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罟(中)捕䱛乃鱼艇(前)及载货艇(后)齐驶入内港。

关联资料
更新日期:2019/05/26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2月2日─1898年1月21日)本年,澳门鱼栏行变动较大,向来渔船计有700只,今则实存430只,业渔人数约只5000名,以致承顶转让、倒闭等情形颇多。如义友堂刘绍修承顶“源来鱼栏”;郑发等人的“赞利”、“鸿利”二栏的变动;杨士彬承顶澳门营地街市门牌第68号“新两全”鱼栏生意;谭桂甫等人承顶果栏街门牌第19号安吉海味生意;合和堂用本银1500两顶受路湾海旁街门牌第14号锦隆鱼铺生意;义合堂张彭及郑星南、辛俭坡等人合股经营在澳门皇家新街门牌第105号开设的昆隆海味店倒盘等等。据上年的“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中透露:澳门盐价日贵,渔户皆欲将鲜鱼装往香港醃制也,应是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澳门渔业不景气
光绪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4月16日,署理管理华人事务官小若阿金‧巴士度律师与氹仔行政长官商谈路环南面海湾捕鱼纳税问题。他认为大横琴岛寺庙的中国主持确实在法庭出示了香山政府一份非常合法的文件。中国当局在文件中申明“路环的两个海湾归属寺庙,给予其征税权”。巴士度表示希望了解能使他有所行动的详情,因为他认为情况十分复杂。海岛市政委员会主席简单地答复说葡萄牙当局对路环拥有完全的管辖权,黑沙和竹湾海湾均在该地区,甚至战船也要受葡方据点的监督,中国当局并未表示任何不满。由于属于葡方水域,故应对其使用葡萄牙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法律,特别是第395条。除此而外,不存在给予受行政管理条例制约的公共地方的个人以任何特权的法律。[1] [1]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222页。
路环南面海湾捕鱼纳税问题
时间: | 民国时期(1911-1949年) |
1925年-1941年 | |
地点: | 澳门半岛--风顺堂区 |
澳门半岛--大堂区 | |
关键字: | 渔业 |
渔船 | |
虾罟 |
摄影: | 若瑟‧利维士‧嘉德礼(Catela, José Neves) |
资料来源: | 若瑟・利维士・嘉德礼:《永不回来的风景 : 澳门昔日生活照片》,澳门艺术博物馆,2001,第168页。ISBN 99937-29-26-4 |
藏品所有人: | 澳门基金会 |
储存地点: | 澳门艺术博物馆 |
数位作品提供者: | 澳门基金会 |
语种: | 中文 |
英文 | |
葡文 | |
资料类型: | 照片 |
黑白 | |
登录号码: | p00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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