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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
光绪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3月18日,澳门总督通过其辅政司马些度作出答复说: 总督阁下十分满意地看到您为使小横琴、夏湾和石岭三个村的居民开始向财政署缴纳“什一税”所做的努力。虽然眼下这些税收效果微不足道,但无论如何会因此而消弱他们对我们主权的漠视,这是至关重要的。总督同意您对上述村庄“地保”的任命。关于在那里建一房屋驻扎一支小分队之事,阁下认为最好暂时不做为妥,因为在与主权有关的谈判中需要在某种程度上采取极其谨慎的态度,要一点一点地去获取利益,而不是使用可能会引起中国当局注意的如此明显方式。您可以在岛上组织一支在所谓“地保”领导下由该几个村中服从当局的人组成的小型民防队。这才是目前可以做的事。[1] [1]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p. 23—24.
澳门总督通过其辅政司马些度作出答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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