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8月16日,澳門城防部隊進行了新的改革,取消炮兵連和巡捕隊建制,二者組成兩個戰鬥連,即澳門第1步兵連和第2步兵連。同時組建一個軍樂隊,樂隊有指揮1人,副指揮1人,3名一級樂師,4名二級樂師,8名三級樂師,8名實習生,3名號手,4名打擊樂手和8名副號手,共40名樂師。樂隊得到各方面的支援,每週均有演出,有時一周演出多達三場。1901年正式命名為“軍人樂隊”。[1] 


[1]施白蒂:《澳門的軍人及文化》,載《文化雜誌》第5期,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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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