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联资料
更新日期:2019/01/29
民国十九年 (1930年1月1日-1930年12月31日)本年,在此之前澳门一直没有自制的冰出售,主要依赖香港牛奶公司运送冰条至澳。为此,澳门殷商陈七斥资在澳门沙梨头横线即青洲二马路船澳附近创办中山冰厂。该厂于1928年开始筹备,至本年正式成立,投入资金约6万元。该厂从建筑到机器安装均青年工程师陈桂眉负责。陈桂眉为留美学生,其家族在美国从事冷藏行业,故从美国引进制冰技术与机器。同时由于澳门没有制冰的专业人才,须从上海聘请工程师及技术人员。该厂建成后,每日出冰144片,每片为300磅,共重12吨,主要供澳门鱼栏铺使用,又拟生产雪糕、冰条、雪果等。20世纪30年代,由于澳门市场不大,制冰利润极微,中山冰厂完全是亏本经营。又因规模不大,产量不多,所以澳门市面上供应的部分冰条,仍由香港牛奶公司供应。直至40年代,澳门沦为抗战时期的孤岛,香港牛奶公司亦无力顾及澳门市场,为此中山冰厂把握时机,扩大规模,把冰条运往珠江三角洲邻近城市销售,同时还在内港设立分销处,成为澳门一时最具规模的冰厂。
澳门创办冰厂
宣统二年(1910年2月10日—1911年1月29日)11月21日,葡国政府谕令将澳门盐、鱼出入口买卖生意办法更改。自1906年1月18日上谕卖盐生意废去承充改用领牌,意在使零卖之盐价稍平,以裨益百姓起见,但盐价未见减平反转增昂。而且国课收益亦为减少,合四年计之,短收109056元,足见废免承充,国课受亏,而人民亦无所益。现仍用承充之法,招人投充。至于澳门鱼务生意归一人承充,与任便各人自由贸易,两者均属不宜。今改为鱼业中人联合设立一行,归其承办,则比之现在承充估值抽规较为妥善。
澳门盐、鱼出入口买卖生意办法更改
使用说明
检视全站索引
“AND”,为缩小检索范围,表示前后搜索项之间的 “交集”;
“OR”, 为扩大检索范围,表示前后搜索项之间的 “联集”;
“NOT”,为排除不相关的检索范围 ,“AND NOT”表示第二个搜索项,在检索范围将被排除。
已经有澳门记忆帐号了? 登入
留言
留言( 0 人参与, 0 条留言):期待您提供史料和真实故事,共同填补历史空白!(15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