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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
光緒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3月18日,澳門總督通過其輔政司馬些度作出答覆說: 總督閣下十分滿意地看到您為使小橫琴、夏灣和石嶺三個村的居民開始向財政署繳納“什一稅”所做的努力。雖然眼下這些稅收效果微不足道,但無論如何會因此而消弱他們對我們主權的漠視,這是至關重要的。總督同意您對上述村莊“地保”的任命。關於在那裡建一房屋駐紮一支小分隊之事,閣下認為最好暫時不做為妥,因為在與主權有關的談判中需要在某種程度上採取極其謹慎的態度,要一點一點地去獲取利益,而不是使用可能會引起中國當局注意的如此明顯方式。您可以在島上組織一支在所謂“地保”領導下由該幾個村中服從當局的人組成的小型民防隊。這才是目前可以做的事。[1] [1]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p. 23—24.
澳門總督通過其輔政司馬些度作出答覆說
光緒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3月11日,路環、氹仔統領馬丁斯.馬德拉中尉報告稱: 氹仔炮台對面是小橫琴島,那裡有三個村子,小橫琴村、夏灣村和石嶺村。儘管這些村子擁有漁網、蠔場和許多捕魚捉蟹的小船,並且在漲潮時將柴草運出小橫琴島,但他們並不向政府納稅。我曾走訪過一個村子,派人叫來一位擔任小橫琴村“地保”的老華人業主,得知1850年6月24日美士基打中校任命他為“地保”,從那時起再未委任過其他人。但這種任命根本無用,因為村民完全不理會這種權威,什麼也不向其繳納。根據這種情況,我收回了該“地保”的委任狀,並派人通知所有主要村民到本據點來,命令他們應該選出“地保”並從今年起要繳納“什一稅”。於是他們選出一位叫“阿貴”的人做“地保”,我發給他委任狀,由他負責收“什一稅”。他繳納了本年第一季度的稅款9. 5元。如果讓小橫琴村的居民免於因無人過問而經常遭受劫掠,那麼這個村子就會變得很重要,就有可能在其大片土地上出現商鋪和船棧。然而只要3名士兵和1名下士就已足夠,村民們也十分渴望得到發展。我認為很快就會有成效,待時機成熟就可去收繳法律規定應繳納的稅項。如果結果並非理想,亦損失很小,因為所建房屋可給亦由我任命的村中民防隊員駐守。
路環、氹仔統領馬丁斯.馬德拉中尉報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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