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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de atualização: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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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少泉,字祖復,香山縣人,生於澳門。香港著名牙科醫生、“反對蓄婢會”創辦人之一。 楊少泉自小隨母遷居香港,入讀教會設立的中文書館,後學習英文。母親去世後,他不得不輟學。 楊少泉19歲時,跟從當時著名牙科醫生徐善亭學習,後北上入讀山海關鐵路學堂半年。不久,他返回香港,繼續師從徐善亭學習,得到真傳。 1906年,楊少泉28歲時,自己開設醫館,技術優良,享有聲譽。 1914年,楊少泉獲得香港政府註冊,成為牙科醫生;進入上海美國牙科學堂函授學習,取得畢業文憑,後來成為香港著名牙科醫生。 楊少泉對社會公益事業極為熱心。[1]1921年8月8日,他與黃茂林、麥梅生等26人在楊少泉牙醫館召開反對蓄婢籌備會議。黃茂林擔任主席,楊少泉擔任副主席,決定當天出席會議者為籌辦董事,推舉楊少泉等八人起草會章,決議該組織正式定為“反對蓄婢會”。 8月15日,反對蓄婢會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通過會章,並決定起草本會宣言書。《反對蓄婢會簡章》申明“本會以維持人道、廢除婢制、使婢主得覺悟、婢女得解放為宗旨。”會章規定,凡贊成本會宗旨者,無論中外男女,隸屬何教,寄居何地,由一名會員介紹,填寫入會志願書即為本會會員。 8月23日,反對蓄婢會在第六次籌備會議上通過《反對蓄婢會宣言書》。該宣言回顧香港婢女問題之由來,揭露蓄婢之流弊,闡述革除婢制的主要原因:一,因蓄婢有傷人道。二,敗壞道德、喪失品行。三,有傷風化,擾亂治安,大損國體。因此,蓄婢必須禁止,養婢惡習尤當革除。 《反對蓄婢會宣言書》指出,那些主張保留婢制者提出採取救濟的辦法完全是騙人的鬼話,而所謂採取防範虐婢的措施也是做不到的。根治的辦法有:一,設法鼓吹,大力宣傳,製造輿論,使社會各界明瞭蓄婢的危害性。二,要求政府立例註冊,取消契約,使婢女獲得人身自由。三,設立監護人,由政府委任加以監督。四,創辦教養院等公益場所,收留無依歸之婢女。 1921年8月至1922年3月,反對蓄婢會召開20多次籌備會議。期間,該會動員全體會員分赴各地各單位宣傳演說,徵集同志,發展會員,發動募捐,籌集活動經費等。1922年2月,整個籌備工作基本就緒,會員達1360多人。 正當香港人士宣傳禁婢之際,廣東南方政府國務會議和法律審查會也召開會議討論禁婢問題,通過禁婢決議案。1922年2月24日,大總統孫中山發佈嚴禁蓄婢令。這一禁令,對於香港反蓄婢運動是一個很大的支持和鼓舞。之後,內地各界和海外華僑紛紛起來反對蓄婢,有力地推動香港反蓄婢運動的開展。 3月26日,反對蓄婢會在香港青年會禮堂舉行,出席大會的會員、來賓有六百多人。大會以“務達革除蓄婢”為宗旨,通過會務報告,選舉領導機構,宣告反對蓄婢會正式成立。[2] 1921年10月,楊少泉等人得到英國希士勞活夫人的幫助,運動英國議院,迭加提議。[3] 港英當局內部有不同意見。香港總督司徒拔卻對禁婢運動表示不滿,主張維持婢制。在廣大民眾的壓力和在理藩院的督促下,1922年4月14日,香港華民政務司發表《禁婢示》,明令在香港境內不准蓄婢。 1922年底,香港政府定例局召開會議,討論取締蓄婢問題,制定《禁婢新例草案》。《禁婢新例草案》在報上發表後,在社會上引起不同反應。 1923年1月5日,香港華商總會召開一次特別大會,就《禁婢新例草案》研究對策,企圖保留婢制。1月10日下午,香港居民、工團、教會一千多人在東華醫院召開全港街坊大會,討論《禁婢新例草案》。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主席蘇兆徵出席大會,許多與會者都紛紛作了發言。會議推舉蘇兆徵為臨時主席。會議經過討論,一致贊成禁婢新例,反對蓄婢。 1月12日下午,反對蓄婢會在青年會召開一次會員大會。這次會議本著“革除惡俗,保障人權”的目的,一致通過贊成政府頒行禁婢新例。[4] 香港廣大民眾的強烈要求和社會各界的多方促成,1923年2月,香港定例局正式頒佈《禁婢新例》(亦稱《取締蓄婢新例》或《家庭女役則例》)。《禁婢新例》規定:從今以後,無論何人不得僱用婢女;無論何人,不得僱用女僕未滿十歲者;婢女不得由一主人轉賣給別主人;凡在港有婢女者,須按限定日期將婢女註冊。《禁婢新例》的公佈,是香港反對蓄婢運動的勝利。[2] 楊少泉倡辦《大光報》館,兼首任董事。另外,他擔任中華國內佈道會香港協進會會長、中華聖公會港粵教區常備委辦、香港基督教聯會副會長、香港海面傳道會會長、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副會長、中國海浴會會長、香港華人游泳會會長等職。[1] 1951年,楊少泉去世,終年73歲。 香港培靈會由楊少泉、卓恩高、張吉盛、凌鴻銘、馬耀東先生,李求思牧師等人發起,他們當年大多數是基督教聯會董事,只因改選關係,未能一貫繼續此項工作,事後通過成立委辦會,專門推動該項工作。楊少泉是得力弟兄之一,對培靈會信仰,非常關心。[2] [1]《港澳大百科全書》編委會:《港澳大百科全書》,廣州:花城出版社,1993,第549頁。 [2]黃原素牧師:《培靈研經大會的起源》,載“港九培靈研經會"網,2012年4月30日,http://www.hkbibleconference.org/hk/about-us/share-articles/259-share-articles-13.html。 [3]金應熙:《香港史話》,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88,第196-199頁。 [4]周秋光:《熊希齡集》(下冊),長沙:湖南出版社,1996,第2232頁。
楊少泉,1878-1951
孫中山元配夫人。廣東香山(今中山市)人。1885年5月由父母作主與孫中山結婚,一生支持孫中山革命。1895年11月孫中山領導興中會策劃廣州起義,未及發難即因事機不密遭到失敗,面對清廷通緝孫中山有株連九族的危險,毅然攜兒子孫科和女兒孫娫與婆婆楊氏等連夜逃亡,從家鄉經澳門赴檀香山避難。1912年起定居澳門。1915年9月赴日本與孫中山辦理離婚手續後,仍與孫中山保持聯繫。抗戰時積極支持抗日救亡運動。是虔誠的基督教徒,為澳門浸信會佐。葬於澳門氹仔孝思墳場。
盧慕貞,1867-1952
女。澳門第一位華人女西醫。1904年由廣州來澳養病,1906年與教會同道在黑沙灣創辦基督教會志道堂,留澳門行醫。1919年開設澳門第一間華人幼稚園,在澳門學前教育史上首創先河。1932年協助志道堂創辦蔡高學校,並與其侄女余艷梅一起辦校,作育英才。
余美德,1876-1960
美國第一位來華牧師,也是美國研究中國語言文學的第一人。1801年4月22日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12歲洗禮。1826年畢業於安姆赫特學校,隨後入安道華神學院就讀。1829年10月受美國公理會派遣赴中國。1830年3月22日抵達澳門,受到馬禮遜接待。由於裨治文專向中國人傳教,故先要學習華文,並得梁發協助其工作。1830年裨治文與馬禮遜、雅裨理等人發起組織廣州基督教徒聯會,主要宗旨是聯絡西國教徒;設立資料庫、圖書館;出版華文聖經教本。隨後參加益智會、馬禮遜教育協會、醫藥傳道會的工作。1832年創辦英文《中國叢報》(又譯《澳門月報》、《中國文庫》),先後在廣州、澳門出版。該報是鴉片戰爭前後外國人在華創立的重要刊物。初由馬禮遜倡議,美商奧利芬特負責在紐約進行印刷器機設備的籌募。裨治文辦報態認真、立論較持平,以大量文字記錄了鴉片戰爭前後重大事件及背景。1843年11月,任英商馬地臣創辦的在華實用知識傳播會秘書。1839年2月在澳門創辦馬禮遜學堂,容閎曾在該學堂學習六年。同年6月15日應欽差大臣林則徐之邀,到虎門觀察銷煙。1843年出席香港傳教士商討重譯《聖經》會議。1844年2月,美國使團到達香港,裨治文充當顧盛的翻譯和秘書。1845年參加簽訂《中美望廈條約》。1853年任上海公理會牧師。1856年在上海外僑組成的學術團體一上海文理學會任會長。1857年促成皇家亞洲協會華北分會成立,被選為主席。1858年為簽訂《中美天津條約》而出謀策劃。他於1841年在澳門出版《廣東方言撮要》,此書有助歐美人士學習中國語文,更可從學習中認識中國文化。1861年11月12日在上海去世。
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1801-1861
一稱梁亞發或阿發,號學善者,別署學善居士。廣東高明人。1804年(清嘉慶九年)到廣州學習雕版印刷。1810年起,為來華英傳教士馬禮遜所僱用,刻印《聖經》中譯本。1816年11月在馬六甲由英傳教士米憐(William Milre,1785-1822)受洗入基督教(新教)。1819年回高明著《救世錄撮要略解》一書,勸告世人應崇信基督教,被捕罰款。1823年(清道光三年)12月在澳門被馬禮遜委為宣傳士,成為新教第一個華人牧師。1828年在高明與一教徒合設書塾藉以傳教,被斥為宣傳迷信及賣國,被迫逃往澳門。1830年撰寫《真道尋源》、《靈魂篇》及《異端論》,並至高州傳教。1832年在廣州著《勸世良言》,經馬禮遜修改後廣為散發,對洪秀全等產生較大影響。1834年赴廣州嚮應考士子散發佈道書時被捕,半途逃脱,後赴澳門、新加坡等地傳教。1839年返廣州繼續傳教。1855年(清咸豐五年)病卒。墓地在嶺南大學(今中山大學)院園內,現仍存。
梁發,1789-1855
胡汝昌,番禺黃埔(今屬廣州市黃埔區)人。[1]興中會會員、典範的基督教徒。 汝昌在未信主之前,前往南洋經營機器業,喜歡賭“白鴿票”[2],是一個賭徒兼醉漢。不久,他投身革命,加入興中會,認識孫中山;之後追隨孫眉奔走革命,回國起義。 起義失敗後,汝昌匿居香港,擔任後方運送械糧工作。民國初期,汝昌有功於國,但不想做官。不久,他按照孫中山的囑咐,速到澳門,擔任孫公館管家。因他擅長文學兼任教席,教授孫眉兒子讀書,循循善誘,成為一名良師。 從此,汝昌經常與盧慕貞夫人來到澳門浸信會,虔守禮拜,恭聽福音。他大受聖靈感動,痛改前非,皈依基督,戒酒戒賭,前後判若兩人。 汝昌受洗歸主後,每個禮拜日早晨,必禁食祈禱,隨即出外探訪慕道親友,勸他們往禮拜堂謹守主日。在禮拜時,他一定擔任招待,直立門前,招待賓客,二十年如一日。1920年,汝昌和范朗西先生、盧慕貞、鄭蕙荃女士等同為澳門浸信教會首次所按的會佐。[3]因汝昌兼任教會書記,每日必至教會一次以理會務,忠於職守,勤於服務。[1] 1913年,汝昌和嘉理慰牧師到斗門、南水等地,進行義務傳道工作。他和嘉理慰牧師、斗門人周照明在斗門墟(今珠海市斗門區斗門鎮)二馬路購置平房拆建,建立斗門浸信會(今福音堂)。[3] 1933年,孫滿、孫乾及其老師鄧慕韓到東莞上沙謁祖祠,同行者還有孫繩武及另外兩名孫姓者。拜謁祖祠後,遍覽其他文物,並在上沙宿一晚。汝昌為孫滿、孫乾開筆讀書。 汝昌跟孫眉編撰族譜,一直跟進孫家族譜之事。孫眉過世後,他為孫家抄寫族譜。[4] 汝昌處己以廉,之前雖有家室兒女,但他通道時,都先後去世。他不謀續娶,以鰥自終。他所得的工資,幾乎全用於以濟貧,而自己照常穿舊衣破鞋。有一次,他下鄉佈道,見到一貧乞無衣,就把自己的衣給他穿;他經常傾囊解救別人的危急;凡求貸的人,他一定將自己的錢全部給他,絕不吝嗇,亦不希望別人償還。主耶穌曰“盡爾所有以濟貧,且來從我。”汝昌就是一個典範。 澳門浸信會凡有聚會,汝昌一定先到,並且一定擔任招待工作。凡有捐輸,他一定樂捐,一定盡其所有。他生平未積一錢,終身未置一件新衣。 胡汝昌去世時,終年60歲。僅有一件燕尾大禮服和400元救國公債券的遺產。 執紼者數百人,大多為胡汝昌垂淚,人們哀悼教會失去一個棟樑、黎民百姓失去一位恩主。[1]他一生的言行,都受到人們的稱頌,澳門浸信會公認他為典範的基督教徒。[3] [1]劉粵聲:《廣州基督教概況兩廣浸信會史略》,香港:香港浸信教會,1997,第442-443頁。 [2]《國父家人是澳門浸信教會會友》,載《基督教週報》,2006年10月10日,http://www.christianweekly.net/2004/sa9972.htm。 [3]斗門政協:《斗門文史》(第1輯),珠海:斗門政協,1985,第49頁。 [4]《翠亨孫氏達成祖家譜》,載“中國台灣網",2010年1月2日,http://www.chinataiwan.org/zppd/jpzm/dtsy/200806/t20080611_660627.htm。
胡汝昌
美國傳教士,外交官。出生於麻薩諸塞州。在耶魯大學接受神學及醫學訓練。1834年獲醫學博士學位,被任命為牧師,來華行醫、傳教。是首位來華之醫藥傳教士。同年10月23日抵澳門,再赴廣州。1835年在廣州新豆欄街與郭雷樞、裨治文三人開設博濟醫院,後兼設醫科學院,培育醫科學生。孫中山亦曾於1886年在此就讀。1838年2月21日,與郭雷樞等為配合該院日後人事及經濟的需要,乃倡議成立中華醫學傳道會以推廣醫藥傳教,並自任副會長。同年在澳門開設眼科醫院並進行傳教工作。鴉片戰爭爆發後,廣州醫局被迫停開。他返回紐約,1842年再回廣州,重開醫局。1844年2月20日,以顧盛為首的美國使團抵達澳門,被聘為中文秘書,協助顧盛脅迫清兩廣總督耆英簽訂中美《望廈條約》。1855年升任美國駐華公使。1857年初,與英、法駐華公使在澳門炮製一備忘錄,要求清廷擴大外國人在廣州居住及經商地區,准許外國人進入廣州。是年回國。1879年起,出任中國醫學傳道會美國分會會長。1889年1月10日在華盛頓去世。
伯駕(Peter Parker),1804-1889
第一位來華傳教的基督教士。英國人。生於莫佩斯。1804年加入倫敦傳道會。1807年1月封為牧師,旋被選派到中國。9月4日到達澳門,9月8日至廣州,後在澳門長期居住,秘密活動和傳教。在東印度公司庇護下充當公司翻譯員,使當地政府、天主會未能發現他的真正身份。1813年,翻譯出版《聖經》第一個中譯本。1814年,秘密吸收澳門東印度公司印刷工人蔡高入教,並為他洗禮(蔡高是中國第一個基督徒)。1815年編寫出版英文版《漢語語法》。1816年,吸收梁發等人入教,並封授梁發牧師(梁發是第一個中國牧師)。後與米憐(William Milre,1785-1822)合編出版巨著《華英字典》(6冊,4595頁);1818年與米憐在馬六甲創辦華人學校──英華書院(1843年遷往香港)。1820年,協助東印度公司李文斯敦醫生在澳門開設診所,兼有中醫,實施贈醫施葯。1824年回國,設辦東方語言學校,還在家中開辦女子中文研究班。1826年5月重返中國,把家安在澳門。1927年,協助英人馬地臣創辦中國第一份英文報紙《廣州紀錄報》(1839年改名《澳門雜錄》,1843年改稱《香港雜錄》),並任副主編;協助東印度公司醫生郭雷樞在澳門開辦眼科診所。1834年,擔任英國駐華商務監督律勞卑的秘書兼翻譯。1834年8月1日病逝,葬於澳門馬禮遜墓園。為紀念他,1835年在澳門成立以他名字命名的馬禮遜教育會,1839年該會在澳門創辦馬禮遜學堂(前身是1831年設立的馬禮遜書塾)
馬禮遜(Robert Morrison),1782-1834
人物: | 曹思晃,1895- |
時間: | 清後期(1845-1911年) |
1895年 | |
關鍵字: | 牧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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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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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活動 | |
教育 | |
華人宗族 |
資料來源: | 黎細玲編︰《香山人物傳略1》,中國文史出版社,2014年,第86-87頁。ISBN978-7-5034-5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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