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1月25日-1706年2月12日)8月16日,教宗特使鐸羅在廣州小南門(Hsiao ñan-men)區購買了一幢房子,作為教廷傳信部賬房,由意大利神父伊納西奧•貢佩(Irácio Giampé)負責。[1]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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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