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八年(1919年1月1日-1919年12月31日)5月28日,孙中山在上海发表《护法宣言》,第二次护法运动爆发,并派其子孙科为特派员,在澳门鹅眉街10号设立办事处,继续策动护法斗争,号召在粤海陆军起义响应,驱逐桂系军阀陆荣廷、莫荣新。[1]该办事处的主要工作是筹款,购买军火,联络同志。鹅眉街10号是一幢3层的葡式洋楼,是孙中山的老友弗兰西斯科.飞南第的物业,他无偿借给孙中山使用作为中国国民党澳门办事处。1923年,孙科离澳,此宅归还飞南第。[1] 


[1]《孙中山与澳门》之图130;金英杰:《乐儿咖啡,轮盘扑克吸引西洋人》,载《新报》200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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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