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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5/08
民國三十七年 (1948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日)12月22日,好景酒店東主澳門郵政銀行以14. 5萬元的價格將酒店轉讓給三位華商,即郭啟成 (Kuoc Chi Chan)、陳羅鳳 (Chan Lok Fong,香港商人)、冷東英[ (Ng Tong Ying),澳門商人常其空 (Chung Chi Kwong之妻)]。
好景酒店東主將酒店轉讓給三位華商
民國二十年 (1931年1月1日-1931年12月31日)6月11日,由於好景酒店經營不當,已無法同新興的同行對手競爭,更無法與周圍那些吸引客人的各種娛樂場所抗衡。澳門政府遂將好景酒店賣給華商容潘 (Leong Pat),價格為5. 5萬港元。容潘接手後,酒店經營狀況並未獲改觀,兩年後被迫關閉。
澳門政府將好景酒店賣給華商容潘
光緒十六年(1890年1月21日─1891年2月8日)7月1日,澳門好景酒店(後稱峰景酒店)正式開業。該酒店位於主教山前的海灣,面臨大海,是一座擁有20間客房的古樸典雅的美麗建築物。好景酒店原為李美雕家族的宅邸,約於1870年建成,後被居住在澳門的英國船長威廉·克拉克(William Edward Clarke)上尉收購,並改造為酒店。克拉克船長又任命貝爾南迪諾·李美雕(Maria Bernardino dos Remédios)為酒店經理。據克拉克船長的賬本,酒店月盈利為2300港元,但一般為1500港元、1700港元及1260港元,每月支出為1316港元。當時澳門只有幾家華人開的客棧和一家西式酒店——興記酒店。酒店開業伊始,《倫敦畫報》著名記者薩瓦傑·蘭德(Henry Savage Landor)即下榻該店。當年香港的報紙亦刊登廣告稱“好景酒店在遠東是無與倫比的”。
澳門好景酒店正式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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