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2月7日─1607年1月27日)5月2日,因當時澳門葡人擅自建築城垣,並聚集海外諸國人在澳門居住,而廣東官府“利其寶貨,佯禁而陰許之”。[1]於是入京參加會試的廣東番禺縣舉人盧廷龍上疏,請求驅逐居住在澳門的葡萄牙人,將他們的居地遷往浪白,並派軍隊鎮守蠔鏡。當時朝廷“以事多窒礙,寢閣不行”。[2]
[1]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30《香山澳》。
[2]《明神宗實錄》卷433,萬曆三十五年四月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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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2月7日─1607年1月27日)5月2日,因當時澳門葡人擅自建築城垣,並聚集海外諸國人在澳門居住,而廣東官府“利其寶貨,佯禁而陰許之”。[1]於是入京參加會試的廣東番禺縣舉人盧廷龍上疏,請求驅逐居住在澳門的葡萄牙人,將他們的居地遷往浪白,並派軍隊鎮守蠔鏡。當時朝廷“以事多窒礙,寢閣不行”。[2]
[1]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30《香山澳》。
[2]《明神宗實錄》卷433,萬曆三十五年四月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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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九年(1540年2月8日─1541年1月26日)11月,法里亞•索薩船隊抵達漳州港,在那裡又遇到從雙嶼返回的5艘葡萄牙大船。據從雙嶼來的葡萄牙人說,那裡有許多越冬的葡萄牙人,還有葡人不斷從馬六甲、巽他(Sunta)、暹羅和北大年來,他們在那裡做生意。費爾南•平托:《遠遊記》第57章,第166─168頁。
法里亞•索薩船隊抵達漳州港
萬曆五年(1577年1月19日─1578年2月6日)澳門有2艘葡萄牙大黑船赴長崎貿易。G. B. Souza, The Surviral of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1630—1754, p. 55.
澳門有2艘葡萄牙大黑船赴長崎貿易
崇禎四年(1631年2月1日─1632年2月19日)葡商安東尼奧•洛博(António Lopo)獲得國王的准許進行澳門與望加錫、索洛及帝汶之間的貿易航行。但澳門居民認為安東尼奧•洛博獨自經營這一貿易有損他們的利益,故所有的澳門人都自由地前往這一地區航行,並不向國王納稅,使得安東尼奧•洛博所獲的國王特許權從未得以實行。萊薩:《澳門人口:一個混合社會的起源和發展》,載《文化雜誌》第20期,1994年。
葡商安東尼奧•洛博獲得國王的准許進行澳門與望加錫、索洛及帝汶之間的貿易航行
嘉靖十二年(1533年1月25日─1534年1月13日)本年,馬六甲要塞司令保祿•伽瑪(Paulo da Gama)長期與鄰國交戰後,派特使曼努埃爾•郭丁紐(Manuel Godinho)分別與彭亨、北大年締結和約,並對他們說:葡萄牙人再度去中國做生意,並在閩浙沿海發現了50個好過廣州的港口。從這一年開始,葡萄牙商人又開始頻繁往來於中國沿海,一位佚名葡萄牙船長來到廣東舊港碼頭東涌並在此交了關稅,接著,準備給向廣東收稅官員送一隻紅寶石戒指,價值40克魯紮多,還有其他一些首飾,官員不但不收,還下令要懲處他。且言:中國正直官員是不收受賄賂的,尤其不收外國人的賄賂。Fernão Lopes de Castanheda, História De descobrimento e da Conquista da Índia pelos Portugueses, Vol. VIII, CHLXVI.Raffaella D'Intino, Informações das cousas da China, p. 60.
馬六甲要塞司令保祿•伽瑪派特使與彭亨、北大年締結和約
崇禎四年(1631年2月1日─1632年2月19日)6月,陸若漢神父在登州與離京返國的朝鮮鄭鬥源使團相遇。該使團共39人,李榮後為通事。耶穌會拓展朝鮮的傳教早在計劃之中,萬曆四十七年(1619)時,徐光啟與畢方濟曾策劃前往朝鮮傳教旅行。故陸若漢在登州與朝鮮使團的會晤,應該是耶穌會有意安排。在這次會晤中,陸若漢向朝鮮使臣積極宣傳西學,鄭鬥源還安排李榮後向陸若漢學習西洋天文推步法。朝鮮使團在登州啟程時,陸若漢還給朝鮮國王贈送了一批極為珍貴的禮品:《天文圖》、《南北極圖》兩幅、《天文廣教》兩幅、《萬國全圖》五幅、《紅夷炮題本》一冊、千里鏡一部、日晷觀一座、自鳴鐘一部、火炮一門和《治曆緣起》二冊,利瑪竇《天文書》一冊、《遠鏡書》一冊、《千里鏡說》一冊、《職方外紀》一冊、《西洋國風俗記》一冊、《西洋國所獻神威大銃疏》一冊。《李朝仁祖大王實錄》卷24,崇禎四年甲申;安鼎福:《雜同散異》第22冊《與西洋國陸掌教若漢書》。金尚喆等撰:《國朝寶鑒》卷35,轉引《朝鮮西學史研究》第2章,第65頁。
陸若漢神父在登州與離京返國的朝鮮鄭鬥源使團相遇
正德十二年(1517年1月22日─1518年2月9日)9月底,費爾南•安德拉德船隊抵達廣州城下,葡人船隊在桅杆上升旗,然後船上又鳴放禮炮三響,向對方致敬。當時在廣州城的大員僅布政使吳廷舉。郭棐稱:“佛郎機大舶突入廣州澳口,銃聲如雷,以進貢請封為名,右布政使兼副使吳廷舉聽之。”吳氏指責葡方三件事違規:第一,無廣州大吏的批准擅入;第二,鳴炮;第三,懸旗或豎長矛。費爾南•安德拉德進行了多次道歉,不久,雙方消除誤解。兩廣總督陳金、三堂總鎮太監寧誠,總兵武定侯郭勳先後回到廣州,並在官衙中聽取葡人代理商的匯報。聽完匯報後,陳金命令葡人使臣“去光孝寺習禮三日”,方肯接見。10月底,在炮聲和號聲中,托梅•皮雷斯和隨行7人著節日盛裝登上廣州石碼頭。然後將使團及隨行人員安排在十八甫蜆子步的懷遠驛下榻,等候北京傳旨接見。費爾南•安德拉德將大使送到驛館後,他也獲得廣東官方給他的一間房屋,方便其出售貨物。他和他的代理商、書記員及其他幾位葡商均上岸經營貿易,而且以最優惠的價格進行。不久,其貨物全部賣完。郭棐:《(萬曆)廣東通志》卷69《外志》3《番夷》。《若昂•德,巴羅斯亞洲史——旬年史之三》第2篇第8章,第138頁。陳金,湖廣應城人。兩次擔任兩廣總督。第一次出任兩廣總督在正德元年十二月,第二次是在正德十年“以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再至廣東出任兩廣總督(《明武宗實錄》卷20,正德元年十二月戊申,黃佐:《(嘉靖)廣東通志》卷10《職官表》下)。又《明武宗實錄》卷152,正德十二年八月戊辰及卷155,正德十二年十一月丁亥記載,郭勳和陳金在廣東會見葡萄牙使團後不久就離開廣東。光孝寺,在廣州舊城西北,廣州著名佛教古刹,三國時即建為寺,明憲宗時正式定名光孝寺。黃佛頤:《廣州城坊志》卷4,第194—200頁。顧應祥:《靜虛齋惜陰錄》卷12《雜論》3稱:“第一日始跪左腿,第二日跪右腿,三日才磕頭,始引見。總督衙門吩咐:《大明會典》原不載此國,令在驛中安歇,待奏准才可起送。”顧應祥是第一次進入廣州的葡萄牙使團的見證人,其記錄當可信,但他稱葡使團人員“皆以白布纏頭,如回回打扮”,確實費解。(胡宗憲:《籌海圖編》卷13《兵器•佛朗機圖說》,四庫全書本《籌海圖編》題為胡宗憲撰,有誤。《籌海圖編》作者原為鄭若曾,天啟年間,胡宗憲之孫胡燈等重校該書時,將“昆山鄭若曾輯”改為“胡宗憲輯議”,並作了某些必要的剜補改動。後人即沿用胡宗憲之名。)我們認為很可能是因為葡使團中有通事5人及許多僕役,這些通事和僕役可能是馬來人,故作“回回打扮”。明政府既將葡人使臣視為“回回”,為什麼又要安排在佛教寺廟習禮?殊不可解。高德勝:《歐洲第一個赴華使節》,第138頁。戴璟《廣東通志初稿》卷28《驛傳》稱:懷遠驛,原額館夫8名,事為安養夷人而設,近年番船俱無進貢,亦無番夷在驛安養。前項館夫,欲行裁革,誠恐後有番船到事□□,缺人供應,□存舊額。黃佛頤《廣州城坊志》卷5第308—309頁:十八甫蜆子步在廣州舊城西關,甫即鋪。懷遠驛即在蜆子步。洪武三年於浙江、福建、廣東三市舶可設驛館,廣東名懷遠驛。永樂四年,置懷遠驛於廣州城蜆子步,建屋一百二十間以居蕃人。《若昂•德•巴羅斯亞洲史——旬年史之三》第2篇第8章,第140—141頁。
費爾南•安德拉德船隊抵達廣州
崇禎五年(1632年2月20日─1633年2月7日)1月2日,多明我會會士郭琦(Angelo Cocchi)和托瑪紹•謝拉(Tommasao Serra)一行13人前往中國,途中,謝拉等5人被殺,郭琦及其他同伴則於本日到達福建之福寧州。這應是第一批繞開澳門進入中國內地的多明我會士。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804頁;José Maria, Gonzdles, História de Las Misiones Dominicanas de China, Vol. 1, p. 51.
多明我會會士郭琦和托瑪紹•謝拉一行13人前往中國
崇禎元年(1628年2月5日─1629年1月23日)11—12月,澳門有1艘帆船駛抵望加錫貿易,於第二年5月離開。另有2艘澳門船赴馬尼拉貿易。G. B. Souza, The Survival of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1630—1754, pp. 94—95.G. B. Souza, The Survival of Empire: Portuguese Trade and Society in Chin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1630—1754, p. 75.
澳門有一艘帆船駛抵望加錫貿易,另有兩艘澳門船赴馬尼拉貿易
正德十六年(1521年2月7日─1522年1月27日)5月,又一批葡萄牙船來到東涌港。這批葡船為中國式帆船,一共5艘,一艘屬於暹羅國王,一艘屬於北大年國王,其他分別屬於彿蘭西斯科•羅德里格斯(Francisco Rodrigues)、歐維士(Jorge Álvares)及努諾•曼努埃爾(Nuno Manuel)。因船上的貨物尚未脫手,故希望進入廣州貿易。當時廣州大使已得到葡使在京受到世宗冷遇及要驅逐他們回國的消息,故以假口信哄騙葡商們上岸,並帶至南頭,然後抓捕。因為是分開來的,今天一艘,明天一艘,最後無一倖免。在南頭,廣東官府將船長、水手長、領航員及商人斬首,船上貨物大部份以海盜贓物充公,還有一部份則被布政使和按察使汪鋐及南頭備倭等官員瓜分。5艘船則分別分給了占城人、馬來人和暹羅人。巴爾托羅梅烏•蘇亞雷斯(Bartoloméu Soares)、 洛博•哥依斯(Lopo de Góis)及梅爾古良(Mergulhão)神父等20餘人被斬首,其中還有幾位暹羅人,其罪名就是夾帶葡人來華,另外被俘的葡人則被投進廣州的監獄。為了防止布政使及按察使汪鋐等官員侵吞葡人財物的消息外泄,他們下令不得放走一個葡萄牙人,並決定殺人滅口,杜絕後患。梅爾古良神父應是迄今文獻所載明代第一個進入中國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卡爾沃:《廣州葡囚信》,第84—85、102頁。
一批葡萄牙船來到東涌港
人物: | 盧廷龍 |
時間: | 明中後期(1494-1644年) |
1606年05月02日 | |
關鍵字: | 葡萄牙人 |
驅逐 | |
舉人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澳門編年史》第一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307頁。ISBN 978-7-218-06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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