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6/24
更新日期:2019/06/24
天啟四年(1624年2月19日─1625年2月6日)2月,據荷蘭駐平戶商館館長范•紐羅地(Comelis Van Neijeroode)信件,澳門葡人向日本皇帝上呈虛假報告,謂荷蘭人是海盜,造成全部海岸不安,對於持有日本朱印狀的日本戎克(Junk)船,亦予以抓捕劫奪。15世紀以來,歐洲人將中國式的船舶統稱為“戎克(Junk)”,其中也包括日本和東南亞居民製造的中式船舶。Junk—詞源自馬來文Jong,而馬來文Jong來自閩南話“䑸”。村上直次郎原譯,郭輝中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1冊,第24頁。
澳門葡人向日本皇帝上呈虛假報告,謂荷蘭人是海盜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1月25日─1611年2月12日)荷蘭人皮特•布斯(Pieter Both)在爪哇西北部城市雅加達(Jakarta)設立商館,1619年改名為巴達維亞,作為荷蘭東印度公司總部。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Ⅶ, p.15.
荷蘭人皮特•布斯在爪哇西北部城市雅加達設立商館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2月18日─1606年2月6日)3月26日,荷蘭海軍上將韋麻郎船隊之荷將西巴司丁(Cornelis Sebastiaanse)在北大年奪取正返回澳門的葡萄牙“聖安東尼奧(S. António)”號大黑船。船上載有白糖2000擔,錫4500擔,中國龍腦223包,沉香90束,麝98箱,朱砂11箱,中國扇22箱,生絲209捆,劣黃絲75捆,雜色瓷器6000件,粗細瓷器10箱。張禮千:《馬六甲史》第2章,第196頁。
荷蘭海軍上將韋麻郎船隊之荷將西巴司丁奪取“聖安東尼奧”號大黑船
崇禎六年(1633年2月8日─1634年1月28日)在澳門荷蘭籍商人位於澳門半島西南的新花園發現一塊立於本年的西班牙文碑,碑文稱:“菲利浦四世王朝,蘇沙•賈士度(Souza de Castro)立石於此炮台,1633年。”1580年葡萄牙併入西班牙後,澳門葡萄牙政府並不受西班牙約束。故居澳西班牙人欲以武力使澳葡政府屈服,西班牙人蘇沙•賈士度上尉準備於本年舉事,並打算攻佔大炮台,故預立石於新花園,但此事並未成功。王文達:《澳門掌故》第233頁;Beatriz Basto da Silva, Cronologia da História de Macau, Séculos ⅩⅥ—ⅩⅦ, Vol. l, p. 61.
在澳門荷蘭籍商人的新花園發現一塊西班牙文碑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1月31日─1605年2月17日)10月18日,被澳門釋放的荷蘭人馬丁•阿丕烏斯(Martinus Apius)返回荷蘭後,對一名公證人敘述了在澳門發生的一切。當時那名公證人按照荷蘭東印度公司(VOC)的指令,在收集葡萄牙人在中國海面上的暴行。阿丕烏斯的敘述很全面,他稱:當時在澳門兵頭保祿•薄圖加(D.Paulo de Portugal)領導下,葡萄牙人對荷蘭俘虜進行了一系列的迫害。兩艘船上的所有船員均被捕,戴上鐵鐐,關入地牢,葡人並對他們嚴刑拷打,迫其招供。不久,其中6名不會講葡萄牙語,也不會講馬來語或漢語的人被交給兩廣總督派來的一名使者。這對於葡萄牙人是有利的。因為兩廣總督從荷蘭人那里沒有得到任何隋況。阿丕烏斯的證詞詳細顯示葡萄牙人如何絞盡腦汁避免荷蘭人與華人之間的直接接觸。他們把對俘虜的迫害也極力偽裝起來,極力向中國當局傳達對他們最有利的荷蘭人形象,說荷蘭人是海盜和危險的強盜,以免荷蘭人建立與華人的貿易關係。但是兩廣總督沒有相信葡萄牙人的話,他要求將全部俘虜送到廣州,由中國政府進行審訊。王室大法官羅德里格斯•索托(João Rodrigues de Souto)因荷蘭人對葡萄牙人的貿易已造成威脅,遂說服澳門兵頭保祿•薄圖加殺死荷蘭人。盡管保祿•薄圖加解釋說他沒有權力這麼做,但最後還是考慮到菲律賓西班牙人已經成為葡萄牙人貿易的威脅,不能再增加—個荷蘭對手。於是,葡萄牙人才決定將荷蘭人處死。Martius Apius, "Incidente em Macau, 1601", in Review of Culture, International Edition 12, 2004, pp.61—67.
荷蘭人馬丁•阿丕烏斯對一名公證人敘述了在澳門發生的一切
萬曆十二年(1584年2月12日─1585年1月30日)10月1日,西班牙使團巴普蒂斯特•羅曼與阿隆索•桑切斯離開澳門,返回菲律賓。經過幾個月的談判,菲律賓政府在阿卡普爾科(Acapulco)逮捕並審判了嘩變的水手,但並沒有收回叛變的船隻“聖瑪爾定”號,他們為這艘船更換了新的水手後,大帆船懸掛西班牙國旗重新開赴墨西哥。1587年,“聖瑪爾定”號從阿卡普爾科返回澳門。裴化行:《天主教16世紀在華傳教志》,第229—231頁;Benjamin Videira Pires, A Viagem de Comércio Macau-Manila nos Séculos XVI a XIX, p.9.
巴普蒂斯特•羅曼與阿隆索•桑切斯離開澳門
尊敬的“澳門記憶”會員,您好!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澳門記憶”文史網的支持與信任。為持續優化會員服務品質與保障會員權益,本網站將自2025年4月28日起正式實施新版的《服務條款》。敬請各位會員詳閱修訂後之條款,有關內容可於以下查閱:
您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該等《服務條款》修訂內容。
若您對本次更新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感謝您一如既往的支持與信任,“澳門記憶”文史網將持續為您提供更安心、便捷的會員服務。
“澳門記憶”文史網 敬啟
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使用說明
檢視全站索引
“AND”,為縮小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交集”;
“OR”, 為擴大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聯集”;
“NOT”,為排除不相關的檢索範圍 ,“AND NOT”表示第二個搜索項,在檢索範圍將被排除。
已經有澳門記憶帳號了? 登入
留言
留言( 0 人參與, 0 條留言):期待您提供史料和真實故事,共同填補歷史空白!(150字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