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十一年(1638年2月14日─1639年2月2日)重建花王堂。花王堂始建於開埠之初,當時僅搭一草棚木屋而已,後教徒日眾,漸感地狹人擠,遂於本年在1日堂稍東南之處建一石頭壘砌的教堂,堂內設施亦較舊堂完備。故現花王堂正門左邊牆壁的石碑有葡文記錄:Construida ano 1638。[1]

[1]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第5章,第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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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