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葡政府接納全澳各界代表六項要求之中葡文本認罪書,依時在中華總商會三樓禮堂,舉行簽字儀式。

下午二時,澳督嘉樂庇與澳葡政府代表多名,乘車經白馬行取道板樟堂而到達商會,同登該會三樓,禮堂內十三代表,迎澳督嘉樂庇進入舉行認罪書簽字範圍內長檯處,分別坐下五座位處,右為澳葡政府代表李斯,挨次為左次治,中為澳督嘉樂庇,旁為波治,再為翻譯崔樂其。澳督對面座位,由右至左者為各界代表葉子如,馬萬祺,趙斑斕,謝淑儀,阮子榮,何賢,梁培,譚立明,容寶山,歐陽婉嫻,梁志輝,余多,陳直生等十三位。

附註:引用自《華僑報》1967年1月30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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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