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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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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倫敦傳道會教士。1813年(嘉慶十八年)受教會差遣來華協助馬禮遜工作。7月抵澳門,惟澳門政府限令其在18日內離境。米憐偷渡到廣州,其妻則居留於澳門馬禮遜家。1814年南遊爪哇、馬六甲、檳榔嶼等地,在馬六甲建立傳教基地,向當地人傳教。1815年8月在馬六甲創刊《察世俗每月統紀傳》月刊,是基督教的第一種中文期刊。該刊除發表宣教文字之外,並刊載新聞及新知識(該刊至1821年停刊)。1816年11月3日米憐為梁發受洗,使他成為中國第二位基督教新教徒。1817年到澳門小住,與馬禮遜會合在1818年創辦華英書院和印刷所。1819年《兩友相論》(中文)出版,1820年撰《開首十年之回憶》在馬六甲英華書院印行。1822年因患肺病逝世,年僅37歲。
米憐(William Milre),1785-1822
中國第一個基督敎徒。廣東香山(中山市)人。東印度公司印刷廠工人,為馬禮遜等印刷書籍。經常參加馬禮遜在澳門舉行的禮拜讀經、祈禱、講道活動。1814年10月21日馬禮遜在澳門瀕海山麓僻靜之處為蔡高洗禮,使他成為中國第一位基督敎新敎敎徒。不久,其兄弟蔡興、蔡三亦相繼入敎。1846年,清廷以“別敎匪徒”之名將他逮捕,6月死於香山縣的監獄中。後澳門倫敦傳道會志道堂敎友捐資建蔡高堂及蔡高學校以資紀念。
蔡高,1788-1846
傅漁冰,浙江省杭州市人。澳門浸會會佐。 漁冰自小在杭州接受教育。1925年,他來到澳門,在浸信會熱心事主,被按立為會佐,經常代表教會出席全國和兩廣浸會聯會。[1] 1937年9-11月,澳門四界(學術界、音樂界、體育界、戲劇界)救災會獨力組織五期籌款活動,舉行遊藝和乒乓球賽、義演、義舞及勸銷國旗國花等籌得現款五千多元。首期籌募,各界踴躍購買門券,收到社會熱心人士的慷慨捐助,如傅漁冰和梁潔英夫婦、陳章唐和李淑顏夫婦、蘇無逸和陳紫英夫婦等殷商各捐結婚戒指一枚。[2] 1946年,漁冰被兩廣浸會聯會推選為培正培道校董,為教育事業貢獻力量。 1953年,因學校需要,校董會聘請漁冰兼任澳門培正中學義務校長,對學校發展貢獻良多。同時,他是板樟堂精益眼鏡公司的老闆。[3] 1963年,漁冰向校董會請辭,全家遷居香港。 1982年9月25日,漁冰在香港去世,終年81歲。[1] 1928年,傅漁冰在澳門與梁潔英女西醫結婚,生育兩女五子。 1952年,傅漁冰的女兒傅忠愛與滕近輝結婚,子孫十多個。 滕近輝是山東青島人,字懷智,畢業於國立西北大學外文系;1950年,在英國蘇格蘭愛丁堡大學神學院畢業;是一位資深牧師,著名神學教育家、書法家、音樂家及神學教育家。他擔任美國華人宣道會主席、《生命季刊》顧問、著名華人教會牧者、“驅動差傳事工”的先鋒。擔任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榮譽主席及榮譽牧顧長、宣道會北角堂榮譽顧問牧師、牧職神學院講師、世界華福會國際會榮譽主席。宣道會北角堂現時是香港宣道會中最大的教會,每主日崇拜人數超過五千人。[4] [1]《先賢小傳》,載“培正學校同學會"網,2013年4月11日,http://www.puiching.org/database/whos_who.htm。 [2]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等:《澳門歸程》,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第130頁。 [3]鄭振偉:《鄺秉仁先生與澳門教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第51頁。 [4]《滕近輝》,載“維基百科"網,2012年12月5日,https://zh.wikipedia.org/zh/%E6%BB%95%E8%BF%91%E8%BC%9D。
傅漁冰,1901-1982
孫中山元配夫人。廣東香山(今中山市)人。1885年5月由父母作主與孫中山結婚,一生支持孫中山革命。1895年11月孫中山領導興中會策劃廣州起義,未及發難即因事機不密遭到失敗,面對清廷通緝孫中山有株連九族的危險,毅然攜兒子孫科和女兒孫娫與婆婆楊氏等連夜逃亡,從家鄉經澳門赴檀香山避難。1912年起定居澳門。1915年9月赴日本與孫中山辦理離婚手續後,仍與孫中山保持聯繫。抗戰時積極支持抗日救亡運動。是虔誠的基督教徒,為澳門浸信會佐。葬於澳門氹仔孝思墳場。
盧慕貞,1867-1952
美國傳教士,外交官。出生於麻薩諸塞州。在耶魯大學接受神學及醫學訓練。1834年獲醫學博士學位,被任命為牧師,來華行醫、傳教。是首位來華之醫藥傳教士。同年10月23日抵澳門,再赴廣州。1835年在廣州新豆欄街與郭雷樞、裨治文三人開設博濟醫院,後兼設醫科學院,培育醫科學生。孫中山亦曾於1886年在此就讀。1838年2月21日,與郭雷樞等為配合該院日後人事及經濟的需要,乃倡議成立中華醫學傳道會以推廣醫藥傳教,並自任副會長。同年在澳門開設眼科醫院並進行傳教工作。鴉片戰爭爆發後,廣州醫局被迫停開。他返回紐約,1842年再回廣州,重開醫局。1844年2月20日,以顧盛為首的美國使團抵達澳門,被聘為中文秘書,協助顧盛脅迫清兩廣總督耆英簽訂中美《望廈條約》。1855年升任美國駐華公使。1857年初,與英、法駐華公使在澳門炮製一備忘錄,要求清廷擴大外國人在廣州居住及經商地區,准許外國人進入廣州。是年回國。1879年起,出任中國醫學傳道會美國分會會長。1889年1月10日在華盛頓去世。
伯駕(Peter Parker),1804-1889
美國第一位來華牧師,也是美國研究中國語言文學的第一人。1801年4月22日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12歲洗禮。1826年畢業於安姆赫特學校,隨後入安道華神學院就讀。1829年10月受美國公理會派遣赴中國。1830年3月22日抵達澳門,受到馬禮遜接待。由於裨治文專向中國人傳教,故先要學習華文,並得梁發協助其工作。1830年裨治文與馬禮遜、雅裨理等人發起組織廣州基督教徒聯會,主要宗旨是聯絡西國教徒;設立資料庫、圖書館;出版華文聖經教本。隨後參加益智會、馬禮遜教育協會、醫藥傳道會的工作。1832年創辦英文《中國叢報》(又譯《澳門月報》、《中國文庫》),先後在廣州、澳門出版。該報是鴉片戰爭前後外國人在華創立的重要刊物。初由馬禮遜倡議,美商奧利芬特負責在紐約進行印刷器機設備的籌募。裨治文辦報態認真、立論較持平,以大量文字記錄了鴉片戰爭前後重大事件及背景。1843年11月,任英商馬地臣創辦的在華實用知識傳播會秘書。1839年2月在澳門創辦馬禮遜學堂,容閎曾在該學堂學習六年。同年6月15日應欽差大臣林則徐之邀,到虎門觀察銷煙。1843年出席香港傳教士商討重譯《聖經》會議。1844年2月,美國使團到達香港,裨治文充當顧盛的翻譯和秘書。1845年參加簽訂《中美望廈條約》。1853年任上海公理會牧師。1856年在上海外僑組成的學術團體一上海文理學會任會長。1857年促成皇家亞洲協會華北分會成立,被選為主席。1858年為簽訂《中美天津條約》而出謀策劃。他於1841年在澳門出版《廣東方言撮要》,此書有助歐美人士學習中國語文,更可從學習中認識中國文化。1861年11月12日在上海去世。
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1801-1861
一稱梁亞發或阿發,號學善者,別署學善居士。廣東高明人。1804年(清嘉慶九年)到廣州學習雕版印刷。1810年起,為來華英傳教士馬禮遜所僱用,刻印《聖經》中譯本。1816年11月在馬六甲由英傳教士米憐(William Milre,1785-1822)受洗入基督教(新教)。1819年回高明著《救世錄撮要略解》一書,勸告世人應崇信基督教,被捕罰款。1823年(清道光三年)12月在澳門被馬禮遜委為宣傳士,成為新教第一個華人牧師。1828年在高明與一教徒合設書塾藉以傳教,被斥為宣傳迷信及賣國,被迫逃往澳門。1830年撰寫《真道尋源》、《靈魂篇》及《異端論》,並至高州傳教。1832年在廣州著《勸世良言》,經馬禮遜修改後廣為散發,對洪秀全等產生較大影響。1834年赴廣州嚮應考士子散發佈道書時被捕,半途逃脱,後赴澳門、新加坡等地傳教。1839年返廣州繼續傳教。1855年(清咸豐五年)病卒。墓地在嶺南大學(今中山大學)院園內,現仍存。
梁發,1789-1855
胡汝昌,番禺黃埔(今屬廣州市黃埔區)人。[1]興中會會員、典範的基督教徒。 汝昌在未信主之前,前往南洋經營機器業,喜歡賭“白鴿票”[2],是一個賭徒兼醉漢。不久,他投身革命,加入興中會,認識孫中山;之後追隨孫眉奔走革命,回國起義。 起義失敗後,汝昌匿居香港,擔任後方運送械糧工作。民國初期,汝昌有功於國,但不想做官。不久,他按照孫中山的囑咐,速到澳門,擔任孫公館管家。因他擅長文學兼任教席,教授孫眉兒子讀書,循循善誘,成為一名良師。 從此,汝昌經常與盧慕貞夫人來到澳門浸信會,虔守禮拜,恭聽福音。他大受聖靈感動,痛改前非,皈依基督,戒酒戒賭,前後判若兩人。 汝昌受洗歸主後,每個禮拜日早晨,必禁食祈禱,隨即出外探訪慕道親友,勸他們往禮拜堂謹守主日。在禮拜時,他一定擔任招待,直立門前,招待賓客,二十年如一日。1920年,汝昌和范朗西先生、盧慕貞、鄭蕙荃女士等同為澳門浸信教會首次所按的會佐。[3]因汝昌兼任教會書記,每日必至教會一次以理會務,忠於職守,勤於服務。[1] 1913年,汝昌和嘉理慰牧師到斗門、南水等地,進行義務傳道工作。他和嘉理慰牧師、斗門人周照明在斗門墟(今珠海市斗門區斗門鎮)二馬路購置平房拆建,建立斗門浸信會(今福音堂)。[3] 1933年,孫滿、孫乾及其老師鄧慕韓到東莞上沙謁祖祠,同行者還有孫繩武及另外兩名孫姓者。拜謁祖祠後,遍覽其他文物,並在上沙宿一晚。汝昌為孫滿、孫乾開筆讀書。 汝昌跟孫眉編撰族譜,一直跟進孫家族譜之事。孫眉過世後,他為孫家抄寫族譜。[4] 汝昌處己以廉,之前雖有家室兒女,但他通道時,都先後去世。他不謀續娶,以鰥自終。他所得的工資,幾乎全用於以濟貧,而自己照常穿舊衣破鞋。有一次,他下鄉佈道,見到一貧乞無衣,就把自己的衣給他穿;他經常傾囊解救別人的危急;凡求貸的人,他一定將自己的錢全部給他,絕不吝嗇,亦不希望別人償還。主耶穌曰“盡爾所有以濟貧,且來從我。”汝昌就是一個典範。 澳門浸信會凡有聚會,汝昌一定先到,並且一定擔任招待工作。凡有捐輸,他一定樂捐,一定盡其所有。他生平未積一錢,終身未置一件新衣。 胡汝昌去世時,終年60歲。僅有一件燕尾大禮服和400元救國公債券的遺產。 執紼者數百人,大多為胡汝昌垂淚,人們哀悼教會失去一個棟樑、黎民百姓失去一位恩主。[1]他一生的言行,都受到人們的稱頌,澳門浸信會公認他為典範的基督教徒。[3] [1]劉粵聲:《廣州基督教概況兩廣浸信會史略》,香港:香港浸信教會,1997,第442-443頁。 [2]《國父家人是澳門浸信教會會友》,載《基督教週報》,2006年10月10日,http://www.christianweekly.net/2004/sa9972.htm。 [3]斗門政協:《斗門文史》(第1輯),珠海:斗門政協,1985,第49頁。 [4]《翠亨孫氏達成祖家譜》,載“中國台灣網",2010年1月2日,http://www.chinataiwan.org/zppd/jpzm/dtsy/200806/t20080611_660627.htm。
胡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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