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3卷,第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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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
[1]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3卷,第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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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十六年(1811年1月25日─1812年2月12日)2月,澳门议事会派“幸福玛丽亚”号船赴暹罗,带信祝贺暹罗新王拉玛二世(Ramathibodi II)登基,表达与暹罗重结友好关系的愿望。3月,澳门王室大法官议事会理事官眉额带历将此消息告知葡萄牙摄政王。但由于船只遭遇海难,暹罗国王并不知道此事。
澳门议事会派“幸福玛丽亚”号船赴暹罗,带信祝贺暹罗新王拉玛二世(Ramathibodi II)登基
嘉庆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4月15日,在张保仔投降前夕,意外事件发生。那就是当时出任澳门总督的区华龄嘉是一位来自莫布尔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巴西人。此人对中国与澳门的情况十分不熟悉,且又懒惰好虚荣。他先是反对张保仔投降仪式在澳门举行,当谈判决定投降仪式在香山县的芙蓉沙举行时,他又迟迟不下命令撤销澳门葡萄牙舰队对海盗船队的封锁。故海盗船队启动准备赴投降地点时,澳门舰队总司令阿尔科福拉多·索萨以为海盗们要突围,故组织舰队进行了作战准备。后经过眉额带历对区华龄嘉总督的反复说明才使总督恢复理智,下令阿尔科福拉多撤销对张保仔的包围。这样,投降仪式得以在芙蓉沙顺利进行。当时有17318名海盗连同226艘帆船,1315门火炮,2798件其他武器交归清政府。其中张保仔交出105艘帆船和9344名部属,郑一嫂交出24艘帆船和1433名部属,郑保养交出27艘帆船和1686名部属,香山二交出59艘帆船和4163名部属,梁亚康交出10艘帆船和667名部属,另有1艘帆船和25人归属不明。20日,张保仔在投降书上正式签字,亦被清政府授予千总衔,并允许他保留一支26—30艘帆船的船队,广东政府还拨给他一大笔钱,让他为部下在岸上买地建房安居。约有350名罪恶昭彰的海盗没被赦免,其中60人被判处流刑两年,151人被判终身充军,126人被判死刑。有14人的死刑就在澳门城门外执行。按照嘉庆十四年(1809)十月十六日(11月23日)的协议,清政府应付8万元船舰费给澳门议事会,因澳门议事会为装备兵船时已借银13000元,故实付银66645.3元, 而海盗战利品的分配,澳门分得了180艘帆船,600门火炮及大约3500件各类枪械。眉额带历作为胜利者一方的代表返回澳门,受到澳门全体市民的热烈欢迎,澳门为葡萄牙船队获得的辉煌胜利而欢呼,炮台鸣炮,教堂敲钟,通宵灯火辉煌地庆贺澳门的胜利。
张保仔投降仪式在芙蓉沙顺利进行
嘉庆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12月16日,摄政王唐·若奥自里约热内卢写信给澳门议事会,要求议事会采取合乎礼仪的方式与澳门总督举行会议。同时, 总督在职期间,自动成为议事会主席。
摄政王唐·若奥自里约热内卢写信给澳门议事会
嘉庆十六年(1811年1月25日─1812年2月12日)4月13日,澳门政府下令,借给帝汶总督库尼亚·古斯芒(Vitorino da Cunha Gusmão)1000澳门元,同时运去一批支援帝汶的军官、士兵及军用物资。
澳门政府下令,借给帝汶总督库尼亚·古斯芒(Vitorino da Cunha Gusmão)1000澳门元
嘉庆十六年(1811年1月25日─1812年2月12日)6月25日,两广总督松筠在广东巡抚韩崶、粤海关监督德庆陪同下巡视澳门。松筠奏称:是日晚,抵达澳门之新庙。次晨,西洋夷目率领夷兵出三巴门,前来新庙,分队摆列,鼓乐欢迎。该西洋番差眉额带历等随亦前来谒见,情词恭顺。并请松筠赴澳查勘炮台,至议事亭献茶。出于至诚,是日赴娘妈阁炮台,于天后宫行香后,随至该夷等两处,茶毕分别赏赉。诫以各国贸易俱宜和睦,不可以强凌弱,致滋事端。有英国商馆大班请示:可否准令伊妻献茶,用伸诚敬。松筠谕以尔等诚心,可以毋庸妇人献茶。再,粤东鸦片烟一项,最为民害。现奉谕旨,严行查禁。其物本由外夷诸国私载而至,以致流毒广远,欲绝其流,务塞其源。因面谕英国大班等:尔西洋各国贩货来粤贸易,应照先年,总以有用之物贩运,自能获利福。如鸦片烟一项,究竟何以配造,无人知其详细。尔等贩来粤东,熬以为烟,人吸之精神顿长,无恶不作,甚至吸惯,欲戒不能,因而败家戕生者甚众。尔试思之,如此害人获利,必致上干天和,将见倾家败产,其罪孽较之吸鸦片者尤甚,尔等各宜寄信尔国,严禁贩此毒货,方可免灾咎,于尔等身家性命,皆有裨益。据英国大班佥称:伊等尽知鸦片系属违禁之物,不敢载运。惟港脚等小商前往偷贩,希图获利。今蒙大人晓谕,惟有遵示寄信各国,互相稽察,不令违例私贩。言讫颇形愧惧。松筠同抚臣韩崶、监督臣德庆,一面出示严禁,实力查拿;一面传谕各洋商留心访察,毋任稍有偷贩。违者察出重治其罪。是日英商等禀递钟表等项,松筠仅收洋烟、洋酒、花露、洋布,当复倍加赏赉。英商等俱各心感悦服。在巡视澳门城区时,松筠见水坑尾门城外发疯寺山脚建有许多违例房屋,亲自到苑查阅,下令拆迁。后经判事官眉额带历禀请恩恤,松筠又准免拆出。
两广总督松筠巡视澳门
嘉庆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5月13日,发自里约热内卢的摄政王唐·若奥敕书同意澳门议事会前加上“忠勇”字样。唐·若奥给澳门此殊荣是为表彰澳门葡人在打击威胁澳门利益的海盗张保仔行动中取得的功绩和澳门在很多危急时刻向印度提供的重要援助。
发自里约热内卢的摄政王唐·若奥敕书同意澳门议事会前加上“忠勇”字样
嘉庆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5月20日,投降后的海盗头目张保仔以清朝官员千总的身份正式访问广州。23日,正式访问澳门,并在那里会晤了曾在大屿山封锁过他的葡方军舰的指挥官及当地头面人物,其中特别拜访了王室大法官眉额带历。
投降后的海盗头目张保仔以清朝官员千总的身份正式访问广州、澳门
嘉庆十七年(1812年2月13日─1813年1月31日)本年,香山县丞衙署第三次进驻澳门。据潘日明神父公布的一份葡萄牙手稿称,“香山县丞从未在关闸及三巴门之间驻住。早期住在关闸以外的翠微(Choi-mé)。张保仔之役后,入居水坑尾内橘仔园。目前,驻扎在鲜鱼埠(Praia Pequena)海关处,向一葡人租用其宅”。张保仔之役结束在1810年4月,而嘉庆十七年(1812)三月香山县丞潘世纶要来澳门公干时,还要议事会为其准备公馆,则推测,香山县丞进驻澳门建立衙署之事应在1812年4月之后,先在橘仔园租屋,后在鲜鱼埠海关处租一葡人住宅为其办公衙署。祝淮《新修香山县志》卷8附《濠镜澳全图》中,在船澳口上方标有“左署”,方位与葡文资料相合。同县志卷2称:县丞衙署在澳门望厦村。原注:现颓圯未修,住澳门民房。新发现道光七年(1827)《香山县下恭常都十三乡采访册》卷上《澳门纂略》则称:“县丞署日久倾颓,尚未修复,今公馆在草堆街旧杜元铺屋。”可见,县丞署租用的是华人的铺屋而非向葡人租屋。
香山县丞衙署第三次进驻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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