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一年(1922年1月1日─1922年12月31日)12月,海軍中尉阿爾杜爾.卡蒙拿(Artur Carmona)陪同查核“澳門空運有限公司”水中飛機的委員會代表前往位於媽閣區的“澳門空運有限公司”飛機庫,目的是要看這艘空中船隻是否具備飛行的條件。委員會由海軍少校瑪麗亞.羅比士(José Maria Lopes)及後備軍中尉喇拿.尼士組成。由於當天天氣寒冷以及“確鐵士”引擎的磁性耗盡,航程出發受到拖延。卡蒙拿費力良久,飛機最終發出很多噪音後才能在內港的水面滑行,並朝向灣仔方向的上空爬行。飛行只維持10分鐘,在這段航程中測試了引擎的性能及舵的服從性。卡拿蒙報告稱,這飛機具備被政府收購的條件,但是要以一個低於澳門空中有限公司提出的價格購入。此時澳門空運有限公司困難重重,瀕臨破產,氹仔棚屋被颱風摧毀,迫切需要延長租賃媽閣的土地,並將之改建為可安放剛購入的五架飛機的飛機庫。五架飛機中四架是授予澳門政府的,其中一架名為“拱門宮子爵(Paço d'Arcos)”的飛機是向當時總督施利華子爵致敬的。由於澳門政府只有不到35000元澳門幣,最終停止了與李革的交易,只購買了四架水上飛機中的兩架(其中一架為“拱門宮子爵”)、一部超越0XX6馬力的引擎及一套後備零件。[1] 


[1]Luís Andrade Sá, Aviation in Macau: One Hundred Years of Adventure, p.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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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