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二年(1622年2月10日─1623年1月30日)10月26日,澳门致菲利浦三世信称,当时圣保禄学院有100多名修士及神父。并称,日本每年从马六甲海关获得1000克鲁扎多,用于设立一个学院,日本学院可在对日贸易船队中贩运50担生丝。中国教区则可从马六甲海关临时支取2000克鲁扎多,而在他们航行所贩卖的货物出售后归还。还称,日本和中国教区在澳门有300两白银的屋铺收入,这两个教会共有8000两白银作为资本,投资于对日贸易。[1]
[1]里斯本海外历史档案馆,澳门,第1函盒,1622年10月26日致菲利浦三世信函。
关联资料
更新日期:2019/01/15
留言
留言( 0 人参与, 0 条留言):期待您提供史料和真实故事,共同填补历史空白!(15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