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年(1913年1月1日─1913年12月31日)8月14日, 袁世凱軍隊攻入廣州, 孫中山領導的“二次革命”失敗。廣東政府懷疑有革命黨人逃亡澳門, 要求引渡他們。廣東政府為引渡之事特別照會葡萄牙駐廣州領事館, 明確指出被追緝的革命黨人確在澳門, 他們在那裡糾集黨徒, 一到站穩腳跟, 即潛回廣州發動革命。鑒於廣東政府已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華政廳不得不展開調查, 但無意把此事當真。其時, 孫中山、陳炯明不在澳門, 孫眉確實居留澳門, 且與華政廳頗為熟悉。最終華政廳只證實來到澳門的只有兩個不大重要的革命黨人, 即曾超佑和曾實佑。署理總督美珊枝對調查結果並不滿意, 於是責成負責華政廳的古斯坦西奧.達席爾瓦(Gustâncio José da Silva)律師繼續調查;同時召見盧廉若商議此事, 盧遂出面解圍, 以使澳門政府在表面上和廣東政府合作。最後,1913年12月2日美珊枝署理總督致函龍濟光, 稱被追緝的主要人物並不在澳門, 其他謀反分子也處於澳門政府的嚴密監視之下, 不會做出有損中國安定的舉動。[1] 


[1]若昂.哥德斯:《孫逸仙與澳門和革命》, 載《文化雜誌》第17期,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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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