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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8/04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1月25日─1907年2月12日)7月25日,澳門船廠東家、西家就船廠行規分歧,經華政衙門調解,達成協議。先是船廠西家偽稱經奉官命“凡欲入行者每人每日科銀1仙,另入行銀2元,其未入行者則每日科銀3分6厘”。船廠東家以為不妥。7月17日,雙方各舉出代表人三位,齊集華政衙門互相議妥:“惟願入行者照科,不願入行者聽,行中不得強勒。至於行中為收此銀定於每禮拜日一次用二人,只在船廠門口收取,不得徑入廠內索取。如有收銀滋事或迫人入行,一經發覺,俱定以入監之罪。”此時澳門船廠東家有:生和陳結、佑隆吳勇、德源李華、新萬利潘閏、生隆亞行、裕隆亞和、新德隆亞永、新萬滿潘煜、合隆亞敬、海順利亞績。
澳門船廠東家、西家就船廠行規達成協議
在媽閣廟對開處、與海事博物館毗鄰的政府船塢,是本澳唯一的船塢,俗稱“媽閣船塢”、“媽閣塘”,乃因地而名。裡面有三個船排,岸邊建有一座古舊的兩層高的具有南歐色彩的辦公樓,接鄰有平房,設有廠務總部、造船部、營業部等。政府船塢約建於一八九零年,初時地方狹窄,至一九二二年間,因地方不敷應用,由政府強行徵收附近媽閣村數屋拆卸,擴充媽閣船塢範圍,面積三千五百平方米,始成今貌,而那座兩層高的建築物,相信是那時興建的。一九三二年開始生產木船,其時屬港務廳船舶修理部。一九六四年脱離港務廳成為獨立政府部門,開始生產金屬船隻。船塢主要為港務局、水警稽查隊服務外,還為澳門旅遊娛樂公司造船。據資料統計,自一九六二年至九六年間,船塢建造了八十多艘不同型號及性質的海上作業船,包括有拖船、巡邏快艇、航標工程船、挖泥船、駁船、救援船及澳氹渡海小輪等,並為港務廳、水警稽查隊的船隊提供維修服務;往昔還有輔助業務,為政府維修汽車等。船塢不大,造船雖屬小型,但保證質量。由於造船是一項藝術與科技相結合的工程,因此船塢隨着科技發展,年前已引入有關技術輔助來發展ISO 9000質量管理體系,提高生產設施和質量。一九九六年間,建造的一艘拖船,耗資一千七百萬元,船長廿四點八米,航速十一點二公里,船分三層,設施先進,達到國際標準,是船塢現時在設計上最大型最複雜的船隻。為配合媽閣及內港一帶發展,媽閣船塢已遷至筷子基海灣運作。
媽閣塘歷史逾百年
同治三年(1864年2月8日─1865年1月26日)10月20日,澳門政府獲准建造蒸汽炮艇加強地區防務。此前在利物浦製造的“紮爾克(Zarco)”號汽輪已劃屬水警。為澳門新造的炮艇命名為“卡洛斯王子(Príncipe Carlos)”號和“賈梅士(Camões)”號。
澳門政府獲准建造蒸汽炮艇加強地區防務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1月25日─1907年2月12日)7月25日,澳門船廠東家、西家就船廠行規分歧,經華政衙門調解,達成協議。先是船廠西家偽稱經奉官命“凡欲入行者每人每日科銀1仙,另入行銀2元,其未入行者則每日科銀3分6厘”。船廠東家以為不妥。7月17日,雙方各舉出代表人三位,齊集華政衙門互相議妥:“惟願入行者照科,不願入行者聽,行中不得強勒。至於行中為收此銀定於每禮拜日一次用二人,只在船廠門口收取,不得徑入廠內索取。如有收銀滋事或迫人入行,一經發覺,俱定以入監之罪。”此時澳門船廠東家有:生和陳結、佑隆吳勇、德源李華、新萬利潘閏、生隆亞行、裕隆亞和、新德隆亞永、新萬滿潘煜、合隆亞敬、海順利亞績。《澳門政府憲報》1906年7月28日第30號。
澳門船廠東家、西家就船廠行規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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