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梅官,原名朱作寧,字雪溪,西名Choo Mie-Kwa,廣東順德(今屬佛山市順德區)人。澳門早期著名華商。 清乾隆年間,朱梅官來到澳門開店經營絲茶貿易,逐漸致富,由監生捐官為納州同職銜,時人稱為“朱梅官”。 朱梅官在澳門開辦商行,同時經營銀號,成為澳門當時著名的華商之一。他與澳葡判事官眉額帶嚦關係密切。眉額帶嚦是當時澳門的重要葡商,擔任澳葡判事官一職16年,與英國的大鴉片商比爾勾結,大規模地經營鴉片貿易。 在巨額利益的驅使下,朱梅官成為清嘉慶年間澳門主要的華人鴉片商。[1] 朱梅官等六人用布匹、茶葉兌換葡萄牙人安多利的胡椒、海參,除貨抵外,安多利還應找回梅官番銀3480元。安多利擬於1814年9月底回國,所乘之船停泊於香山縣外海。朱梅官等人趕至逼索欠銀。適逢有葡萄牙船駛到,安多利當向船長借銀。該船長回答無銀,僅有鴉片。結果,朱梅官等應允收下鴉片120筒(每筒約二斤七兩)。因鴉片是禁品,朱梅官等擔心不得上岸,碰巧有小舟經過,乘機把鴉片轉賣給一夥不相識的人,得銀3840元。 海盜張保仔被清廷招安,他深悉鴉片貿易實情。在緝獲若干鴉片走私船後,通過審訊,他獲悉澳門有個鴉片窩子。福建方面就把情報移送廣東當局。1815年春,兩廣總督據此查拿涉案的澳門居民紀申官、王侖官、朱梅官等20人。 香山縣官員乘機敲詐,透出口風:若交八萬銀元即可放人。勒索金額太大,鴉片商拒絕。於是,朱梅官等六人依法被解送到廣州。在一番行刑逼供後,他們被迫供認販賣鴉片的事實。[2] 朱梅官獲罪充軍後,致函眉額帶嚦借錢,照例贖罪。 朱梅官等人後被革去職銜,在犯事地方各枷號一個月後,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賣鴉片銀兩被充公。朱梅官一案,成為清政府禁煙政策變化的一個契機。 澳門華商走私鴉片,無不與澳葡有關,清政府對澳葡採取了較為嚴厲的管制措施。之後到澳門貨船,均須逐船查驗,如一船帶有鴉片,即將此一船貨物全行駁回,不准貿易。若多船皆帶有鴉片,也必將各船貨物全行駁回,都不准貿易,立即逐回本國。[1] 現今,澳門新馬路爐石塘街口,1918年開闢新馬路之前,有一條小巷弄名曰“賦梅里”,就是朱梅官大宅所在。因他極愛梅花,在家中花園植梅百株,為當時澳門華商津津樂道。朱梅官犯事被抄家後,香山縣丞將他的大宅拍賣所得款項入庫。“賦梅里”不復有梅花,但巷里名稱仍存留至今。[3]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2006,第43-44頁。 [2]雪珥:《腐爛的帝國》,載“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網,2012年8月11日,http://zgrmdx.dooland.com/wap/article.php?id=176747&verify=&m=。 [3]金豐居士:《盧氏娛園慘遭商家摧殘》,載《新報》,2012年8月1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164897&sci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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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