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2月19日-1720年2月7日)5月11日,多明我會會士安東尼奧.布拉塞雷斯(António dos Prazeres)修士致函議事會,說已經爭取到葡王若奧五世的援助,決定向澳門運送120件武器、300桶火藥和50名士兵,並任命了由他提名的前任澳督馬玉為赴中國使節。國王答覆的事項如下: 

1.關於請求准許派遣運載中國商品的船隻駛往非洲、美洲和葡萄牙各港口城市和陸地的權力,但自願繳納王家稅收。覆函稱:國王批准在五年期限內,每年可像公司那樣經巴西駛抵里斯本。但禁止運貨物去安哥拉,禁止運載王國或巴西的黃金和白銀,禁止在果阿出售貨物。除此以外,議事會必須每年向果阿派出兩艘船隻,以便使該市稅收不至於流失,而這些船隻甚至應在前往巴西王國的船隻之前離開澳門。 

2.關於派使團赴清朝事宜,國王表示同意,並任命了澳督馬玉率領該使團。但條件是,該使團之費用由澳門市負擔。 

3.議事會請求王室協助克服荷蘭人的困擾,荷蘭人向抵達馬六甲港的船隻徵收沉重的停泊稅。國王對此僅表示盡力而為。 

4.議事會請求取消澳門市主教的薪俸,並將就此事可能致函印度總督。 

5.有關為澳門各城堡申請的火藥和彈藥,將訓示果阿財政總管,讓其“從本國王的庫存中以通常價格售予澳門”。 

6.議事會請求有權提出澳門城堡兵頭的三人名單,由王室從其中任命一位。對此,國王強調:“應按以往做法辦理。” 

7.議事會建議任命澳門人士擔任索洛島和帝汶總督。國王則拒絕了此建議。[1]

[1]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23; 雷戈:《澳門與巴西的直接關係:一個不可實現的夢想》,載《文化雜誌》第22期,1995年;Arquivos de Macau, 3a série, Vol.9, pp.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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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