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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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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六年(1521年2月7日─1522年1月27日)本年,廣東按察司副使兼巡視海道汪鋐因指揮東涌戰役,對葡萄牙人之蜈蚣船及佛郎機銃頗有認識,稱:“其船用夾板長十長,闊三長,兩旁架櫓四十餘支,周圍置銃三十四管。船底尖,兩面平,不畏風浪,人立之處用板捍蔽,不畏矢石,每船二百人撐架,櫓多人眾。雖無風可以疾走。各銃舉發,彈落如雨,所向無敵,號蜈蚣船。其銃管用銅鑄造,大者一千餘斤,中者五百餘斤,小者一百五十斤。每銃一管,用提銃四把,大小量銃管,以鐵為之。銃彈內用鐵,外用鉛,大者八斤。其火藥製法與中國異。其銃一舉放遠,可去百餘丈,木石犯之皆碎。”是葡人用的一種戰船,自明嘉靖四年(1525年)開始仿製使用。李昭祥:《龍江船廠志》卷1《訓典志》引汪鋐奏章為“置銃三、四管”。黃訓:《名臣經濟錄》卷43《兵部職方》下;嚴從簡:《殊域周諮錄》卷9《佛郎機》。關於蜈蚣船,可參閱普塔克(Roderich Ptak):《蜈蚣船與葡萄牙人》,載《文化雜誌》第49期,2003年。
廣東按察司副使兼巡視海道汪鋐對蜈蚣船及佛郎機銃頗有認識
正德十六年(1521年2月7日─1522年1月27日)5月,又一批葡萄牙船來到東涌港。這批葡船為中國式帆船,一共5艘,一艘屬於暹羅國王,一艘屬於北大年國王,其他分別屬於彿蘭西斯科•羅德里格斯(Francisco Rodrigues)、歐維士(Jorge Álvares)及努諾•曼努埃爾(Nuno Manuel)。因船上的貨物尚未脫手,故希望進入廣州貿易。當時廣州大使已得到葡使在京受到世宗冷遇及要驅逐他們回國的消息,故以假口信哄騙葡商們上岸,並帶至南頭,然後抓捕。因為是分開來的,今天一艘,明天一艘,最後無一倖免。在南頭,廣東官府將船長、水手長、領航員及商人斬首,船上貨物大部份以海盜贓物充公,還有一部份則被布政使和按察使汪鋐及南頭備倭等官員瓜分。5艘船則分別分給了占城人、馬來人和暹羅人。巴爾托羅梅烏•蘇亞雷斯(Bartoloméu Soares)、 洛博•哥依斯(Lopo de Góis)及梅爾古良(Mergulhão)神父等20餘人被斬首,其中還有幾位暹羅人,其罪名就是夾帶葡人來華,另外被俘的葡人則被投進廣州的監獄。為了防止布政使及按察使汪鋐等官員侵吞葡人財物的消息外泄,他們下令不得放走一個葡萄牙人,並決定殺人滅口,杜絕後患。梅爾古良神父應是迄今文獻所載明代第一個進入中國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卡爾沃:《廣州葡囚信》,第84—85、102頁。
一批葡萄牙船來到東涌港
隆慶三年(1569年1月17日─1570年2月4日)本年,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曼努埃爾•特拉華索(Manuel Turvassos) 擔任澳門地方兵頭。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209頁。
巡航首領曼努埃爾•特拉華索擔任澳門地方兵頭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2月10日─1549年1月28日)7月15日,有葡萄牙船隊大船8艘、哨船11艘進攻福寧州七都沙頭澳。登陸士兵多為黑奴,各持鉛子銃、鐵標、弓弩亂髮。清灣巡檢司官兵抵敵不過,葡兵劫掠沿岸居民20餘家,又乘船往崳山拋泊。 朱紈:《甓餘雜集》卷3《亟處失事官員以安地方事》。
清灣巡檢司官兵抵敵不過葡萄牙船隊的進攻
萬曆十年(1582年1月24日─1583年1月23日)2月1日,菲督弗蘭西斯科•桑德(Francisco de Sande)博士從菲律賓抵墨西哥,強烈反對菲利浦二世遣使中國之計劃。先是,菲利浦二世閱讀馬力陳出使中國之報告後,對中國尤感興趣。在若奧•門多薩的推動下,菲利浦二世於1581年6月決定遣使中國,並委若奧•門多薩為使團成員,攜帶西班牙國王贈送萬曆帝的許多禮物,包括圖畫、鐘錶、武器、盔甲及其他器皿。使團於1581年2月離開盧卡爾(Lucar),使團中除了幾名傳教士外,還有一名畫師和一名鐘錶匠。6月抵達墨西哥。但由於弗蘭西斯科•桑德博士的強烈反對,稱這是一個浪費時間和金錢的計劃。他說禮物不能滿足中國人的貪心。還說,中國的友誼對菲律賓的安全並不重要。使團成員熱羅尼莫•馬任(Jerónimo Maio)及墨西哥總督亦採取相同的立場。於是,這一出使中國計劃遂在墨西哥被擱置下來。博克塞:《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之《導言》,第58—59頁。
菲督弗蘭西斯科•桑德博士從菲律賓抵墨西哥
正德十五年(1520年1月20日─1521年2月6日)7月,費爾南•安德拉德返回葡國,受到國王接見。國王多次向他們詢問中國的情況,而費爾南•安德拉德的回答對葡王1520年的“印度敕令”產生影響,葡王決定對往返中國的航行實行國王壟斷,並將往返船隊保持的季節性接觸變為建立持久的關係,使葡國與東方的貿易成為日常的生意。為了使“印度敕令”產生實效,必須保證三個目標:將馬六甲置於葡萄牙統治之下,加強其作為東南亞香料和藥品貿易重要中心的作用;在蘇門答臘北部建立一個葡萄牙軍事勢力範圍,並在該地區主要的胡椒港口帕塞姆(Pacem)興建一座炮台和商站;在中國南方沿海建立商站和炮台。奧利維拉:《葡中接觸五百年》第3章,第29—30頁。
費爾南•安德拉德返回葡國
嘉靖四年(1525年1月23日─1526年2月10日)2──3月,福建、浙江兩市舶司裁撤後,吏部考功郎中鄭曉就此事上奏稱:“當罷者市舶內臣,非市舶也。夷中百貨,皆中國不可缺,故祖訓雖絕日本,而市舶司不廢,蓋以通華夷之情,遷有無之貨,收征商之利,減戍守之費。又以禁海賈,抑奸商,使權在上也。”對兩市舶司之裁撤表示反對。塗山:《新刻明政統宗》卷22,嘉靖四年二月。
福建、浙江兩市舶司裁撤
崇禎二年(1629年1月24日─1630年2月11日)嘉思欄炮台(Forte de S. Francisco)建成竣工。嘉思欄炮台又名聖方濟各炮台,因為炮台附近即為方濟各修院的舊院址。1622年時,這里曾架一尊炮,後弗蘭西斯科•馬士加路也將這里擴建成一炮台。該炮台呈橢圓形、裝有6門金屬火炮。炮台下面還裝有一火炮發射台,那里有1門發射35英鎊鐵彈的鐵炮。故《澳門記略》稱,嘉思欄炮台置炮7門。這座炮台是防禦海上進攻的前線,其大炮射程可達氹仔雞頸山,覆蓋兩岸間的全部空間。由於其圍牆沿山勢修建,炮台形狀不規則,東西兩邊各有一座炮塔,圍牆內還有指揮官和士兵住房,1座彈藥庫和1座教堂。科斯塔:《澳門建築史》,載《文化雜誌》第35期,1998年;博卡羅:《要塞圖冊》,載《1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里的中國景觀》,第220頁;Jorge Graça, The Fortifications of Macau, pp. 63—66; 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下《澳蕃篇》。
嘉思欄炮台建成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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