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四年(1631年2月1日─1632年2月19日)葡商安東尼奧•洛博(António Lopo)獲得國王的准許進行澳門與望加錫、索洛及帝汶之間的貿易航行。但澳門居民認為安東尼奧•洛博獨自經營這一貿易有損他們的利益,故所有的澳門人都自由地前往這一地區航行,並不向國王納稅,使得安東尼奧•洛博所獲的國王特許權從未得以實行。[1]

[1]萊薩:《澳門人口:一個混合社會的起源和發展》,載《文化雜誌》第20期,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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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