴉片販賣團夥,福建遂將情報送至廣東,朱梅官事遂發。參見穆黛安《華南海盜:1790—1810》,第156頁。
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1月29日─1817年2月15日)8月29日,英威廉·阿美士德使團進北京,因行禮叩頭之爭,英使團第二天即被趕出北京,從內河南下,一路派兵護送至澳門。這次出使之失敗,嘉慶皇帝尤對托瑪斯·司當東進行了嚴詞訓斥,並不准他再充任英國對華貿易之“大班”,“至司當東,當嚴詞責,伊曾在粵充任大班,熟知中國禮節,又非他貢使之比,此次即不能成禮而返,將來不准再來粵仍充大班”。拒絕行禮叩頭主張保持尊嚴的主要是副使司當東,他認為“在中國,屈服只能導致恥辱,而只要捍衛的立場是合理的,態度堅決都可以取勝”。拿破崙事後對此事的批評是:“把使臣等同於他們君主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由他們簽署的協定如無派遣他們當局批准,就不算有效。任何君主從來也不會把使臣當作與他地位平等的人。外交官拒絕叩頭就是對皇帝的不敬。”
清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1月29日─1817年2月15日)8月29日,英威廉·阿美士德使團進北京,因行禮叩頭之爭,英使團第二天即被趕出北京,從內河南下,一路派兵護送至澳門。這次出使之失敗,嘉慶皇帝尤對托瑪斯·司當東進行了嚴詞訓斥,並不准他再充任英國對華貿易之“大班”,“至司當東,當嚴詞責,伊曾在粵充任大班,熟知中國禮節,又非他貢使之比,此次即不能成禮而返,將來不准再來粵仍充大班”。拒絕行禮叩頭主張保持尊嚴的主要是副使司當東,他認為“在中國,屈服只能導致恥辱,而只要捍衛的立場是合理的,態度堅決都可以取勝”。拿破崙事後對此事的批評是:“把使臣等同於他們君主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由他們簽署的協定如無派遣他們當局批准,就不算有效。任何君主從來也不會把使臣當作與他地位平等的人。外交官拒絕叩頭就是對皇帝的不敬。”《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2冊《寄諭直魯江浙閩粵各省督撫英貢使狡詐無體已遣令歸國沿途恐有窺伺即各飭知沿海文武員弁留心嚴防》,第74頁。《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2冊《寄諭兩廣總督蔣攸銛英貢使到澳照例筵宴免稅嗣後再來不准駛行各省再充大班》,第107—108頁。阿蘭·佩雷菲特:《停滯的帝國:兩個世界的撞擊》第85章,第588、594頁。
1911年(清宣統三年)澳葡當局大規模強行疏浚河道工程引發的事件。澳葡當局疏浚河道工程於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就已開始,凡是已經疏浚過的海面,均設置浮標,表示該水段為其佔領。由於當地群眾的激烈反對,其疏浚河道工程才被迫中斷。1911年3月,澳葡當局又派出軍艦兩艘,快艇10艘,載100多名工人,進入中國水域前山內河,掘毀田基,測量地段,樹立標木,進行疏浚,並與英國商人訂立委托,疏浚氹仔以北海面,這樣大規模的疏浚工程引起了廣東群眾的強烈不滿。兩廣總督張鳴岐於7月派人與澳葡當局交涉,要求停止疏浚;並加強前山防務,動員澳門商民遷移其他地方開業,抵制澳門商務。澳葡當局十分擔心,忙從葡國增調軍艦,從非洲屬地調來軍隊,加強實力,還不斷懇請列強支援。8月30日,各國駐廣州領事聯合訪問張鳴岐,要求“調停”。張鳴岐態度十分堅決。8月底,澳葡當局被迫停止疏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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