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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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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出任澳門第44任總督。梅內澤斯上任後,不僅頻頻與中國官方發生衝突,而且用極為殘暴的手段統治澳門的葡萄牙人,留下了一個“老虎”的惡名。梅內澤斯的肆意妄為很快激起葡萄牙官員和市民的公憤。當地最富裕、最有影響力的市民羅沙(Manue1 Vicente Rosa)與市議員們一起策劃驅逐梅內澤斯的行動。羅沙勸説中國官員給葡印總督寫信,聲討梅內澤斯的罪行,並於1749年4月向葡印總督上達澳門居民有關驅逐梅內澤斯的請求。葡印總督決定罷免梅內澤斯,任命海軍上校美露(João Manuel de Mello)為新澳督,命令果阿高等法庭的法官庇利那(António Pereira e Silva)迅速前往澳門,仔細查核人們對梅內澤斯的指控。庇利那於1749年8月抵達澳門後,先後會見揭發、控訴梅內澤斯罪行的葡萄牙居民達80餘人,廣東方面也派已被免職的海防同知張汝霖及香山縣令暴煜參與了對梅內澤斯案的勘問。經過審判,罪行確立,這頭兇惡的“老虎”被遊街示眾,並於17 50年1月27日被押回果阿。
梅內澤斯被逐
1744年(清乾隆九年),第一任澳門同知印光任走馬上任後,針對過去香山縣官府對澳門管轄不嚴的狀況,制定7條治澳的措施,以加強對澳葡的管理和對洋船進出港口的控制。其主要內容可歸納為4個方面:①加強稽查途經澳門、出入珠江的外國商船;②加強對在澳門的中國商販、工匠的管理;③加強對在澳葡萄牙人的管理;④協調附近駐軍對澳門地區的巡防。此後,他還制訂了有關禁止在澳的中外人販賣人口的詳細條例;對犯罪的葡人應如何審判、處刑的條例;重申了清政府禁止華人入敎的禁令,並採取了查捕來澳入敎、禮拜的華人,限令在澳的中國教民於一年內“首報回籍”等措施。
印光任治澳
繼西、葡、荷之後,英國成為最強盛的殖民國家。雖然葡、英間早於1661年訂有《梅吐英條約》,但這並未能避免這兩個盟國在歐洲以外的競爭、衝突。英國以履行條約之名,藉口幫助葡人守衛澳門,行圖佔之實。自1600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立之後,對葡萄牙人租佔下的澳門覬覦不斷。據統計,從1623年至1840年間曾發生10餘起英人圖佔澳門事件。其中以1808年事件最為嚴重。1807年“半島戰爭”中,法軍破里斯本,葡萄牙本土淪陷,王室出逃巴西避難。1808年8月,英印總督援引兩國間的攻守盟約,要求澳督同意英軍進駐澳門,以防法軍的可能進攻。此議遭澳門當時總督花利亞(Bernardo Aleixo de Lemos e Faria)拒絕後,英軍強行登陸並佔據砲台多座。澳門當局立即通過理事多有支持襄助。抗日戰爭期間,在澳門創辦兵災慈善會,被選為主席,首捐6000餘元為倡, 結果募集10餘萬金,為抗日救亡工作作出了貢獻。
英國圖佔澳門事件
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清政府為消滅台灣鄭成功率領的抗清武裝,決定實行海禁, 封鎖台灣, 並頒佈遷海令,將粵、閩、浙等沿海地區居民遷入內地30里或50里。澳門亦在內遷之列。1662年,澳葡當局接到夷平各個炮台,以免被鄭成功佔據的命令。後因順治皇帝身邊的傳教士湯若望、龐迪我等人請願斡旋, 一再申稱“ 澳門有功於國”,並表示葡萄牙人自己能夠對付“海盜”,才使清政府收回成命,並將香山縣遷海之界線就劃在前山寨、北山、閘口一帶,澳門島始獲免遷。由於實行海禁,澳門反而受益,得以對外開放,繼續對外貿易,成為中國保持對外貿易聯繫的一個主要港口。
清初海禁
1664年(清康熙三年),楊光先等誣陷天主教傳敎士湯若望“謀叛”,清政府一度判處湯若望等人死刑。禮部、兵部還提議將居住在澳門的葡萄牙人驅逐回國。清政府沒有採納,但命令葡人一體遷往內地。土著葡萄牙人準備遷移,來自歐洲的葡人則堅決反對,拒絕服從這一命令。廣東官府便派出艦隊,包圍澳門,準備武力解決。葡萄牙人只得花費2萬金幣,買通廣東大吏,請他們代向清政府求情。剛剛親政的康熙皇帝準備起用西方傳教士修訂曆書,又考慮到葡人居澳門已逾百年的實情,遂於1668年發佈旨令,赦免湯若望死罪,允許葡人繼續留居澳門。
湯若望被誣案
澳葡官員對清政府駐澳機構進行挑釁事件。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粵海關澳門關部行台修建了新的海關柵欄。新上任的澳葡總督梅內澤斯(Anto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澳門記略》等中國史籍譯為“若些”)是一個蠻不講理的殖民主義者,他派出一批黑奴,將中國海關官員為關部行台修建一新的柵欄全部推倒。清駐澳官員十分憤怒,要求澳葡當局予以重建。梅內澤斯不顧澳葡議事公局的勸諫,不但不同意重建,還揚言與中國軍隊進行較量。駐澳官員準備稟報兩廣總督,以便採取制裁措施。澳葡議事公局深知後果嚴重,不顧梅內澤斯阻撓,多次向駐澳中國官員道歉,還贈送貴重禮物,並以堅固材料為關部行台重建柵欄。至此,這一事件得以基本平息。
關部行台柵欄被推倒事件
1644年(清順治元年),崇禎帝自盡,明王朝傾覆後,澳門葡萄牙人仍全力支持殘存的南明政權的抗清事業。1645年3月,耶穌會士畢方濟(François Sambias,1582~1649)奉南明福王之命前往澳門求援,受到澳葡當局的隆重接待。由於福王政府旋即覆亡,畢方濟又向建立在福州的唐王政府表示忠誠,與信奉天主敎的太監龐天壽一起去澳門購炮請兵。葡萄牙人予以積極的支持,給他們提供了一批大炮,還選派了300名士兵。唐王政府則同意將對面山下的一塊地方作為耶穌會士陸若漢的墓地,開始了葡人居留對面山的歷史。不久,唐王政府被清軍消滅,龐天壽就帶這支葡萄牙軍隊去投奔建在桂林的桂王政府。葡萄牙的軍事援助對於桂王政府的抗清起了很大的作用,多次擊退清軍,同時,耶穌會士也積極地在南明君主中傳播天主教,南明君主紛紛皈依天主,太后、皇后及太子均入敎。1648年(南明永曆二年),久病的太子在受洗後恰好病愈,王太后還派龐天壽前往澳門,請求耶穌會的司鐸們舉行彌撒大祭。10月17日,龐天壽入澳,各炮台鳴炮致敬,修道士們列隊出迎。10月31日, 聖保羅敎堂為南明王室隆重地舉行彌撒,彌撒結束,澳門總督又設宴款待使者,還贈送火槍100支作為給桂王政府的禮物。桂王政府也因之答應永遠豁免每年500兩的地租銀,並豁免澳葡數年的船舶餉税。澳葡政府與南明政權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關係,直至桂王政權的最後滅亡。
澳葡與南明政權的關係
兩個華人被葡萄牙士兵殺害一案。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6月某日晚,華人李廷富、簡亞二在澳門街上遊逛,被巡夜的葡萄牙士兵亞嗎嚧、安哆呢當作嫌疑犯加以拘捕。在押解途中,李、簡二人企圖逃跑,亞嗎嚧等竟將他們毒打致死。第二天,香山縣丞獲悉此事,便與澳葡當局交涉。而清楚該案詳情的澳督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卻將兩位死者的屍體扔入大海,並否認見過這兩個中國人,但有位知情的土生葡人佛朗哥(Franco)向中國官府告發了罪犯,海防同知張汝霖等便再次要求澳葡當局交出被害人屍體與兇犯。梅內澤斯不僅拒絕交屍、交犯,甚至拒絕中國官員審訊兇犯。於是,廣東大吏下令封閉關閘,停止對澳門的糧食供應,並命令中國居民離開澳門。在這種形勢下,梅內澤斯仍增兵修城,準備頑抗。梅內澤斯以應付突然事變為藉口,立即將兩名兇犯流放帝汶島。兇犯離澳後,澳葡官員只好以重賄來求平息這一事件。張汝霖因罪犯已經離澳,又收受賄賂,便向廣東巡撫岳浚謊報李廷富、簡亞二夜入亞嗎嚧、安哆呢之家而被殺死、棄屍,據葡萄牙法律,可判流放。這一案件就這樣草草了結,關閉20餘天的關閘又重新開放。
李廷富、簡亞二命案
澳葡總督越權取締議事會的事件。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葡萄牙國王頒佈法令,規定澳門行政權與財政權歸議事會,總督不得干涉,也不得召集市議員開會。1710年,澳門總督戴冰玉(Diogo de Pinho Teixeira)無視國王法令,干涉議事會的選舉。市議員抗議他的非法行為,而戴冰玉卻派兵逮捕議員,迫使議員逃進耶穌會的神學院避難;戴冰玉又召集市民非法選出新的議事會,使澳門出現了兩個議事會。新選出的議員和一些市民也紛紛避入神學院。戴冰玉派兵包圍神學院,並動用戰船火炮轟擊神學院大門。澳門主教出面調停,事態才稍有和緩。6月29日,議事會召開大會,戴冰玉又率兵鎮壓,遭到市民的回擊。他即命令大炮台向議事亭開炮,炸死1人,炸傷多人。澳門主敎急忙派神父帶着“ 聖體”趕到大炮台,迫使戴冰玉下跪祈禱,制止了一場大規模的流血衝突。不久,葡印總督召回戴冰玉,已被迫簽署投降書的市議員才走出神學院,重新行使職權。
戴冰玉取締議事局事件
1574年(明萬曆二年),明朝政府在澳門半島與內地相連的沙堤——蓮花莖的中段(今關閘馬路中段),設置關閘一事,史稱“莖半設閘”。此座中式城樓形式的關閘,位於澳門與內地之間的險要處,扼內地通往澳門的陸上咽喉。開始時每5日開啟一次,設官兵把守,成為限制民夷出入之要隘。後逐漸成了一個重要關卡,至清代則由幾日開啟一次變成日日開啟的“官關”。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改為“關閘汛營”,由前山派兵駐守。至道光年間(1821~1850)林則徐任欽差大臣時,關閘更由重兵鎮守。後來,關閘變成了邊界,不僅限制洋人出入境,更禁止居澳葡萄牙人擅自越過關閘到前山打鳥。1849年的關閘事件中,關閘城樓首次被葡兵佔領,延至1870年(清同治九年),澳葡當局竟將關閘城樓拆毀,夷為平地。蓮花莖古關閘存世近300年,只餘關閘城樓刻着“關閘門”3個字的匾額,迄今仍鑲嵌在民政總署大樓入口大堂的牆上作為古關閘的唯一證物,也成為殖民擴張的歷史見證。
蓮花莖建關閘
17世紀中葉澳葡當局參與的帝汶權力之爭。1653年(清順治十年),葡萄牙帝汶總督病死,一些歐亞混血的葡萄牙人為爭奪該島的統治權進行了激烈的戰爭。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奧爾內(Antonio de Hornay)獲勝,遂拒絕承認葡印總督指派的原是在澳門居住的葡萄牙紳士皮門特爾(Antonio de Mesquita Pimentel)擔任帝汶新總督。從1688 年開始,澳門葡萄牙人就積極支持皮門特爾與帝汶土著葡萄牙人進行戰爭。1695年,奧爾內病死,皮門特爾獲得了帝汶的統治權。但由於他橫徵暴歛,肆意盤剝,很快就激起眾怒,並被驅逐。1701年,葡印總督又任命格雷羅(Antonio Coelho Guerreiro)為新總督去鎮壓帝汶的叛亂。澳門葡萄牙人又對格雷羅大力支持,以低廉的價格提供各種武器和器材,還派出32名葡萄牙兵參戰,全力以赴地介入這場戰爭。到1704年底,格雷羅最終還是被逐出帝汶,這場持續了16年的戰爭,使澳門葡萄牙人遭受了極為慘重的損失,戰前在澳門居住的1000名葡萄牙男子,戰後剩下不足50名;戰前澳門擁有40艘船艦,戰後剩下不足5艘。
17世紀帝汶島戰亂
明朝政權傾覆後,特別是南明福王政權瓦解後,大批漢民族志士不願做滿清異族王朝的順民,寧願遠離家鄉,飄流海外,澳門就是他們出亡海外的孔道之一。從1645年(清順治二年)起,漢族人民入居澳門形成高潮。這一年,澳門人口4萬餘人中漢人約佔4萬人, 其中大多數都在此候船出洋。1665年(清康熙四年)底,約有3000名漢人,內有750名乘坐7艘葡萄牙船經印尼到印度。至於漂流到東南亞及南洋者更無法計算。另外還有一批漢民族的愛國志士也在這一時期旅居澳門,如屈大均、陳恭尹、張穆、何絳、陶潢等。用袈裟、禪杖來作偽裝的大法和尚,亦於此時將望廈觀音堂擴建為規模更大的普濟禪院,作為志士聚義之地。
明末漢人入澳
清初對在澳葡萄牙船隻數量作出的限定。1724年(清雍正二年),孔毓詢任兩廣總督,他通過對澳門的炮台進行海道巡查後,感到對澳門的防範已很嚴密,但對葡萄牙人的海外貿易則沒有控制。因此,他向朝廷建議:限定澳門葡船數額為25艘,並對各船進行登記,編列字號,刊刻印烙,注明船長、商人、舵工、水手等姓名,百年內不予變更,如有違反,以“通賊之例”治罪。這一奏請,於1725年獲得了雍正帝的允准。於是,澳門的25艘葡萄牙商船都用“香”字編號,船名、船主等都經中國官府註冊在案。在出入澳門時均須依法逐一驗明,查驗結果由守口官弁“申報督撫存案”。這一措施使清政府對澳門的管治有所加強,也有利於澳門的進一步復興。
澳門葡船數額限定
明朝官兵在廣東新會沿海繫退葡軍的一次戰役。1522年(明嘉靖元年),葡萄牙人別都盧率海艦5艘、部屬1000餘人入侵廣東新會西草灣,明備倭指柯榮、百戶王應恩等率軍反擊,擒其首領別都盧、疏世利等42人,斬首35人,繳獲葡船2艘, 均按海賊罪處死。西草灣之役明軍獲全勝,葡人從此逐漸放棄武力攻華之野心。
西草灣之役
1839年9月3日(清道光十九年七月廿六日),欽差大臣林則徐偕同兩廣總督鄧廷楨,統領將備管帶弁兵巡閲澳門。當日,林則徐一行於早晨由前山整隊出發,入關閘,巡視澳門查禁鴉片。澳葡理事官率領4名軍官、100名士兵,在古關閘恭迎。林則徐一行,駐蓮峰廟正殿,接見澳葡理事官,向理事官申明禁令,諭以安分守法,不許囤貯鴉片,不許徇庇奸夷。接見後,林則徐賞給澳葡官員色綾、折扇、茶葉、冰糖等中華特產,賞給士兵牛、羊、酒、麵及銀元400元。接着,林則徐在蓮峰廟向天后、關帝神殿進香後,一行從三巴門進入澳門城區, 經大三巴牌坊、關前街、醫院街、水坑尾、南灣、紅窗門,至媽閣廟向天后進香,巡視了澳門主要街道。沿途督率隨員抽查洋樓、民房,見租賃給不法英商的房屋已經關閉,各座洋樓沒有煙土貯藏。巡視途中,居澳華民搭蓋牌樓,扶老攜幼,夾道歡呼。三巴、南灣、媽閣等澳葡炮台鳴炮十九響,以最高禮遇隆重歡迎。 當天中午,在澳葡官員護送下,林則徐一行離開澳門,返回前山、石岐。林則徐巡澳前已派員往澳門查戶口、銷鴉片,從澳門搜集外文資料編印成《澳門新聞紙》,這是中國近代史上最早的譯報和類似的參考消息。林則徐巡澳雖只3個時辰(6小時),但影響甚大,再次顯示中國政府對澳門享有主權。1989年為紀念林則徐巡閲澳門150周年, 當年12月初在澳門舉行慶祝大會和“林則徐與澳門”學術研討會,蓮峰廟值理會在廟前豎立林則徐紀念雕像,並於1997年在雕像旁建成林則徐紀念館。
林則徐巡閲澳門
1840年( 清道光二十年)8月19日,英軍對澳門地區的中國駐軍發動進攻,他們進攻的目標是控制葡萄牙出入的關閘。中午,英軍3艘軍艦和運輸船逼近蓮花莖,向關閘和關閘附近的炮台猛烈開火。守衛關閘內外的軍隊除有近幾個月內進駐的1300人外,還有臨時趕來增援的督標參將波啟善、署肇慶協副將多隆武、署撫標守備程步韓等率領的兩標官兵及升任南澳鎮總兵暫留香山協的惠昌耀指揮的水師,水陸官兵共達2000人左右。面對英軍的攻擊,中國駐軍一齊出動。新授廣東高廉道台暫駐澳門的易中孚率兵從澳門一帶北進,多隆武、波啟善等率兵自北山一帶南進。惠昌耀的水師駛抵青洲海面,隔着蓮花莖向英船開炮。雙方展開激戰,葡萄牙人按兵不動,以示中立。由於英軍在武器技術方面明顯佔有優勢,經過約1小時戰鬥,英軍擊毀關閘的界牆及附近的炮台,擊敗中國軍隊,參將波啟善、守備陳宏光等負傷。接着,300名英印士兵登上蓮花莖,佔領關閘,並升起了英國國旗,還用關閘上的大炮轟擊望廈等處的中國官兵。最後,他們搬走架設在關閘等處的20餘門大炮,堵塞其餘大炮的火門,放火燒毀中國軍隊的棚房,才登船撤離。關閘之役以中國軍隊的失敗而告終。
中英關閘之役
英國人司各脱因殺人被清朝地方政府處決一案。1772年(清乾隆三十七年)12月14日,在商船上當舵工的英國人司各脱(Francis Scott),與由他僱請來澳門工作的華人劉亞米鬥毆,劉亞米被司各脱用刀砍傷致死。澳葡當局逮捕、審訊司各脱後,由於他拒不認罪,即認為他無罪,並拒絕把司各脱依法送往香山縣丞衙署受審。廣東當局遂關閉關閘,停止對澳門的糧食供應,澳葡當局被迫交出罪犯。中國官員對司各脱進行審訊,司各脱起初繼續抵賴,後因有人出庭作證,才供認不諱。經廣東大吏覆核,司各脱罪行確鑿。1773年2月23日,廣州知府到澳門與澳葡當局一起處死了司各脱,結束了這一場衝突。居澳的各國人士包括葡人,都進一步認清了當時葡萄牙在澳門的地位,澳門的真正長官,是駐紮澳門的香山縣丞。
司各脱被處決案
1744年(清乾隆九年),第一任澳門同知印光任走馬上任後,針對過去香山縣官府對澳門管轄不嚴的狀況,制定7條治澳的措施,以加強對澳葡的管理和對洋船進出港口的控制。其主要內容可歸納為4個方面:①加強稽查途經澳門、出入珠江的外國商船;②加強對在澳門的中國商販、工匠的管理;③加強對在澳葡萄牙人的管理;④協調附近駐軍對澳門地區的巡防。此後,他還制訂了有關禁止在澳的中外人販賣人口的詳細條例;對犯罪的葡人應如何審判、處刑的條例;重申了清政府禁止華人入敎的禁令,並採取了查捕來澳入敎、禮拜的華人,限令在澳的中國教民於一年內“首報回籍”等措施。
印光任治澳
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清政府為消滅台灣鄭成功率領的抗清武裝,決定實行海禁, 封鎖台灣, 並頒佈遷海令,將粵、閩、浙等沿海地區居民遷入內地30里或50里。澳門亦在內遷之列。1662年,澳葡當局接到夷平各個炮台,以免被鄭成功佔據的命令。後因順治皇帝身邊的傳教士湯若望、龐迪我等人請願斡旋, 一再申稱“ 澳門有功於國”,並表示葡萄牙人自己能夠對付“海盜”,才使清政府收回成命,並將香山縣遷海之界線就劃在前山寨、北山、閘口一帶,澳門島始獲免遷。由於實行海禁,澳門反而受益,得以對外開放,繼續對外貿易,成為中國保持對外貿易聯繫的一個主要港口。
清初海禁
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出任澳門第44任總督。梅內澤斯上任後,不僅頻頻與中國官方發生衝突,而且用極為殘暴的手段統治澳門的葡萄牙人,留下了一個“老虎”的惡名。梅內澤斯的肆意妄為很快激起葡萄牙官員和市民的公憤。當地最富裕、最有影響力的市民羅沙(Manue1 Vicente Rosa)與市議員們一起策劃驅逐梅內澤斯的行動。羅沙勸説中國官員給葡印總督寫信,聲討梅內澤斯的罪行,並於1749年4月向葡印總督上達澳門居民有關驅逐梅內澤斯的請求。葡印總督決定罷免梅內澤斯,任命海軍上校美露(João Manuel de Mello)為新澳督,命令果阿高等法庭的法官庇利那(António Pereira e Silva)迅速前往澳門,仔細查核人們對梅內澤斯的指控。庇利那於1749年8月抵達澳門後,先後會見揭發、控訴梅內澤斯罪行的葡萄牙居民達80餘人,廣東方面也派已被免職的海防同知張汝霖及香山縣令暴煜參與了對梅內澤斯案的勘問。經過審判,罪行確立,這頭兇惡的“老虎”被遊街示眾,並於17 50年1月27日被押回果阿。
梅內澤斯被逐
19世紀初,海盜紅旗幫在張保仔的糾合下,隊伍不斷擴大,已擁有600多艘帆船,8萬餘人。廣東官兵屢次出戰,常被打得大敗。兩廣總督百齡與澳葡當局都有合作消滅海盜的意願。1809年(清嘉慶十四年)11月23 日,百齡派3名官員前往澳門,與澳葡地方長官亞利鴉架(Miguel Arriaga)會商。雙方訂立臨時協議,決定由澳葡當局派出6艘100噸以上的武裝船,在澳門至虎門一帶配合中國水師圍剿海盜,為期6個月;中國政府提供8萬兩銀子作為裝備澳葡艦隊的經費。協議訂立後,澳葡當局很快即組建一支由6艘武裝船組成的澳門艦隊。艦隊司令阿爾科弗雷多上校乘坐的旗艦排水量達400噸,載有26門火炮,160名船員。其餘5艘武裝船共有150多門火炮,近600名船員。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公司還免費為該艦隊提供了大量武器和彈藥。這支澳葡艦隊遂成為一支戰鬥力相當強的海上力量。
組建澳葡艦隊
1849年( 清道光二十九年)3月5日,澳督亞馬留宣佈澳門已成為自由港,勒令中國在澳門的海關停止辦公,遭到海關官員的駁斥後,便派兵封鎖中國在澳門的海關大門。3月13日,又率領數十名士兵釘閉澳門的中國海關,推倒關前懸掛中國旗幟的旗杆,驅逐海關官吏、丁役。兩廣總督徐廣縉當時正為廣州入城問題與英國人相持不下,又風聞亞馬留釘閉中國海關後即赴香港向英國借軍的消息,遂與粵海關監督基溥等會商,決定實行“以商制夷”的對策,即將澳門關口移往黃埔,在那裡另立碼頭,並命令在澳門的各大行店和零星小鋪全部遷去。澳門各商行接到兩廣總督的命令,紛紛攜帶家眷、伙計遷往黃埔。亞馬留雖然發公告要挾阻止,但未能制止殷實中國商人的離去,致使澳門街道荒涼、港口空索,出現一片蕭條景象。
亞馬留封閉中國海關事件
時間: | 清前期(1645-1759年) |
1724年 | |
清前期(1645-1759年) | |
1727年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楊允中編︰《澳門百科全書》,澳門基金會,2005年,第275頁。ISBN99937-1-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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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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