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七年(1589年2月15日─1590年2月4日)4月初,肇慶的神父們面臨被驅逐的危險,利瑪竇派人向仍在澳門的范禮安送去這一信息。利氏建議暫時妥協,將神父居住地北移總督首肯的韶州。范禮安起初不同意,他認為神父們應該為自己的事業辯護,堅持留在肇慶。當時,嶺西道黃時雨要為幾位京官採購洋貨紫色貢緞,故派利瑪竇去澳門同葡商進行這筆生意。范禮安與利瑪竇在澳門相會,並商量,最後,范禮安同意神父們可以遷往他處。8月,神父們接到驅逐他們回澳門的命令,而剛到廣州,兩廣總督劉繼文又突然派人召他們回肇慶,然後同意他們遷往韶州。[1]
[1]馬愛德:《范禮安——耶穌會赴華工作的決策人》,載《文化雜誌》第21期,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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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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