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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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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有([1830]-1896)漁農工商(晚清澳門華商、中國官員、工業)、社會(慈善公益)、宗族(華人宗族) 曹有,字應賢,號謂泉、益昌,香山縣上沖鄉(今屬珠海市香洲區前山鎮上沖村)人。澳門富商。曹雨亭弟弟。 曹氏先祖移居澳門,曹氏家族在澳門繁衍生息,發家致富。 1882年4月,曹有在白馬行街創立繅絲廠,成為晚清時期澳門最早的工業投資者之一。[1] 1870年,曹有與沈旺、王祿、德豐等人出資籌建鏡湖醫院,香山縣政府和澳葡當局都表示支持。1871年向澳葡政府公物會辦理登記立契手續,同年10月28日澳葡公物會發佈公告,批准在三巴門外沙崗山邊興建醫院。 曹有與兄長曹雨亭創辦曹存善堂、曹連益堂等商號,擁有大量物業和房地產。[2] 1880年4月,曹有購買水車一架贈送給澳葡政府。澳葡政府認為曹有“乃屬出於情願,亦並無私益,越有功勞,是以本澳官樂為收領”,並對曹有“鄭重表揚,實堪嘉尚”。同年6月17日,葡萄牙王室特賞給曹有御賜聖母金星,他成為當時首位獲此殊榮的晚清澳門華商。[1]同年,他獲得清政府欽賜二品頂戴花翎,並獲賜牌坊“樂善好施”一座,以示旌獎。[3] 1892年秋,孫中山畢業後,得到曹有的長子曹善業,何穗田、陳賡虞等港澳知名人士資助,來到澳門鏡湖醫院擔任首席義務西醫,創辦西醫西藥。孫中山擬在澳門實施“藥局贈藥”,向鏡湖醫院借款1440兩開辦藥局,此舉得到醫院董事們的大力支持。 曹有作為鏡湖醫院的早期倡辦者,最具資歷,以他為首簽名作為孫中山借款的見證人之一,借出相當於鏡湖醫院半年經費的銀兩給孫中山。對於孫中山在澳門行醫的宣傳,曹善業盡力相助[4],與澳門知名人士盧九、陳席儒、吳節薇、宋子衡、何穗田等聯名,1893年9月26日、10月7日在《鏡海叢報》和葡文週報《澳門回聲》刊登“春滿鏡湖”告白,介紹孫中山在澳門的地點、時間、業務範圍及高明的醫術,表彰孫中山的崇高醫德。 曹有生育十多個子女:其中包括曹善業、曹善芳、曹善瓊、曹善布、曹善瑚、曹善元、曹善榮、曹善允、曹善根、曹善麟、曹善謙(子揮)等。[1]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73-174頁。 [2]《曹氏家族資助孫中山澳門開辦西醫》,載《珠海特區報》,2011年9月21日。 [3]顧廷龍、戴逸:《李鴻章全集9》(奏議九),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第151頁。 [4]《晚清澳門儒商曹有等創辦鏡湖醫院借大量銀款給孫中山辦藥局“贈藥”》,載《羊城晚報》,2011年9月19日。
曹有,-1896
前中央駐澳聯絡辦官員。陝西人。畢業於中央財政金融學院國際金融專業、高級經濟師。長期從事經濟金融研究、實務和領導工作。歷任廣東省金融研究所副所長、所長,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副局長,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政策研究室主任、行長助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中國銀行董事長,全國港澳經濟研究會會長,中國國際金融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兼職教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95年來澳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社長、2000年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2001年病逝。
王啟人,1941-2001
鮑華,乳名金橋,曾用名鮑兆華、包華、鮑雁坡、鮑哲魂,筆名列昂,香山縣白石鄉(今屬珠海市香洲區前山鎮白石村)人。 鮑幼時喪母,隨父旅居日本橫濱。鮑居長,弟妹眾多(生母生育三子、繼母生育二子三女),生活困難。他13歲時進入一家商行當童工,三年後,轉到橫濱中華會館工作。 鮑自小刻苦好學,業餘時勤奮自學,稍長,接受孫中山的革命學說。大革命失敗後,他不滿國民黨右派對共產黨和革命人士的鎮壓屠殺,有感於日本資本主義發展階級矛盾日益尖銳的現狀,逐步傾向馬克思主義。 1927年底廣州起義失敗後,時任起義肅反委員會秘書長潘兆鑾在橫濱成立黨支部。鮑開始與共產黨人接觸,加入日本進步華僑青年組織的“黎明社”,散發有關反對蔣介石的傳單,後加入中共黨的周邊組織“社會科學研究會”,接受黨組織的領導,較系統地學習馬列主義的革命原理,覺悟不斷提高,改名“鮑兆華”,以示中華民族必將崛起之意。 1929年3月,經潘兆鑾介紹,鮑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秋,日本當局發動大規模迫害日華僑和留學生事件,他被捕入獄;翌年秋,被日本當局遞解出境。他回到澳門與黨組織失去聯繫,心情十分苦悶,改名“雁坡”,比喻自己是離群之雁。之後,他在香港魚欄打工、在澳門以賣報為生。[1] 1931年,鮑結識澳門地下黨員黃新英[1],之後共同創辦濠江中學校暨附屬小學(今濠江中學),指導學生閱讀進步書刊,參加社會愛國活動;認真傳授知識,啟發學生認識現實,追求真理;使學校面貌為之一新,受到社會正直人士和學生家長的讚許。黃仁輔擔任首任校長,學生百多人,貧苦學生可獲減免學費。兩年後,因學校經濟困難,鮑和黃新英讓與黃曉生(健)接辦。[2] “九一八”事變後,全國抗日救亡活動蓬勃展開,鮑以濠江中學為據點,組織師生唱救亡歌曲,排演抗日話劇,並舉辦“國恥周”紀念活動,痛斥日寇的侵略罪行,抨擊國民黨政府的不抵抗政策。為了進一步激發同胞的愛國熱情,他創辦學生書店,出版《學生雜誌》,宣傳黨的抗日主張;經常在《大公報》副刊發表文章;又與廣州林鋒等創辦《南國青年》小報,宣傳抗日。之後,他和廖錦濤發動部分學生和汽車業職工,組織“綠光劇社”,進行抗日宣傳的演出活動。抗戰前夕,鮑與陳少陵組織“救國會”,更廣泛地團結廣大工人、知識份子和青年學生,開展抗日救亡活動。經過鮑等人六七年艱苦工作,澳門成為中國共產黨團結廣大愛國同胞、拯救中華民族危亡而奮鬥的根據地,為旅澳中國青年鄉村服務團(簡稱“旅澳服務團”)組建及後回內地參加抗日鬥爭打下一定的基礎。[1] 抗戰爆發後,鮑回到廣州會見楊康華,研究率領部分澳門抗日青年回內地參加救亡鬥爭的問題。接著,旅澳服務團由中共澳門地下黨負責人余美慶組建完成,函鮑速返澳門。之後,鮑經常來往於澳港穗之間,擔任旅澳服務團的後方工作。 1937年10月,在余美慶介紹下,鮑重新加入中國共產黨。旅澳服務團成員60多人從澳門出發,經江門、新會赴台山,沿途唱歌演劇、演講、出壁報,宣傳抗日,影響頗大。同年底抵台山時,台城國民黨當局竟將他們拘捕,解送廣東綏靖公署軍法處,後囚押於南石頭監獄。鮑聞訊後,馬上找到楊康華研究,後到香港向高連貫彙報,決定向社會公佈事件真相。接著,郭沫若在香港主持的《救亡日報》首先披露旅澳服務團被拘捕消息,呼籲各界營救;港澳各報競相轉載,予以回應。不久,上海“全國救國會”負責人沈鈞儒、章乃器等發出通電,敦促國民黨廣東綏靖公署主任余漢謀釋放旅澳服務團全體成員。在愛國輿論的壓力下,1938年4月國民黨政府被迫將服務團全體成員釋放。旅澳服務團返澳休整後,又到中山一帶開展救亡活動。廣州淪陷後,經黨組織批准,決定解散,由陳少陵、鮑率領奔赴四會縣,參加駐四會的廣東稅警總團政訓處政訓大隊,鮑和陳少陵被任命為上尉視察員。 1939年1月,政訓處中共地下支部(3月升級為特別支部)成立,陳少陵任書記,鮑擔任宣傳委員。不久,陳少陵調去三水,鮑接任支部書記。期間,他在中共四會臨時工委領導下,組織特支黨員到四會各地深入開展抗日活動,壯大黨組織的力量。同年10月,中共西江特委在四會、三水開展“肅托”鬥爭,解散中共政訓處特別支部和三水特別支部。在這場錯誤鬥爭中,鮑被內定為託派,遭受清洗,開除黨籍。 1940年1月,日寇進犯清遠,稅警團奉命抵抗。鮑雖遭到錯誤處理,仍以大義為重,積極組織救援隊,奔赴前線,出色地完成支前任務。4月,鮑離開當地,經樂昌曲江進入乳源,擔任縣文教館幹事,後到乳源縣第一小學任教。乳源經濟文化較落後,全縣連一所中學也沒有。鮑四處奔走,拜會有識之士,親謁縣政當局,提議創辦乳源中學。1941年秋,創辦乳源縣第一所中學,鮑被聘任教。期間,他團結進步學生,組織課外讀書會,並創立“民主同盟”。在鮑的影響下,乳源中學不少學生走上抗日革命的道路。1944年10月,鮑組織乳源中學學生,反對國民黨當局在學校動員學生報告參加“青年軍”所謂“十萬青年十萬軍”的運動,並取得勝利,引起國民黨當局的仇視,12月,將他逐出乳源縣。在進步學生的掩護下,他仍留居乳源。1945年10月,黨在乳源建立組織,北江特委書記黃松堅指派鄺哲民和潘達(潘兆鑾之子)審查鮑的歷史和表現,決定恢復他的組織關係。鮑離黨六年,他又一次回到組織的懷抱。 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準備發動剿滅人民革命力量的內戰,對持有異見的鮑始終心懷芥蒂。1946年2月,鮑又一次被驅逐出乳源縣。4月,他前往香港,創辦《論壇》小報,抨擊國民黨的黑暗統治。1947年8月,他到東莞虎門中學任教;10月,受華南分部派遣返回粵北。他先後任北江第一支隊青工班負責人、政治部宣傳科科長、北江革命幹部學校負責人,直接參加武裝鬥爭。 新中國成立後,鮑被任命為北江公學副教育長,繼任韶關師範學校校長。期間,他艱苦樸素,謙虛謹慎,勇挑重任;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團結廣大師生,致力教育教學改革,使該校成為全省教育戰線的先進單位。 1954年8月,鮑被加以“託派”和“自首叛黨分子”的罪名,再次被清除出黨,並撤銷韶關師範學校校長職務。妻子馮昭儀受到株連。在逆境中,他堅信自己無辜,堅信黨組織終會澄清問題,將每月應交的黨費儲存起來,等到恢復黨籍時一起交納。1964年4月,鮑因病在廣州逝世,年僅53歲。他在彌留之際唯一的遺囑,就是要求組織澄清自己的問題,恢復黨籍。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廣東省委劉田夫、梁威林等領導親自向黨中央有關部門寫報告,要求平反鮑華的冤案,黨組織重新審查。1981年9月,中共韶關市委作出決定,否定鮑華“叛徒”、“託派”等問題,恢復其黨籍和名譽,對他一生作了充分的肯定,稱讚他是好黨員、好幹部。[1][3] [1]蘇鼎常、肖清:《鮑華》,載《珠海市人物志》,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第247-251頁。 [2]顧明遠:《教育大辭典》(4),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第561頁。 [3]《黨史人物——鮑華》,載“中國共產黨珠海市委員會"網,2011年11月30日,http://www.zhsw.gov.cn/sww_ky/swdsyjs/dsyj/dsrw/201101/t20110126_184863.htm。
鮑華,1911-1964
卓犖,香山縣下柵鄉(今屬珠海市高新區唐家灣鎮官塘村)人。攝影家、澳門攝影學會第一屆副會長、中國攝影家協會廣東分會理事。 卓犖早年在北京、湖南等地居住,解放前是國民政府官員。 抗戰期間,卓犖被委任為中山代縣長,開展抗日工作。中山淪陷後,他遷居澳門,繼續工作,搜集敵情。當時他住在新勝街,後為日寇所知,下令通緝。當時,卓犖預知消息,化裝連夜乘漁船逃往香港。[2] 抗戰勝利後,卓犖在香港經商,在半退休時期,經常往返港澳,居住澳門新勝街。[1]當時,卓犖愛上了攝影,因沖曬關係,在水坑尾一家“KK沖曬店”裡認識馮漢復和簡慶福先生,攝影興趣更濃。為了創作,卓犖走遍大江南北。後來,他和馮漢復創辦一家沙龍攝影院,生意不錯。 期間,一群愛好攝影朋友,準備組織攝影學會。卓犖知道後,大力支持,加入組織行列。1958年2月25日,澳門攝影學會成立,成為澳門有史以來第一個攝影學會,卓犖被選為第一屆副會長,後任會務顧問。澳門攝影學會是澳門一個最重要和最知名的攝影組織。 卓犖擔任中國攝影家協會廣東分會理事,不僅攝影技術精湛,而且是一位出色的書法家。在沙龍攝影院期間,他與別人合作不愉快,後來退出。 之後,卓犖覺得無所事事,再與好友經營一家攝影院,即蘭心攝影院,地點設在平安戲院隔壁(即後來永大疋頭鋪位),當時人才濟濟,業務蒸蒸日上,盛極一時。 後來,蘭心攝影院不幸被一場大火全部燒毀。禍不單行,卓犖染上腳疾,屢醫無效,行動不便。但他意志極堅強,不為腳疾而氣餒。不久,他在白馬行醫院對面重操舊業,生意大不如前,終於結束攝影生意。 1989年5月8日,卓犖去世,終年84歲。 好友聽聞消息,非常惋惜。卓犖為人慷慨率直,博學多才,令人景仰。友人特向“攝影”版編輯提供卓犖生前的遺作,刊於報端,以志紀念。[2] 1978年9月,卓犖在石林亭石刻對聯一副,白底綠字,隸書:[1] 漫步曲橋尋畫稿; 閒憑奇石聽書聲。 橫額“石林”,卓犖撰,半坡書。 [1]鄧景濱、葉錦添:《澳門名勝楹聯輯注》,載“360doc個人圖書館"網,2014年5月21日,http://www.360doc.cn/article/9731268_351566854.html。 [2]田伯:《卓犖先生生平簡略》,載《澳門日報》,1989年5月22日。
卓犖,1905-1989
朱梅官,原名朱作寧,字雪溪,西名Choo Mie-Kwa,廣東順德(今屬佛山市順德區)人。澳門早期著名華商。 清乾隆年間,朱梅官來到澳門開店經營絲茶貿易,逐漸致富,由監生捐官為納州同職銜,時人稱為“朱梅官”。 朱梅官在澳門開辦商行,同時經營銀號,成為澳門當時著名的華商之一。他與澳葡判事官眉額帶嚦關係密切。眉額帶嚦是當時澳門的重要葡商,擔任澳葡判事官一職16年,與英國的大鴉片商比爾勾結,大規模地經營鴉片貿易。 在巨額利益的驅使下,朱梅官成為清嘉慶年間澳門主要的華人鴉片商。[1] 朱梅官等六人用布匹、茶葉兌換葡萄牙人安多利的胡椒、海參,除貨抵外,安多利還應找回梅官番銀3480元。安多利擬於1814年9月底回國,所乘之船停泊於香山縣外海。朱梅官等人趕至逼索欠銀。適逢有葡萄牙船駛到,安多利當向船長借銀。該船長回答無銀,僅有鴉片。結果,朱梅官等應允收下鴉片120筒(每筒約二斤七兩)。因鴉片是禁品,朱梅官等擔心不得上岸,碰巧有小舟經過,乘機把鴉片轉賣給一夥不相識的人,得銀3840元。 海盜張保仔被清廷招安,他深悉鴉片貿易實情。在緝獲若干鴉片走私船後,通過審訊,他獲悉澳門有個鴉片窩子。福建方面就把情報移送廣東當局。1815年春,兩廣總督據此查拿涉案的澳門居民紀申官、王侖官、朱梅官等20人。 香山縣官員乘機敲詐,透出口風:若交八萬銀元即可放人。勒索金額太大,鴉片商拒絕。於是,朱梅官等六人依法被解送到廣州。在一番行刑逼供後,他們被迫供認販賣鴉片的事實。[2] 朱梅官獲罪充軍後,致函眉額帶嚦借錢,照例贖罪。 朱梅官等人後被革去職銜,在犯事地方各枷號一個月後,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賣鴉片銀兩被充公。朱梅官一案,成為清政府禁煙政策變化的一個契機。 澳門華商走私鴉片,無不與澳葡有關,清政府對澳葡採取了較為嚴厲的管制措施。之後到澳門貨船,均須逐船查驗,如一船帶有鴉片,即將此一船貨物全行駁回,不准貿易。若多船皆帶有鴉片,也必將各船貨物全行駁回,都不准貿易,立即逐回本國。[1] 現今,澳門新馬路爐石塘街口,1918年開闢新馬路之前,有一條小巷弄名曰“賦梅里”,就是朱梅官大宅所在。因他極愛梅花,在家中花園植梅百株,為當時澳門華商津津樂道。朱梅官犯事被抄家後,香山縣丞將他的大宅拍賣所得款項入庫。“賦梅里”不復有梅花,但巷里名稱仍存留至今。[3]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2006,第43-44頁。 [2]雪珥:《腐爛的帝國》,載“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網,2012年8月11日,http://zgrmdx.dooland.com/wap/article.php?id=176747&verify=&m=。 [3]金豐居士:《盧氏娛園慘遭商家摧殘》,載《新報》,2012年8月1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164897&scid=21。
朱梅官
陳勉雲,原名陳應釗,別署眠雲,新會外海(今屬江門市江海區外海鎮)人。民國政要、教授。 勉雲生於書香世家。父親陳耀藜是南洋僑商,香港設有經營進出口業務分莊。外海興建鄉立第一小學校時,他捐助一棟校舍。勉雲童年在外地讀書,後入讀廣州嶺南中學。1917年秋,他九歲時升讀唐山工業專門學校,翌年華北運動會在保定舉行,他代表學校參加,寄寓清帝行宮內。 當時北京政府總統是舊官僚徐世昌,軍閥爭權攻戰,南北對峙,勉雲感觸殊深。 1923年,勉雲在北大畢業後,留在北京,期間,他暢遊蘇杭等地名勝古跡,寄懷感詠,曾往返香港省親,後回廣州居住,時值軍閥割據和混戰。1930年春,勉雲任浙江省民政廳視察,僅一年就辭職,回廣州家居住“漁廬”,隨後任職於廣東造幣廠。 1932年3月,國民黨政府在洛陽召開困難會議,勉雲作為黨國元勳陳少白的秘書,被邀偕從到洛陽赴會。會後,他感作《入洛》詩:“無風無雨過清明,准擬看花入洛城。國難議來無一是,姚黃魏紫恥相迎。" 1936年,勉雲就任國立廣東法科學院教授,作有《登鎮海樓》詩: “天南孤峙趙佗城,此日憑臨百感生。萬戶蒼茫餘落日,半江搖漾動危旌。 空期陸賈能招諭,莫效終童更請纓。百卻危樓今尚在,中原回首暮雲橫。" 同年7月,陳濟棠宣佈下野。過了一年,勉雲任廣東財政廳專員,到中山縣巡視,旅次寫下《聞山海關已失》: “穿雲越峻一條龍,萬里蟠來渤海東。矯首為關稱第一,如何一夜葬秋風。" 同年,勉雲回廣州後,懷著憂國傷時的心情,寫了一首《聞居庸雁門諸關先後淪陷》詩: “秦皇天際插長城,千載何曾便罷兵?此日河汾烽火急,一時哀雁盡南征。" 1938年10月12日,日寇登陸大鵬灣,廣州危急。17日,勉雲隨當局西遷到連州,廣州於21日淪陷。當時他途中停留韶關,沉痛寫出七絕一首《聞廣州淪陷》: “痛絕瀋陽無抵抗,差強人意是蘆溝。 奈何聞警才數日,又送天南第一州!" 同年冬,勉雲辭去各個職務,間關跋涉到達澳門,居住在澳門大堂街,期間寫了不少憂國傷時的詩詞。如《街頭》: “知又何鄉走難來,攜兒托缽日空回! 街頭濕遍如何睡?入夜風寒雨更哀。" 過了一年,勉雲受聘於澳門執信中學,越一年,赴香港省視老親,為了侍奉,在華英女中擔任國文教師。香港淪陷後,他返回澳門,後在蔡高中學當主任。 1946年,勉雲的老友郁達夫去世了,他創作一首七律挽詩《悼郁達夫》: “誰識達夫真達夫,後家先國不糊塗。武陵不辨來時路,合浦徒還去後珠。 共賞奇文開浪漫,終酬壯志擲頭顱。金甌幸保—無缺,炎海英魂招得無?" 勉雲一直在澳門當教師,直至1965年。勉雲遭遇喪偶之痛,辭職返港。他身染沉屙,藥石無靈,1967年6月病逝,終年69歲。 陳勉雲著有《眠雲吟草》,未付印。[1] 現錄陳勉雲關於澳門的詩五首: 《南灣踏月》(二選一,作於1938年) 近海無風亦自涼,頑雲開處月蒼蒼。小山對起如牛角,知是東西兩望洋。 《南灣步月》(四首) [2] 南灣踱盡又西灣,好是榕風水月間。地盡知無雄氣象,海雲時插幾屏山。 濠江兩度見秋風,故國烽煙路未通。我亦何心賞明月,任他潛躲亂雲中。 海月堤燈金溜波,風帆煙艇晚來多。分明不是西郊畔,卻似昌華舊苑過。[3] 寓近南灣得月先,故山如夢隔秋煙。破鞋短褐蒲葵扇,更踏南灣又一年。 [1]陳冠夫、陳滄海:《愛國詩人陳勉雲教授紀述》,載《江門文史》(第29輯),江門:江門政協,1995,第97-102頁。 [2]《近代作品》,載“愛書堂"網,2012年12月30日,http://www.booksloverhk.com/poetrecent48b.htm。 [3]華舊苑:為南越宮園,在廣州西灣河畔。
陳勉雲,1898-1967
字鳳舒,號懺盦、珠海夢餘生。廣東歸善(今惠陽)人。廖仲愷之兄。留學美國。曾任中國駐古巴領事、巴拿馬公使、外交部條約委員會委員。生前常住香港。生平好究詩詞,用粵語入詩,奇趣百出。著有《嬉笑集》、《影樹亭詞滄海樓詞合刻》等。澳門日報出版社曾再版《嬉笑集》。
廖恩燾,1864-1954
朱念高,香山縣(澳門)第一任縣丞。 南宋紹興二十二年(1152),香山寨升級為香山縣。從明隆慶六年(1572)起,葡萄牙每年繳交的地租銀500兩,由香山縣代為徵收。 清雍正八年(1730),兩廣總督郝玉麟奏請朝廷增添香山縣丞一名,專門處理華人與葡萄牙人之間事務和糾紛。 雍正九年(1731),香山縣丞衙署設立,最初駐紮於前山寨。朱念高出任香山第一任縣丞,負責對澳門行使主權和實施管理。縣丞是知縣副職,派出副知縣一級官員專門駐守澳門,說明清政府對澳門十分重視。[1] 為了顯示鄭重,廣東巡撫策楞還奏請發給香山縣縣丞印記,上刻“管理廣州府香山縣左堂關防”,後改為“香山縣分防澳門縣丞之關防”,授予香山縣丞相對獨立的外事職權。從此,由香山縣丞簽發給澳葡機構的公文,於日期之上加蓋此印。[2] 清乾隆八年(1743),兩廣總督策楞在處理一宗葡萄牙人殺害華人案後,上疏清廷加強防範。乾隆九年(1744),縣丞衙署從前山寨移至澳門望廈村,隸屬於澳門海防軍民同知,加強對澳門事務的管理。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澳門總督亞馬留為擴張地界,將縣丞衙署連同《澳夷善後事宜條議》石碑拆毀,縣丞和官員被迫遷回前山寨駐紮。 朱念高任職一年,雍正十年(1732),顧嵩接替擔任香山縣丞。[3] [1]《香山縣歷任縣丞駐節澳門表:1731-1906》,載《中山文史》(第45輯),中山:中山政協,1999。 [2]劉景蓮:《明清澳門涉外案件司法審判制度研究:1553-1848》,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7,第44頁。 [3]黃啟臣:《澳門主權問題的歷史審視》,載“中華文史網",2007年3月21日,http://www.historychina.net/qsyj/ztyj/gat/2006-09-28/27411.shtml。
朱念高
明代戲曲家。字義仍,號海若、若士。江西臨川人。萬曆十一年(1583)中進士後,任南京大常寺博士和禮部主事。萬曆十九年,上疏直請皇帝罷斥奸臣,提拔賢才,但萬曆皇帝有意袒護權臣,把他遠謫到廣東徐聞縣,降職為典史。湯顯祖翻越大庾嶺,來到廣東南雄縣,後到達廣州。直到十一月,湯顯祖乘船從番禺南下,出虎門,來到珠江左側的貿易港香山澳(即澳門)。這期間,湯顯祖寫下了《聽香山譯者》(兩首)、《香山驗香所採香口號》、《香嶴逢賈胡》四首關於澳門的詩。在這些詩篇中,他描繪了葡萄牙商人:“不住田園不樹桑,珴珂衣錦下雲檣。”形容葡萄牙少女:“花面蠻姬十五強,薔薇露水拂朝妝。”這些詩篇,成了傳世最早以澳門為素材的中文古詩。湯顯祖來到華洋雜處的澳門,香山澳通事向他介紹了海外貿易的盛況,他用詩的語言,描繪了一幅16世紀的澳門風情畫,不僅在澳門文學史上有極高的價值,還成為直接反映明朝萬曆年間澳門歷史及社會生活最生動、最珍貴的史料。他在澳門的短暫停留所獲得的深刻印象,甚至影響其日後的文學創作。他的傳世之作有傳奇《牡丹亭》(即《還魂記》)、《南柯記》、《邯鄲記》和《紫釵記》,合稱《臨川四夢》或《玉茗堂四夢》。《牡丹亭》的第二十一齣“謁遇”中提到“番鬼們建造”的香山澳多寶寺,從側面反映了澳門聖保祿教堂的影響。
湯顯祖,155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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