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十六年(1890年1月21日─1891年2月8日)10月8日,粵東闈姓賭商派人至澳,阻撓來澳之人購買澳門闈姓票,並危言恐嚇,聲稱俟出澳外定將其人拿獲究辦。澳門華政衙門為此出示嚴禁:本澳闈姓,乃奉大西洋官憲准予開設者。凡有外埠之人前來澳門,向領牌闈姓各廠買票,任由該廠發賣,毋得攔阻。倘有此等匪徒,暗中窺探及作線串通者,一經查出,定必嚴拿重辦,決不姑寬。[1] 


[1]《澳門政府憲報》1890年10月9日第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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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