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1月21日─1766年2月8日)葡印總督命令,以6147兩以及346卡伊薩(Caixa箱)銅幣這個價格將青洲賣給澳門富商西蒙•羅咱,同時將聖保祿學院和聖若瑟修院賣給他;澳門議事會參加了拍賣,並出了最後一個價;然而在1765年8月14日的市政府成員任期中,決定“議事會並不想得到此塊青洲地”。於是,西蒙•羅咱成為青洲全島的“地主”。[1] 


[1]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Ⅷ, p.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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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