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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
光绪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3月18日,澳门政府收购南湾街27号塞尔卡尔宫为总督府,因塞尔卡尔子爵夫人[1]把塞尔卡尔宫抵押给渣打银行,而由区法院法官拍卖给能支付其作价金额五分之四的人,即25068. 66元,最后由澳门政府拍得。澳门政府遂将此地正式作为总督府。[2] [1]塞尔卡尔子爵夫人指的是梅洛的妻子,小梅洛仅有男爵衔而无子爵衔。塞尔卡尔子爵逝世前曾将南湾别墅和圣珊泽宫作为遗产划分给其妻子。关于南湾别墅和圣珊泽宫的产权纠纷,是当时澳门民事诉讼中一件很复杂的案件,详情可参阅Isabel Nunes, Santa Sancha, pp. 12—14. [2]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 1, p. 72.
澳门政府收购南湾街27号塞尔卡尔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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