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12月16日,攝政王唐·若奧自里約熱內盧寫信給澳門議事會,要求議事會采取合乎禮儀的方式與澳門總督舉行會議。同時, 總督在職期間,自動成為議事會主席。[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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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