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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6/24
同治十二年(1873年1月29日─1874年2月16日)12月29日,澳督歐美德又照會總理衙門:奉大西洋國大君主諭旨,“照所立在澳招工章程內條款,限三個月後毋得複由澳招工往洋,系自洋本年12月27日即華本年十一月初八日起計,此後不復有招工之事”[1]。章程內容如下:“前咸豐十年三月初十日,開辦在澳招工往洋之衙門,俱當撤除。所有在澳招工往洋之大館,俱當撤除;所有華人往來,只可投客店住歇;至於該客店,須到華政衙門領牌,方准開設。所有招工之衙門及大公館,仍准其理業至於二月初十日為止,至期均應關閉。”[2] [1]《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3冊《葡國駐澳總督喏哪略為不得由澳招工往洋事致總理衙門照會》,第66頁。 [2]《約章成案匯覽》乙篇卷30《總署照複澳門議定停止招工章程文》。
澳督歐美德又照會總理衙門
民國三十八年 (1949年1月1日─1949年12月31日)2月20日,“狗展會”第一次在澳門舉行,總督夫人親臨開幕儀式剪綵。是日到會參觀者,為數逾千人,澳督柯維納,副官柯侶維,經濟局局長羅保,民政廳廳長美的路,市政廳廳長李達,國民黨澳門支部常委李秉碩,拱北關稅務司瑚佩,副稅務司王作民等中西人士也蒞臨會場。此次共展狗50餘隻,有獵狗、矮腳狗、狼狗、老虎狗等,其中來自九龍城竹園村獅子山狗場所豢養的名曰“媽沙”的狼狗表演了正坐、銜物、詐死、追賊、扒板、上梯、跳手圈、奪手槍及解繩救人等,博得滿場喝彩。
“狗展會”第一次在澳門舉行
民國三十二年 (1943年1月1日-1943年12月31日)8月19日,此前澳門市行政局有關憑證購買糧食及限量購買糧食之佈告等項規定取消,自即日起,在澳門市內米谷可自由運輸,且無需領取許可證。
澳門政府取消憑證及限量購買糧食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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