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澳葡當局立法禁止在澳門流通中國銀幣,強行使用大西洋銀行發行的貨幣。
8月15日,中文報紙《市民日報》在澳門問世。抗戰期間在澳門避難的知識份子為其撰文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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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7/18
更新日期:2019/07/18
民國三十三年 (1944年1月1日-1944年12月31日)澳門政府歲出預算為8833034澳元,其中總督政費79977澳元,年金532320澳元,行政2172507澳元,金融經濟54708澳元,習法 (原文如此)1462687澳元,公共事業1492501澳元,陸軍819434澳元,海軍1847355澳元,未完債務資金41030澳元,預備金52000澳元。日本外交史料館藏:《各國國情雜件‧葡萄牙部分》,載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 (下冊),第2100頁。
澳門政府1944年歲出預算為8833034澳元
民國三十四年 (1945年1月1日-1945年12月31日 )11月28日,先是,為遣送避居澳門的香港及華南其他地區的難民離澳,與協助政府運送復員軍人,國民黨澳門支部決定成立航業社團,以便聯絡與掌控航商。本年11月1日,各航商在澳門黨部成立籌委會,以譚國華為召集人,草擬組織章程。至本日,澳門航商聯合會正式成立,推舉中華總商會主席劉柏盈兼理事會主席,並聘請報界名宿陳少偉為顧問。《市民日報》1945年11月4、28日。
國民黨澳門支部決定成立航業社團
民國三十二年 (1943年1月1日-1943年12月31日)12月1日,夜半,日本商社船“公益丸”在澳門領海爆炸,八名日本乘客獲救,九名中國人死亡。據日本方面稱,這次與11月22日軍用船“屋島丸”事發地點幾乎在同一海域。日方為此懷疑是按照謀略使用飛機發射水雷造成的,於是要求澳門總督予以關注,取締中國式帆船,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可總督表示出不同意機雷說的姿態。日本外交史料館藏:《各國國情雜件‧葡萄牙部分》,載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 (下冊),第2098頁。日本外交史料館藏:《各國國情雜件‧葡萄牙部分》,載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 (下冊),第2098頁。
日本商社船“公益丸”在澳門領海爆炸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3月17日,阿爾貝爾托‧昆雅 (Alberto Ribeiro da Cunha)上尉出任澳門治安警察廳廳長,至1941年3月21日,任職僅4天,至22日,改命退休中尉奧古斯托‧費雷拉 (Augusto Ferreira)擔任是職。Eduardo A. 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 51.
阿爾貝爾托‧昆雅上尉出任澳門治安警察廳廳長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8月27日,日本駐澳門領事福井保光 (ふくぃゃすみつ)照會澳督戴思樂,希望澳門政府密切關注在澳門範圍內不利日本的活動,包括協助重慶方面的社團向國民政府控制下的地區走私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重慶國民政府所屬組織在澳門的秘密活動及反日宣傳等。而隨著日軍與重慶國民政府戰事的升級,日益加強同南京偽政權的合作,將盡力通過海禁及陸禁的方式嚴格禁止重慶國民政府控制下地區物資的進出。為此,福井保光建議澳門政府: (1)禁止向重慶國民政府提供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以協助重慶政權控制下的地區:a. 禁止通過澳門從中國沿海、緬甸、印度支那、廣州灣等向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提供一切可以幫助重慶政權的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b. 大量進入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的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許多是通過澳門的走私小艇進行的,破壞了日本的海上封鎖。必須對澳門灣內的一切船隻進行隨時的檢查,以防止走私;c. 日本當局將協助澳門政府施以嚴禁,以保證前兩款 (a與b)的執行。為此,澳門政府為日本當局駐澳船隻及人員提供便利及保護。 (2)關閉“重慶國民政府”的機構,並遣返日本當局指定的敵對人士:a. 在日本當局的指定下,關閉重慶政權旨在於日本佔領區製造混亂情報的組織及 (驅逐)間諜人員;b. 對以公司或個人名義所進行的禁運物資的運輸,採取嚴格的禁止措施。 (3)全面取締反日宣傳、謠言、印刷品及組織:a. 取締任何國籍人士的反日宣傳及反日、反“南京中國政府”的電台、影片及政治活動;b. 取締恐怖活動,並防止此類人員進出澳門。Arquivo Histórico-Diplomático do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2° PA48, M212, Proc. 33. 2,《澳門總督戴思樂1941年9月3日致殖民部長公函附件》,轉引自金國平、吳志良:《抗戰時期澳門未淪陷之謎》,載《鏡海飄渺》,第169—170頁。
日本駐澳門領事福井保光 照會澳督戴思樂
民國三十四年 (1945年1月1日-1945年12月31日 )12月,日偽駐澳特務機關特工隊隊長黃公傑被秘密解押回澳。先是,日本投降消息傳出後,黃公傑知道形勢不妙,立即潛逃出澳門,至中山五區,欲聯合偽軍首領黃祥等人侵襲澳門,以圖移交國民政府作為立功之用,不成。又潛赴東江一帶,為該地遊擊隊收容,後澳門政府以黃公傑教唆殺害羅德禮一事為由,以重金向遊擊隊贖回,並於年底秘密解澳。1946年1月10日李希顏《葡萄牙統治下的澳門現狀》,澳門問題,第288頁,轉引自陳錫豪:《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第95頁。
日偽駐澳特工隊隊長黃公傑被秘密解押回澳
時間: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1944年02月26日 | |
1944年08月15日 | |
關鍵字: | 歷史 |
貨幣 | |
金融 | |
市民日報 | |
報紙 | |
大西洋銀行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楊允中主編:《澳門百科全書》(修訂版),澳門基金會,2005,第629頁。ISBN 99937-1-032-6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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