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水檔大字標明真材實料,吸引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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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5/26
糖水檔大字標明真材實料,吸引食客。
更新日期:2019/05/26
民國十九年 (1930年1月1日-1930年12月31日)本年,在此之前澳門一直沒有自製的冰出售,主要依賴香港牛奶公司運送冰條至澳。為此,澳門殷商陳七斥資在澳門沙梨頭橫線即青洲二馬路船澳附近創辦中山冰廠。該廠於1928年開始籌備,至本年正式成立,投入資金約6萬元。該廠從建築到機器安裝均青年工程師陳桂眉負責。陳桂眉為留美學生,其家族在美國從事冷藏行業,故從美國引進制冰技術與機器。同時由於澳門沒有制冰的專業人才,須從上海聘請工程師及技術人員。該廠建成後,每日出冰144片,每片為300磅,共重12噸,主要供澳門魚欄鋪使用,又擬生產雪糕、冰條、雪果等。20世紀30年代,由於澳門市場不大,制冰利潤極微,中山冰廠完全是虧本經營。又因規模不大,產量不多,所以澳門市面上供應的部分冰條,仍由香港牛奶公司供應。直至40年代,澳門淪為抗戰時期的孤島,香港牛奶公司亦無力顧及澳門市場,為此中山冰廠把握時機,擴大規模,把冰條運往珠江三角洲鄰近城市銷售,同時還在內港設立分銷處,成為澳門一時最具規模的冰廠。
澳門創辦冰廠
宣統二年(1910年2月10日—1911年1月29日)11月21日,葡國政府諭令將澳門鹽、魚出入口買賣生意辦法更改。自1906年1月18日上諭賣鹽生意廢去承充改用領牌,意在使零賣之鹽價稍平,以裨益百姓起見,但鹽價未見减平反轉增昂。而且國課收益亦爲减少,合四年計之,短收109056元,足見廢免承充,國課受虧,而人民亦無所益。現仍用承充之法,招人投充。至於澳門魚務生意歸一人承充,與任便各人自由貿易,兩者均屬不宜。今改爲魚業中人聯合設立一行,歸其承辦,則比之現在承充估值抽規較爲妥善。
澳門鹽、魚出入口買賣生意辦法更改
時間: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1925年-1941年 | |
關鍵字: | 小吃 |
攤販 | |
糖水 | |
謙記 |
攝影: | 若瑟‧利維士‧嘉德禮(Catela, José Neves) |
資料來源: | 若瑟・利維士・嘉德禮:《永不回來的風景 : 澳門昔日生活照片》,澳門藝術博物館,2001,第186頁。ISBN 99937-29-26-4 |
藏品所有人: | 澳門基金會 |
儲存地點: | 澳門藝術博物館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基金會 |
語種: | 中文 |
英文 | |
葡文 | |
資料類型: | 照片 |
黑白 | |
電子資料格式: | TIF, 4233x2963, 35.89MB |
登錄號碼: | p000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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