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0日凌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何厚鏵就任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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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7/29
1999年12月20日凌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何厚鏵就任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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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2月10日─1549年1月28日)7月15日,有葡萄牙船隊大船8艘、哨船11艘進攻福寧州七都沙頭澳。登陸士兵多為黑奴,各持鉛子銃、鐵標、弓弩亂髮。清灣巡檢司官兵抵敵不過,葡兵劫掠沿岸居民20餘家,又乘船往崳山拋泊。 朱紈:《甓餘雜集》卷3《亟處失事官員以安地方事》。
清灣巡檢司官兵抵敵不過葡萄牙船隊的進攻
崇禎二年(1629年1月24日─1630年2月11日)嘉思欄炮台(Forte de S. Francisco)建成竣工。嘉思欄炮台又名聖方濟各炮台,因為炮台附近即為方濟各修院的舊院址。1622年時,這里曾架一尊炮,後弗蘭西斯科•馬士加路也將這里擴建成一炮台。該炮台呈橢圓形、裝有6門金屬火炮。炮台下面還裝有一火炮發射台,那里有1門發射35英鎊鐵彈的鐵炮。故《澳門記略》稱,嘉思欄炮台置炮7門。這座炮台是防禦海上進攻的前線,其大炮射程可達氹仔雞頸山,覆蓋兩岸間的全部空間。由於其圍牆沿山勢修建,炮台形狀不規則,東西兩邊各有一座炮塔,圍牆內還有指揮官和士兵住房,1座彈藥庫和1座教堂。科斯塔:《澳門建築史》,載《文化雜誌》第35期,1998年;博卡羅:《要塞圖冊》,載《1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里的中國景觀》,第220頁;Jorge Graça, The Fortifications of Macau, pp. 63—66; 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下《澳蕃篇》。
嘉思欄炮台建成竣工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1月31日─1605年2月17日)6月27日,荷蘭船隊在韋麻郎司令的指揮下從大泥(Patane)啟航。7月25日航至廣東附近之澳門,因警惕澳門葡人襲擊,遂漂泊於附近海岸。他們要求到廣州互市,由於葡萄牙人對廣東的影響,要求被拒絕。28日,海上颶風驟起,更無法在澳門靠岸,遂改變航向向東。於8月7日抵達澎湖,並派華人李錦返漳州,要求通商。福建當局得知韋麻郎佔領澎湖後,遂讓李錦返回,告知荷蘭人撤出澎湖。開始荷蘭人抗命不從,福建巡撫徐學聚下令總兵施德政與浯嶼把總沈有容驅逐荷蘭人。最後,在明廷的壓力下,韋麻郎不得已於12月15日率船隊撤離澎湖。韋麻郎:《航海日記》,轉自廖漢臣:《韋麻郎入據澎湖考》,載《文獻專刊》創刊號。
荷蘭船隊在韋麻郎司令的指揮下從大泥啟航
正德十五年(1520年1月20日─1521年2月6日)7月,費爾南•安德拉德返回葡國,受到國王接見。國王多次向他們詢問中國的情況,而費爾南•安德拉德的回答對葡王1520年的“印度敕令”產生影響,葡王決定對往返中國的航行實行國王壟斷,並將往返船隊保持的季節性接觸變為建立持久的關係,使葡國與東方的貿易成為日常的生意。為了使“印度敕令”產生實效,必須保證三個目標:將馬六甲置於葡萄牙統治之下,加強其作為東南亞香料和藥品貿易重要中心的作用;在蘇門答臘北部建立一個葡萄牙軍事勢力範圍,並在該地區主要的胡椒港口帕塞姆(Pacem)興建一座炮台和商站;在中國南方沿海建立商站和炮台。奧利維拉:《葡中接觸五百年》第3章,第29—30頁。
費爾南•安德拉德返回葡國
崇禎十年(1637年1月26日─1638年2月13日)6月25日,英國商船到達澳門附近的麥子山(Monte de Trigo,今珠海市斗門區三灶一帶),當時澳門的情況十分微妙,儘管英國同葡印總督締結條約中允許英國商船來澳門,但澳門議事會考慮到本地商人的利益,因為當時澳門的繁榮全賴於葡萄牙船隊的往來貿易,因此澳門議事會堅決反對英商進入澳門參加對華貿易。故議事會採取種種方法拖延時間,阻止英國商船進入內港。英國商船只得移泊氹仔(Taipa)。7月5日,澳門總督邀請若翰•威德爾上校及隨行英國商人進入澳門。7月15日,若翰•威德爾不顧澳門葡人的阻撓,率領商船離開澳門,直奔廣州,在珠江口勘查廣州河口水道,並找到了虎門入口,還調查了珠江口明軍防禦力量。但是廣州官方聲明:英商不得在澳門貿易。22日,英國商船返回伶仃洋。29日,若翰•威德爾再次率領船隊向廣州進發。8月6日抵達珠江口,當時廣東官員要求等待上級批復,但是若翰•威德爾沒有等待中方批復就率領船隊駛進內河,向廣州挺進。8月6日,澳門選出四位助理與議事會解決如何對付澳門海岸出現的4艘英國船的問題。8月12日,中英展開炮戰。僅僅半個小時,虎門炮台陷落。英軍登陸佔領炮台,繳獲44門小炮以及2艘平底船、1只漁船。8月15日,若翰•威德爾派魯賓遜、拿塔尼耳•蒙特尼2人與通事番禺人李葉榮(Pablo Noretti)一起去廣州談判通商。到達廣州後,受到廣東總兵陳謙的熱情接待,“紅夷到日,即入總府。見萬眾喧囂,即發回哨船”。[10]8月21日,通事李葉榮帶來海道副使鄭覲光和廣東總兵陳謙的一封信,稱:廣東給英國人在國內買賣任何商品的自由,並指定三處為英船的停泊所,還指定由李葉榮為經紀人,派兩三個人到廣州準備購辦貨物,並請求英國人將明方的炮和船放還。若翰•威德爾認為這樣比較滿意,立即將炮及帆船放還。8月24日,李葉榮返回廣州,由首商拿塔尼耳•蒙特尼和約翰•蒙太尼(John Mountney)、魯賓遜3人陪同前往。他們攜帶西班牙銀元22000八單位雷阿爾(Reais-de-oito)及兩小箱日本銀,其中10000送給官員們,其他用作投資。到廣州後,購買白糖1150擔,糖米50擔,米85擔,酒100壇,並住在華商揭邦俊家。後在琶洲處被明方捕盜船抓獲。[11]8月30日,若翰•威德爾命令船隻前移兩里,到達大虎島。[12]9月6日,若翰•威德爾接到澳門總督與議事會的書面抗議,要求英方退出中國海域。若翰•威德爾卻依仗李葉榮背後的關係表示反對。[13]當時,兩廣總督張鏡心督促廣東總兵陳謙出師浪白,9月10日,副總兵黎延慶等率葡萄牙人支援的3艘火器船對英船進行攻擊,“打死夷人數名”。[14]26日,若翰•威德爾將船隊退回伶仃島。27日,船行至距離澳門4里格遠的地方。然後,船隊委員會向澳門葡萄牙人投遞了抗議書,闡述了對在果阿和澳門遭到冷遇而不滿的理由,指責澳門葡人向中國縱火船提供軍需和裝備,對扣押英人一事他們要負責。澳門葡人拒絕承認。[15]同時,張鏡心又實行“檄道廳親至澳門宣示漢法,以法繩澳,以澳驅紅,節節相促,受我戎索”的方策。[16]10月初,廣東市舶司會同香山縣差官及駐澳提調、備倭諸官下澳,傳喚議事會理事官、通事、攬頭到議事會宣諭,要求澳門議事會理事官戎貓州弗黎廚(Francisco de Araújo de Barros)[17]、攬頭呂沈西及通事劉德來廣州調停處理英商之事。[18]10月16日,幾名澳門葡人前往廣州調停中英關係。18日,召開了一次會議。當時會議試圖迫使英商達成以下協議:即刻退出廣州,永不再來;對中方給予此次在此經商的特權,應先付給酬金28000雷阿爾。但是,英國商人表示反對。[19]在葡人的調停下,廣東方面將英商及其款項、貨物全部發還,並完成了他們的貿易。直到11月22日,中英雙方簽訂貿易協定:“允許(英商)自由經商,擴大貿易,長久居住,但英方每年應繳付(中國)皇帝2萬兩白銀及4門大鐵炮和50支毛瑟槍。”11月26日,英商離開廣州,回到碇泊澳門的船隊上。[20]Monte de Trigo,一般人譯為橫琴島,似不妥。Monte de Trigo,意為“麥子山”。葡語及英語文獻中均有出現。英語僅見於《芒迪遊記》,作Monton de Trigo。Montón為西班牙語,意即“堆”。西班牙語也有Monte,且與葡語同意。顯然,芒迪將Monte誤作Montón。有人稱芒迪懂葡語與西語,不知所據。僅此一例可知其西語水準實很低劣。否則不會將Monte與Montón混淆。葡語中,有圖示[圖載“A Portuguese Seventeenth Century Map of the South China Coast”, in Santa Barbara Portuguese Studies(Journal of the Center of Portugueses 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1994, VolumeI, p. 241, 但失考]。據圖,Monte de Trigo為今三灶島,但航海資料的文字涉及則是指三灶東側一小島。“沿著高瀾山航行,可見一圓島,然後在它的盡處又可見一更長、形成圓灣的大島。再前面是4個小島,共中之一便是稱為Monte deTrigo的又圓又高的島嶼。(Ms. Cadaval 972, f. 95v°)”這一“又圓又高的島嶼”之漢名暫缺。無論準確度還是可信度,航海資料均高於圖籍。前者成於明末,後者乃清初一示意性圖示,不很準確。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8—19頁。博克塞:《300年前的澳門》,第51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l卷,第19頁;劉鑒唐、張力主編:《中英關係系年要錄13世紀—1760》第l卷,第116—117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20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4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20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稱:“本月初三(8月22日)日,夷船揚帆直入銃台,兵放銃堵禦,自辰至末,夷船不敢徑入,泊回原處,打壞小料船一隻。”中英雙方記錄差異甚大。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1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稱“李葉榮帶夷目二人進省”,又稱“帶同夷目二名,夷仔一名”,又稱“舊澳夷通事李葉榮往諭,隨夷目二名進省投見”,又稱“紅夷頭目三名雇船一隻”,又稱“其前後羈留夷人五名內,查三名的系頭目,一名噧呾纏,一名毛直纏,一名嘛道呧。其夷奴二名,則無名可查”。噧呾纏,應即為蒙特尼(Mountney),而嘛道呧應為蒙特尼之弟約翰•蒙太尼(John Mountney),如此,毛直纏則應為魯賓遜的譯名。可知,他們三人應是分兩次進入廣州的。[10]張鏡心:《雲隱堂文錄》卷3《參鎮壓庇奸之罪疏》。[11]《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2]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13]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14]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5]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l卷,第24頁。[16]張鏡心:《雲隱堂文錄》卷1《報鎮將驅逐紅夷疏》。[17]此處理事官葡文名字據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p. 107. 而來,但與“戎貓州弗黎廚”音不合。[18]《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9]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6頁。[20]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6頁。
英國商船到達澳門附近的麥子山
萬曆十年(1582年1月24日─1583年1月23日)2月1日,菲督弗蘭西斯科•桑德(Francisco de Sande)博士從菲律賓抵墨西哥,強烈反對菲利浦二世遣使中國之計劃。先是,菲利浦二世閱讀馬力陳出使中國之報告後,對中國尤感興趣。在若奧•門多薩的推動下,菲利浦二世於1581年6月決定遣使中國,並委若奧•門多薩為使團成員,攜帶西班牙國王贈送萬曆帝的許多禮物,包括圖畫、鐘錶、武器、盔甲及其他器皿。使團於1581年2月離開盧卡爾(Lucar),使團中除了幾名傳教士外,還有一名畫師和一名鐘錶匠。6月抵達墨西哥。但由於弗蘭西斯科•桑德博士的強烈反對,稱這是一個浪費時間和金錢的計劃。他說禮物不能滿足中國人的貪心。還說,中國的友誼對菲律賓的安全並不重要。使團成員熱羅尼莫•馬任(Jerónimo Maio)及墨西哥總督亦採取相同的立場。於是,這一出使中國計劃遂在墨西哥被擱置下來。博克塞:《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之《導言》,第58—59頁。
菲督弗蘭西斯科•桑德博士從菲律賓抵墨西哥
崇禎六年(1633年2月8日─1634年1月28日)3月,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菲利浦•羅博(D. Felipe Lobo)率船前往中國貿易,來澳門一路順暢,在本月回程經新加坡海峽時遭荷蘭船隻襲擊,其中4艘船為避免被俘而自焚沉海,所喪失的黃金和銅價值超過50萬銀色勒芬。菲利浦•羅博僥倖逃生。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 107.
巡航首領菲利浦•羅博率船前往中國貿易,回程遭荷蘭船隻襲擊
正德十六年(1521年2月7日─1522年1月27日)5月,又一批葡萄牙船來到東涌港。這批葡船為中國式帆船,一共5艘,一艘屬於暹羅國王,一艘屬於北大年國王,其他分別屬於彿蘭西斯科•羅德里格斯(Francisco Rodrigues)、歐維士(Jorge Álvares)及努諾•曼努埃爾(Nuno Manuel)。因船上的貨物尚未脫手,故希望進入廣州貿易。當時廣州大使已得到葡使在京受到世宗冷遇及要驅逐他們回國的消息,故以假口信哄騙葡商們上岸,並帶至南頭,然後抓捕。因為是分開來的,今天一艘,明天一艘,最後無一倖免。在南頭,廣東官府將船長、水手長、領航員及商人斬首,船上貨物大部份以海盜贓物充公,還有一部份則被布政使和按察使汪鋐及南頭備倭等官員瓜分。5艘船則分別分給了占城人、馬來人和暹羅人。巴爾托羅梅烏•蘇亞雷斯(Bartoloméu Soares)、 洛博•哥依斯(Lopo de Góis)及梅爾古良(Mergulhão)神父等20餘人被斬首,其中還有幾位暹羅人,其罪名就是夾帶葡人來華,另外被俘的葡人則被投進廣州的監獄。為了防止布政使及按察使汪鋐等官員侵吞葡人財物的消息外泄,他們下令不得放走一個葡萄牙人,並決定殺人滅口,杜絕後患。梅爾古良神父應是迄今文獻所載明代第一個進入中國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卡爾沃:《廣州葡囚信》,第84—85、102頁。
一批葡萄牙船來到東涌港
人物: | 何厚鏵(行政長官),1955- |
時間: | 回歸祖國(1999年-) |
1999年12月20日 | |
關鍵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 |
行政長官 | |
儀式 |
資料來源: | 陸波主編:《回歸十年‧中國澳門》,澳門日報,2009,第33頁。ISBN 978-99937-770-4-5 |
著作財產權人: | 澳門日報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日報 |
權限範圍: | 澳門日報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 |
系列: | 一國兩制--回歸盛典 |
語種: | 中文、葡文、英文 |
資料類型: | 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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