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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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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西、葡、荷之後,英國成為最強盛的殖民國家。雖然葡、英間早於1661年訂有《梅吐英條約》,但這並未能避免這兩個盟國在歐洲以外的競爭、衝突。英國以履行條約之名,藉口幫助葡人守衛澳門,行圖佔之實。自1600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立之後,對葡萄牙人租佔下的澳門覬覦不斷。據統計,從1623年至1840年間曾發生10餘起英人圖佔澳門事件。其中以1808年事件最為嚴重。1807年“半島戰爭”中,法軍破里斯本,葡萄牙本土淪陷,王室出逃巴西避難。1808年8月,英印總督援引兩國間的攻守盟約,要求澳督同意英軍進駐澳門,以防法軍的可能進攻。此議遭澳門當時總督花利亞(Bernardo Aleixo de Lemos e Faria)拒絕後,英軍強行登陸並佔據砲台多座。澳門當局立即通過理事多有支持襄助。抗日戰爭期間,在澳門創辦兵災慈善會,被選為主席,首捐6000餘元為倡, 結果募集10餘萬金,為抗日救亡工作作出了貢獻。
英國圖佔澳門事件
英國人司各脱因殺人被清朝地方政府處決一案。1772年(清乾隆三十七年)12月14日,在商船上當舵工的英國人司各脱(Francis Scott),與由他僱請來澳門工作的華人劉亞米鬥毆,劉亞米被司各脱用刀砍傷致死。澳葡當局逮捕、審訊司各脱後,由於他拒不認罪,即認為他無罪,並拒絕把司各脱依法送往香山縣丞衙署受審。廣東當局遂關閉關閘,停止對澳門的糧食供應,澳葡當局被迫交出罪犯。中國官員對司各脱進行審訊,司各脱起初繼續抵賴,後因有人出庭作證,才供認不諱。經廣東大吏覆核,司各脱罪行確鑿。1773年2月23日,廣州知府到澳門與澳葡當局一起處死了司各脱,結束了這一場衝突。居澳的各國人士包括葡人,都進一步認清了當時葡萄牙在澳門的地位,澳門的真正長官,是駐紮澳門的香山縣丞。
司各脱被處決案
19世紀初,海盜紅旗幫在張保仔的糾合下,隊伍不斷擴大,已擁有600多艘帆船,8萬餘人。廣東官兵屢次出戰,常被打得大敗。兩廣總督百齡與澳葡當局都有合作消滅海盜的意願。1809年(清嘉慶十四年)11月23 日,百齡派3名官員前往澳門,與澳葡地方長官亞利鴉架(Miguel Arriaga)會商。雙方訂立臨時協議,決定由澳葡當局派出6艘100噸以上的武裝船,在澳門至虎門一帶配合中國水師圍剿海盜,為期6個月;中國政府提供8萬兩銀子作為裝備澳葡艦隊的經費。協議訂立後,澳葡當局很快即組建一支由6艘武裝船組成的澳門艦隊。艦隊司令阿爾科弗雷多上校乘坐的旗艦排水量達400噸,載有26門火炮,160名船員。其餘5艘武裝船共有150多門火炮,近600名船員。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公司還免費為該艦隊提供了大量武器和彈藥。這支澳葡艦隊遂成為一支戰鬥力相當強的海上力量。
組建澳葡艦隊
1724年(清雍正二年),清朝政府大規模驅逐西洋傳敎士,澳葡政府擔心清廷會進而收回澳門,就上書請求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遺使來華。1727年,葡國使臣麥德樂(Alexandre Metelo de Sousa e Menezes)經澳門抵達北京,朝覲雍正皇帝,行三跪九叩禮,呈獻大量禮物,並懇請清政府保護在澳門和中國內地的葡人。雍正允准了這一請求,同意葡人繼續居留澳門,並在麥德樂返澳時,給予了特別的優待。這次出使費用浩大,在澳葡萄牙人共拿出了3萬両銀子,其中澳葡當局承擔了2.5萬両。
麥德樂朝覲雍正
1664年(清康熙三年),楊光先等誣陷天主教傳敎士湯若望“謀叛”,清政府一度判處湯若望等人死刑。禮部、兵部還提議將居住在澳門的葡萄牙人驅逐回國。清政府沒有採納,但命令葡人一體遷往內地。土著葡萄牙人準備遷移,來自歐洲的葡人則堅決反對,拒絕服從這一命令。廣東官府便派出艦隊,包圍澳門,準備武力解決。葡萄牙人只得花費2萬金幣,買通廣東大吏,請他們代向清政府求情。剛剛親政的康熙皇帝準備起用西方傳教士修訂曆書,又考慮到葡人居澳門已逾百年的實情,遂於1668年發佈旨令,赦免湯若望死罪,允許葡人繼續留居澳門。
湯若望被誣案
1744年(清乾隆九年),第一任澳門同知印光任走馬上任後,針對過去香山縣官府對澳門管轄不嚴的狀況,制定7條治澳的措施,以加強對澳葡的管理和對洋船進出港口的控制。其主要內容可歸納為4個方面:①加強稽查途經澳門、出入珠江的外國商船;②加強對在澳門的中國商販、工匠的管理;③加強對在澳葡萄牙人的管理;④協調附近駐軍對澳門地區的巡防。此後,他還制訂了有關禁止在澳的中外人販賣人口的詳細條例;對犯罪的葡人應如何審判、處刑的條例;重申了清政府禁止華人入敎的禁令,並採取了查捕來澳入敎、禮拜的華人,限令在澳的中國教民於一年內“首報回籍”等措施。
印光任治澳
1839年9月3日(清道光十九年七月廿六日),欽差大臣林則徐偕同兩廣總督鄧廷楨,統領將備管帶弁兵巡閲澳門。當日,林則徐一行於早晨由前山整隊出發,入關閘,巡視澳門查禁鴉片。澳葡理事官率領4名軍官、100名士兵,在古關閘恭迎。林則徐一行,駐蓮峰廟正殿,接見澳葡理事官,向理事官申明禁令,諭以安分守法,不許囤貯鴉片,不許徇庇奸夷。接見後,林則徐賞給澳葡官員色綾、折扇、茶葉、冰糖等中華特產,賞給士兵牛、羊、酒、麵及銀元400元。接着,林則徐在蓮峰廟向天后、關帝神殿進香後,一行從三巴門進入澳門城區, 經大三巴牌坊、關前街、醫院街、水坑尾、南灣、紅窗門,至媽閣廟向天后進香,巡視了澳門主要街道。沿途督率隨員抽查洋樓、民房,見租賃給不法英商的房屋已經關閉,各座洋樓沒有煙土貯藏。巡視途中,居澳華民搭蓋牌樓,扶老攜幼,夾道歡呼。三巴、南灣、媽閣等澳葡炮台鳴炮十九響,以最高禮遇隆重歡迎。 當天中午,在澳葡官員護送下,林則徐一行離開澳門,返回前山、石岐。林則徐巡澳前已派員往澳門查戶口、銷鴉片,從澳門搜集外文資料編印成《澳門新聞紙》,這是中國近代史上最早的譯報和類似的參考消息。林則徐巡澳雖只3個時辰(6小時),但影響甚大,再次顯示中國政府對澳門享有主權。1989年為紀念林則徐巡閲澳門150周年, 當年12月初在澳門舉行慶祝大會和“林則徐與澳門”學術研討會,蓮峰廟值理會在廟前豎立林則徐紀念雕像,並於1997年在雕像旁建成林則徐紀念館。
林則徐巡閲澳門
時間: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1913年 |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
1914年 |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
1916年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楊允中編︰《澳門百科全書》,澳門基金會,2005年,第327頁。ISBN99937-1-032-6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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