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六年(1521年2月7日─1522年1月27日)5月,又一批葡萄牙船來到東涌港。這批葡船為中國式帆船,一共5艘,一艘屬於暹羅國王,一艘屬於北大年國王,其他分別屬於彿蘭西斯科•羅德里格斯(Francisco Rodrigues)、歐維士(Jorge Álvares)及努諾•曼努埃爾(Nuno Manuel)。因船上的貨物尚未脫手,故希望進入廣州貿易。當時廣州大使已得到葡使在京受到世宗冷遇及要驅逐他們回國的消息,故以假口信哄騙葡商們上岸,並帶至南頭,然後抓捕。因為是分開來的,今天一艘,明天一艘,最後無一倖免。在南頭,廣東官府將船長、水手長、領航員及商人斬首,船上貨物大部份以海盜贓物充公,還有一部份則被布政使和按察使汪鋐及南頭備倭等官員瓜分。5艘船則分別分給了占城人、馬來人和暹羅人。巴爾托羅梅烏•蘇亞雷斯(Bartoloméu Soares)、 洛博•哥依斯(Lopo de Góis)及梅爾古良(Mergulhão)神父等20餘人被斬首,其中還有幾位暹羅人,其罪名就是夾帶葡人來華,另外被俘的葡人則被投進廣州的監獄。為了防止布政使及按察使汪鋐等官員侵吞葡人財物的消息外泄,他們下令不得放走一個葡萄牙人,並決定殺人滅口,杜絕後患。[1]梅爾古良神父應是迄今文獻所載明代第一個進入中國的天主教神職人員。
[1]卡爾沃:《廣州葡囚信》,第84—85、1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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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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