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沙環馬場區是從1923年5月開始填海工程後,經一年多時間填得。1927年3月由“澳門萬國賽馬體育會”舉辦首場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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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5/26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7月31日,澳門仁慈堂彩票,近為澳督查悉各種情弊。選派前譯員伯多祿‧施利華新按察及議事公局之書記同往查辦,查得仁慈票數會計收支事項混亂,數目已三年未有清算審核,並堂內缺去存銀1000餘元。另開票之後,例交公費銀繳進國課衙門,現已遷延數月而不繳。澳督遂將其董事數人撤換,大加整頓,自9月1日起,暫行停收。此事引致澳門葡人內部出現紛爭。仁慈堂主席系國課官阿圖爾‧伯波沙(Arthur Tamagnini Barbosa),聯同大書院主講(即利霄中學校長)高斯華、大狀師播也利士、輪船代理人安東尼奧‧古路斯(António Augusto da Cruz)、狀師阿爾畢諾·叭之咕等人而成一黨(多系仁慈堂司理數目者),利用三巴仔大禮拜堂內所設的教會報,試圖與澳督相抗衡,曆攻督部、輔政司、按察使及皇家律師與夫所屬官,澳督一方亦借西文《鏡海叢報》指攻,由此掀起清末澳葡官場影響最大的一次惡鬥。至9月間,里斯本諭令國課官伯波沙即行離任。俄又接電,伯波沙著即離澳,其同黨大書院主講華士哥並著同離澳門。又傳知澳督,如有委礙政務意中所欲去之人,均得同時逐離,不得留澳。
清末澳葡官場影響最大的一次惡鬥
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10月27日,澳門總督科雷亞.施利華稱:“在澳門可以自由進行幸運博彩活動,如番攤、摸彩和玩紙牌,並允許通過預先支付牌照費設立適當的場所。”[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8頁。
澳門總督稱在澳門可以自由進行幸運博彩活動
光緒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6月28日,澳門公物會出投第三屆澳門、氹仔、過路灣闈姓,天主教徒馮成以現銀131300元,承充三年。擔保人先拿‧飛南第。[1]澳門此屆闈姓適逢粵撫張兆棟時期的第一次禁止闈姓,這無疑給澳門闈姓帶來發展契機。潘士釗稱:“光緒元年承充澳門闈姓,三年繳葡萄牙軍餉十三萬一千三百金,名曰致中和闈姓公司。”[2]致中和闈姓公司應為馮成之公司。彭玉麟稱:“自同治三年至同治十年,歷經地方官查拿闈姓,罰認軍需,迭次共罰銀四十餘萬兩,均經奏明在案。光緒元年申禁以後,奸民私於澳門設局,輸資葡人,澳酋作護,官力遂窮。(葡人)藉此鉅資購船置炮,近且接濟法虜,窺伺省垣。”[3]粵東禁賭的消息傳來後,澳門闈姓的承充價碼當即大幅飆升,也由此開始了澳門博彩業發展的黃金十年。 [1]AH/F/422, MIC: A0586, p. 36. 澳門歷史檔案館。 [2]《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3冊《記名道府翰林院檢討潘士釗奏請變通挽回鉅款以濟要需折》,第181頁;《申報》1878年5月18日亦載:“該牌近來納費於官者,計十三萬一千元。” [3]《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3冊《欽差兵部尚書彭玉麟等遵奏陳遵旨籌議闈姓利害請弛禁以塞漏卮折》,第187頁。
澳門公物會出投第三屆澳門、氹仔、過路灣闈姓
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6月25日,澳門公物會重新出投澳門第二屆闈姓,賭商陳恒以每年繳納17033. 3元承充銀的最高價投得,為期三年,三年共繳銀51000元,擔保人先拿.飛南第伯爵。[1] [1]AHU-ACL-SEMU-DGU-005, A-No.2, Cx. 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澳門公物會重新出投澳門第二屆闈姓
民國二年 (1913年1月1日─1913年12月31日)12月,《澳門通報》創刊後,該報開銷支出數額龐大,創辦人盧廉若不堪負累,遂請求澳門商會同仁分擔支持。澳門商會同仁遂提議“以賭養報”,於是,澳門賭商蕭瀛洲、區惠波、葉金波等人合股成立“快活樓娛樂公司”,由蕭瀛洲出面領牌承充,由區惠波、葉金波二人主持經營。“快活樓娛樂公司”位於通商新街中段,為一座葡式洋樓,原是“安南船務公司”寫字樓,後被蕭瀛洲買下。“快活樓”樓高3層,樓下一層作“流攤”攤場,二樓設“貴攤”攤台及輪盤賭廳,三樓為貴賓廳。“快活樓”博彩生意極好,主要靠澳門商會同仁捧場。
《澳門通報》由澳門商會同仁以賭養報
同治十年(1871年2月19日─1872年2月8日)9月23日,澳門第二屆闈姓承充合同簽訂。此次闈姓承充的葡文合同出現中文紀年,可能是考慮到闈姓博彩以科舉作依據的特點,特意寫作同治(Tung-Chi)十年七月二十六日。承充人為買辦商人(Comprador)梁六(Aloc,後又有寫成Aloe或Ahoy),承充價碼是每年繳納5000元。承充時間是三年,自1872年1月26日開始。這次承充的擔保人王亞祿(Vong-Alok)。合同條款與第一屆基本相同。一是倘若知悉無人獲彩的情況下,承充人應將票銀歸還買票者。二是每四個月上期繳交1666. 666元於公物會。[1] [1]COTA: AHU-ACL-SEMU-DGU-005,B-No. 3, Cx. 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澳門第二屆闈姓承充合同簽訂
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8月11日,澳督頒佈第77號諭札,對澳門博彩業的承充方式進行改革,將澳門番攤館12間出投領牌,一改過去類似攬頭的承充形式。至1879年8月30日招人領牌之期,澳督以為現日多有商人欲行全盤領取,且領牌不若承充競取增益更多,故又將番攤承充經營重返故轍。[1] [1]《澳門政府憲報》1880年8月19日第33號附報。
澳督頒佈第77號諭札改革澳門博彩業的承充方式
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5月12日,承充第二屆闈姓商人梁六聲稱已經賣出闈姓票超過800000條,卻遭受許多損失和迫害,不能確定能繼續經營三年時間。1月20日,香港禁賭,闈姓和番攤在香港被禁止。他的合夥人,特別是華人文鹹(Veng-Ham),香港鴉片承充人,負責照料闈姓售賣,主要由其交納大部分的承充款——現已不再支持這項生意。面對此種情形,1872年5月20日,公物會宣佈梁六的合同作廢。[1]5月26日,澳門公物會重新出投闈姓,同華商習應泰(Si-ieng-tae)簽訂合同草案,承充價為三年22000元,自1872年9月27日起。[2] [1]AHU-ACL-SEMU-DGU-005, E-No. 1, No. 2, Cx. 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根據以上材料記載,香港的Veng-Ham,在英文中應是Wo Hang Firm。Wo Hang Firm是廣東新會人李升和李良兄弟於1857年在香港設立的公司,公司生意涉及多個領域。公司的漢文名是“和興金山莊”。李升又名李璿,字玉衡。1854年,李氏兄弟在香港以投資地產起家,後又經營銀號生意。1868年,香港賭博合法化,李氏家族獲得承充權。同時,他們還是香港鴉片生意的承充人。1869-1872年,李升是香港東華醫院的倡建首總理。李升於1900年過世。李良於1864年去世。參見Carl T. Smith, “The Emergence of a Chinese Elite in Hong Kong”, in Journal of the Hong Kong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 11, pp. 90-91, 1971, Hong Kong. 《東華三院歷屆總理芳名》,載東華三院發展史編纂委員會編輯的《東華三院發展史》第五輯,香港東華三院庚子年董事會出版,1961年2月。 [2]AHU-ACL-SEMU-DGU-005, F-No. 2, No. 3, No. 4, Cx. 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梁六聲稱不能確定能繼續經營三年時間
時間: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1930年代 | |
地點: | 澳門半島--花地瑪堂區 |
中心街 | |
黑沙環馬場 | |
關鍵字: | 賭博 |
賽馬場 | |
賽馬 | |
汽車 | |
澳門萬國賽馬體育會 |
資料來源: | 利冠棉、林發欽:《19-20世紀明信片中的澳門》,澳門歷史教育學會,2008, 第213頁。精裝ISBN 978-99937-927-1-0;平裝ISBN 978-99937-927-0-3 |
藏品所有人: | 利冠棉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歷史教育學會 |
權限範圍: | 利冠棉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 |
系列: | 明信片中的澳門--澳門生活 |
語種: | 中文 |
英文 | |
葡文 | |
資料類型: | 圖片 |
明信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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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資料格式: | TIF, 1620x1033, 6.94MB |
登錄號碼: | p0007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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