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二時,澳督嘉樂庇與澳葡政府代表多名,乘車經白馬行取道板樟堂而到達商會,同登該會三樓,禮堂內十三代表,迎澳督嘉樂庇進入舉行認罪書簽字範圍內長檯處,分別坐下五座位處,右為澳葡政府代表李斯,挨次為左次治,中為澳督嘉樂庇,旁為波治,再為翻譯崔樂其。澳督對面座位,由右至左者為各界代表葉子如,馬萬祺,趙斑斕,謝淑儀,阮子榮,何賢,梁培,譚立明,容寶山,歐陽婉嫻,梁志輝,余多,陳直生等十三位。
附註:引用自《華僑報》1967年1月30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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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6/28
附註:引用自《華僑報》1967年1月30日報道。




更新日期:2023/06/28
1744年(清乾隆九年),第一任澳門同知印光任走馬上任後,針對過去香山縣官府對澳門管轄不嚴的狀況,制定7條治澳的措施,以加強對澳葡的管理和對洋船進出港口的控制。其主要內容可歸納為4個方面:①加強稽查途經澳門、出入珠江的外國商船;②加強對在澳門的中國商販、工匠的管理;③加強對在澳葡萄牙人的管理;④協調附近駐軍對澳門地區的巡防。此後,他還制訂了有關禁止在澳的中外人販賣人口的詳細條例;對犯罪的葡人應如何審判、處刑的條例;重申了清政府禁止華人入敎的禁令,並採取了查捕來澳入敎、禮拜的華人,限令在澳的中國教民於一年內“首報回籍”等措施。
印光任治澳
19世紀初,海盜紅旗幫在張保仔的糾合下,隊伍不斷擴大,已擁有600多艘帆船,8萬餘人。廣東官兵屢次出戰,常被打得大敗。兩廣總督百齡與澳葡當局都有合作消滅海盜的意願。1809年(清嘉慶十四年)11月23 日,百齡派3名官員前往澳門,與澳葡地方長官亞利鴉架(Miguel Arriaga)會商。雙方訂立臨時協議,決定由澳葡當局派出6艘100噸以上的武裝船,在澳門至虎門一帶配合中國水師圍剿海盜,為期6個月;中國政府提供8萬兩銀子作為裝備澳葡艦隊的經費。協議訂立後,澳葡當局很快即組建一支由6艘武裝船組成的澳門艦隊。艦隊司令阿爾科弗雷多上校乘坐的旗艦排水量達400噸,載有26門火炮,160名船員。其餘5艘武裝船共有150多門火炮,近600名船員。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公司還免費為該艦隊提供了大量武器和彈藥。這支澳葡艦隊遂成為一支戰鬥力相當強的海上力量。
組建澳葡艦隊
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清政府為消滅台灣鄭成功率領的抗清武裝,決定實行海禁, 封鎖台灣, 並頒佈遷海令,將粵、閩、浙等沿海地區居民遷入內地30里或50里。澳門亦在內遷之列。1662年,澳葡當局接到夷平各個炮台,以免被鄭成功佔據的命令。後因順治皇帝身邊的傳教士湯若望、龐迪我等人請願斡旋, 一再申稱“ 澳門有功於國”,並表示葡萄牙人自己能夠對付“海盜”,才使清政府收回成命,並將香山縣遷海之界線就劃在前山寨、北山、閘口一帶,澳門島始獲免遷。由於實行海禁,澳門反而受益,得以對外開放,繼續對外貿易,成為中國保持對外貿易聯繫的一個主要港口。
清初海禁
繼西、葡、荷之後,英國成為最強盛的殖民國家。雖然葡、英間早於1661年訂有《梅吐英條約》,但這並未能避免這兩個盟國在歐洲以外的競爭、衝突。英國以履行條約之名,藉口幫助葡人守衛澳門,行圖佔之實。自1600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立之後,對葡萄牙人租佔下的澳門覬覦不斷。據統計,從1623年至1840年間曾發生10餘起英人圖佔澳門事件。其中以1808年事件最為嚴重。1807年“半島戰爭”中,法軍破里斯本,葡萄牙本土淪陷,王室出逃巴西避難。1808年8月,英印總督援引兩國間的攻守盟約,要求澳督同意英軍進駐澳門,以防法軍的可能進攻。此議遭澳門當時總督花利亞(Bernardo Aleixo de Lemos e Faria)拒絕後,英軍強行登陸並佔據砲台多座。澳門當局立即通過理事多有支持襄助。抗日戰爭期間,在澳門創辦兵災慈善會,被選為主席,首捐6000餘元為倡, 結果募集10餘萬金,為抗日救亡工作作出了貢獻。
英國圖佔澳門事件
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出任澳門第44任總督。梅內澤斯上任後,不僅頻頻與中國官方發生衝突,而且用極為殘暴的手段統治澳門的葡萄牙人,留下了一個“老虎”的惡名。梅內澤斯的肆意妄為很快激起葡萄牙官員和市民的公憤。當地最富裕、最有影響力的市民羅沙(Manue1 Vicente Rosa)與市議員們一起策劃驅逐梅內澤斯的行動。羅沙勸説中國官員給葡印總督寫信,聲討梅內澤斯的罪行,並於1749年4月向葡印總督上達澳門居民有關驅逐梅內澤斯的請求。葡印總督決定罷免梅內澤斯,任命海軍上校美露(João Manuel de Mello)為新澳督,命令果阿高等法庭的法官庇利那(António Pereira e Silva)迅速前往澳門,仔細查核人們對梅內澤斯的指控。庇利那於1749年8月抵達澳門後,先後會見揭發、控訴梅內澤斯罪行的葡萄牙居民達80餘人,廣東方面也派已被免職的海防同知張汝霖及香山縣令暴煜參與了對梅內澤斯案的勘問。經過審判,罪行確立,這頭兇惡的“老虎”被遊街示眾,並於17 50年1月27日被押回果阿。
梅內澤斯被逐
1724年(清雍正二年),清朝政府大規模驅逐西洋傳敎士,澳葡政府擔心清廷會進而收回澳門,就上書請求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遺使來華。1727年,葡國使臣麥德樂(Alexandre Metelo de Sousa e Menezes)經澳門抵達北京,朝覲雍正皇帝,行三跪九叩禮,呈獻大量禮物,並懇請清政府保護在澳門和中國內地的葡人。雍正允准了這一請求,同意葡人繼續居留澳門,並在麥德樂返澳時,給予了特別的優待。這次出使費用浩大,在澳葡萄牙人共拿出了3萬両銀子,其中澳葡當局承擔了2.5萬両。
麥德樂朝覲雍正
19世紀中葉澳葡藉機向清守軍報復並襲擊關閘的事件。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的“關閘事件”,是關閘第二次遭受大規模進犯,且是遭受英、葡的水、陸夾攻。此次事件的引發,導火線是極力推行殖民擴張的澳督亞馬留(João Maria Ferreira do Amaral)被望廈龍田村民沈志亮等人刺殺。1849年8月22日,亞馬留被刺殺後,澳葡當局在英、美、法列強支持下,有恃無恐,藉此挑起事端,於8月28日早晨,由炮兵軍曹米士打基打率領100多名正規軍和20名志願軍,攜三門大炮,在快艇炮火支持下,對關閘發動進攻,戰事擴展到拱北北嶺,古關閘城樓被炮火轟毀。駐守關閘汛營的清軍兵力薄弱,由於援兵未到,面對來勢洶洶的葡兵,措手不及,不戰而退,關閘為葡兵佔據。在關閘事件中,葡兵1名重傷,清軍4人死亡,葡兵且將戰死的1名清兵的手臂和1名軍官首級砍下,作為戰利品,掛在竹竿上,帶返澳門,遊街示眾。經此一役,清軍退守前山寨。這是清王朝在澳門的主權地位受到嚴重挑戰的一次重大事件。
1849年關閘事件
1849年( 清道光二十九年)3月5日,澳督亞馬留宣佈澳門已成為自由港,勒令中國在澳門的海關停止辦公,遭到海關官員的駁斥後,便派兵封鎖中國在澳門的海關大門。3月13日,又率領數十名士兵釘閉澳門的中國海關,推倒關前懸掛中國旗幟的旗杆,驅逐海關官吏、丁役。兩廣總督徐廣縉當時正為廣州入城問題與英國人相持不下,又風聞亞馬留釘閉中國海關後即赴香港向英國借軍的消息,遂與粵海關監督基溥等會商,決定實行“以商制夷”的對策,即將澳門關口移往黃埔,在那裡另立碼頭,並命令在澳門的各大行店和零星小鋪全部遷去。澳門各商行接到兩廣總督的命令,紛紛攜帶家眷、伙計遷往黃埔。亞馬留雖然發公告要挾阻止,但未能制止殷實中國商人的離去,致使澳門街道荒涼、港口空索,出現一片蕭條景象。
亞馬留封閉中國海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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