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M.Martins do Vale, Os Portugueses em Macau: 1750—1800, Anexo No.11.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1/29
[1]A.M.Martins do Vale, Os Portugueses em Macau: 1750—1800, Anexo No.11.
更新日期:2019/01/29
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6月11日,澳門第五號船主尼阿古·西離華(Niagu Silva)開往小呂宋貿易,所載貨物內有白鉛100擔。這些白鉛,並非前往佛山采買,系嘉慶十三年(1808)三月間第二號商船往哥斯達貿易,置買存留在澳,未經載運出洋。此號船出洋時,該夷家人冒昧搭運出洋,並非違例購買。
澳門第五號船主尼阿古·西離華(Niagu Silva)開往小呂宋貿易
嘉慶十八年(1813年2月1日─1814年1月20日)2月16日,有大西洋二桅帆船一艘來澳,該國原系由葡萄牙前往毛利西亞(應指馬來群島),因風不順而駛入澳門。澳關依清政府例,頂補第二號額船營生。5月18日,澳門第二號額船船主安多尼·古魯蘇駕船開往大西洋貿易。
有大西洋二桅帆船一艘來澳,澳門第二號額船船主安多尼·古魯蘇駕船開往大西洋貿易
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5月13日,在巴西的葡萄牙王室在里約熱內盧頒布敕令,批准澳門同巴西各港口的自由貿易。敕令全文如下:鑒於地處中國的澳門市議事會諸官員和其他市民們的功績,不僅派一艘船來本港(里約熱內盧)慶賀我順利抵達該州所表現出的忠貞,更由於他們努力挫敗了企圖進犯那塊殖民地的海盜,以及對我的印度各州首府給予的金錢援助,為促進該市之繁榮起見,我決定豁免所有屬於我的葡萄牙臣民或由其支付費用的本國船隻從中國直接出口到本州各港口的商品和物品到達巴西的進口關稅;同樣,准其海上貿易獨立於果阿,但必須每年向那里派去交通船以便與宗主國聯系。財政委員會應照此辦理,並發出所需之批示著令執行。
在巴西的葡萄牙王室頒佈敕令,批准澳門同巴西各港口的自由貿易
尊敬的“澳門記憶”會員,您好!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澳門記憶”文史網的支持與信任。為持續優化會員服務品質與保障會員權益,本網站將自2025年4月28日起正式實施新版的《服務條款》。敬請各位會員詳閱修訂後之條款,有關內容可於以下查閱:
您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該等《服務條款》修訂內容。
若您對本次更新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感謝您一如既往的支持與信任,“澳門記憶”文史網將持續為您提供更安心、便捷的會員服務。
“澳門記憶”文史網 敬啟
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使用說明
檢視全站索引
“AND”,為縮小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交集”;
“OR”, 為擴大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聯集”;
“NOT”,為排除不相關的檢索範圍 ,“AND NOT”表示第二個搜索項,在檢索範圍將被排除。
已經有澳門記憶帳號了? 登入
留言
留言( 0 人參與, 0 條留言):期待您提供史料和真實故事,共同填補歷史空白!(150字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