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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7/17
嘉靖四年(1525年1月23日─1526年2月10日)2──3月,福建、浙江兩市舶司裁撤後,吏部考功郎中鄭曉就此事上奏稱:“當罷者市舶內臣,非市舶也。夷中百貨,皆中國不可缺,故祖訓雖絕日本,而市舶司不廢,蓋以通華夷之情,遷有無之貨,收征商之利,減戍守之費。又以禁海賈,抑奸商,使權在上也。”對兩市舶司之裁撤表示反對。塗山:《新刻明政統宗》卷22,嘉靖四年二月。
福建、浙江兩市舶司裁撤
崇禎六年(1633年2月8日─1634年1月28日)3月,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菲利浦•羅博(D. Felipe Lobo)率船前往中國貿易,來澳門一路順暢,在本月回程經新加坡海峽時遭荷蘭船隻襲擊,其中4艘船為避免被俘而自焚沉海,所喪失的黃金和銅價值超過50萬銀色勒芬。菲利浦•羅博僥倖逃生。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 107.
巡航首領菲利浦•羅博率船前往中國貿易,回程遭荷蘭船隻襲擊
崇禎四年(1631年2月1日─1632年2月19日)4月6日。調京葡兵在南昌停止前進後,陸若漢帶領少數幾名葡人繼續北上,於是日進京,並向崇禎帝進獻了帶來的“西洋盔甲刀銃”。時,孫元化已任登菜巡撫,並在登州練兵,徐光啟遂派陸若漢與公沙•的西勞帶領來京的葡萄牙銃師赴登州幫助孫元化造炮練兵。《崇禎長編》卷44,崇禎四年三月己卯,王重民輯:《徐光啟集》卷6《欽奉明旨敷陳愚見疏》,第313頁。
調京葡兵在南昌停止前進後,陸若漢帶領少數幾名葡人繼續北上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2月10日─1549年1月28日)7月15日,有葡萄牙船隊大船8艘、哨船11艘進攻福寧州七都沙頭澳。登陸士兵多為黑奴,各持鉛子銃、鐵標、弓弩亂髮。清灣巡檢司官兵抵敵不過,葡兵劫掠沿岸居民20餘家,又乘船往崳山拋泊。 朱紈:《甓餘雜集》卷3《亟處失事官員以安地方事》。
清灣巡檢司官兵抵敵不過葡萄牙船隊的進攻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1月31日─1605年2月17日)6月27日,荷蘭船隊在韋麻郎司令的指揮下從大泥(Patane)啟航。7月25日航至廣東附近之澳門,因警惕澳門葡人襲擊,遂漂泊於附近海岸。他們要求到廣州互市,由於葡萄牙人對廣東的影響,要求被拒絕。28日,海上颶風驟起,更無法在澳門靠岸,遂改變航向向東。於8月7日抵達澎湖,並派華人李錦返漳州,要求通商。福建當局得知韋麻郎佔領澎湖後,遂讓李錦返回,告知荷蘭人撤出澎湖。開始荷蘭人抗命不從,福建巡撫徐學聚下令總兵施德政與浯嶼把總沈有容驅逐荷蘭人。最後,在明廷的壓力下,韋麻郎不得已於12月15日率船隊撤離澎湖。韋麻郎:《航海日記》,轉自廖漢臣:《韋麻郎入據澎湖考》,載《文獻專刊》創刊號。
荷蘭船隊在韋麻郎司令的指揮下從大泥啟航
隆慶三年(1569年1月17日─1570年2月4日)本年,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曼努埃爾•特拉華索(Manuel Turvassos) 擔任澳門地方兵頭。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209頁。
巡航首領曼努埃爾•特拉華索擔任澳門地方兵頭
正德十六年(1521年2月7日─1522年1月27日)本年,廣東按察司副使兼巡視海道汪鋐因指揮東涌戰役,對葡萄牙人之蜈蚣船及佛郎機銃頗有認識,稱:“其船用夾板長十長,闊三長,兩旁架櫓四十餘支,周圍置銃三十四管。船底尖,兩面平,不畏風浪,人立之處用板捍蔽,不畏矢石,每船二百人撐架,櫓多人眾。雖無風可以疾走。各銃舉發,彈落如雨,所向無敵,號蜈蚣船。其銃管用銅鑄造,大者一千餘斤,中者五百餘斤,小者一百五十斤。每銃一管,用提銃四把,大小量銃管,以鐵為之。銃彈內用鐵,外用鉛,大者八斤。其火藥製法與中國異。其銃一舉放遠,可去百餘丈,木石犯之皆碎。”是葡人用的一種戰船,自明嘉靖四年(1525年)開始仿製使用。李昭祥:《龍江船廠志》卷1《訓典志》引汪鋐奏章為“置銃三、四管”。黃訓:《名臣經濟錄》卷43《兵部職方》下;嚴從簡:《殊域周諮錄》卷9《佛郎機》。關於蜈蚣船,可參閱普塔克(Roderich Ptak):《蜈蚣船與葡萄牙人》,載《文化雜誌》第49期,2003年。
廣東按察司副使兼巡視海道汪鋐對蜈蚣船及佛郎機銃頗有認識
正德十五年(1520年1月20日─1521年2月6日)7月,費爾南•安德拉德返回葡國,受到國王接見。國王多次向他們詢問中國的情況,而費爾南•安德拉德的回答對葡王1520年的“印度敕令”產生影響,葡王決定對往返中國的航行實行國王壟斷,並將往返船隊保持的季節性接觸變為建立持久的關係,使葡國與東方的貿易成為日常的生意。為了使“印度敕令”產生實效,必須保證三個目標:將馬六甲置於葡萄牙統治之下,加強其作為東南亞香料和藥品貿易重要中心的作用;在蘇門答臘北部建立一個葡萄牙軍事勢力範圍,並在該地區主要的胡椒港口帕塞姆(Pacem)興建一座炮台和商站;在中國南方沿海建立商站和炮台。奧利維拉:《葡中接觸五百年》第3章,第29—30頁。
費爾南•安德拉德返回葡國
正德十二年(1517年1月22日─1518年2月9日)9月底,費爾南•安德拉德船隊抵達廣州城下,葡人船隊在桅杆上升旗,然後船上又鳴放禮炮三響,向對方致敬。當時在廣州城的大員僅布政使吳廷舉。郭棐稱:“佛郎機大舶突入廣州澳口,銃聲如雷,以進貢請封為名,右布政使兼副使吳廷舉聽之。”吳氏指責葡方三件事違規:第一,無廣州大吏的批准擅入;第二,鳴炮;第三,懸旗或豎長矛。費爾南•安德拉德進行了多次道歉,不久,雙方消除誤解。兩廣總督陳金、三堂總鎮太監寧誠,總兵武定侯郭勳先後回到廣州,並在官衙中聽取葡人代理商的匯報。聽完匯報後,陳金命令葡人使臣“去光孝寺習禮三日”,方肯接見。10月底,在炮聲和號聲中,托梅•皮雷斯和隨行7人著節日盛裝登上廣州石碼頭。然後將使團及隨行人員安排在十八甫蜆子步的懷遠驛下榻,等候北京傳旨接見。費爾南•安德拉德將大使送到驛館後,他也獲得廣東官方給他的一間房屋,方便其出售貨物。他和他的代理商、書記員及其他幾位葡商均上岸經營貿易,而且以最優惠的價格進行。不久,其貨物全部賣完。郭棐:《(萬曆)廣東通志》卷69《外志》3《番夷》。《若昂•德,巴羅斯亞洲史——旬年史之三》第2篇第8章,第138頁。陳金,湖廣應城人。兩次擔任兩廣總督。第一次出任兩廣總督在正德元年十二月,第二次是在正德十年“以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再至廣東出任兩廣總督(《明武宗實錄》卷20,正德元年十二月戊申,黃佐:《(嘉靖)廣東通志》卷10《職官表》下)。又《明武宗實錄》卷152,正德十二年八月戊辰及卷155,正德十二年十一月丁亥記載,郭勳和陳金在廣東會見葡萄牙使團後不久就離開廣東。光孝寺,在廣州舊城西北,廣州著名佛教古刹,三國時即建為寺,明憲宗時正式定名光孝寺。黃佛頤:《廣州城坊志》卷4,第194—200頁。顧應祥:《靜虛齋惜陰錄》卷12《雜論》3稱:“第一日始跪左腿,第二日跪右腿,三日才磕頭,始引見。總督衙門吩咐:《大明會典》原不載此國,令在驛中安歇,待奏准才可起送。”顧應祥是第一次進入廣州的葡萄牙使團的見證人,其記錄當可信,但他稱葡使團人員“皆以白布纏頭,如回回打扮”,確實費解。(胡宗憲:《籌海圖編》卷13《兵器•佛朗機圖說》,四庫全書本《籌海圖編》題為胡宗憲撰,有誤。《籌海圖編》作者原為鄭若曾,天啟年間,胡宗憲之孫胡燈等重校該書時,將“昆山鄭若曾輯”改為“胡宗憲輯議”,並作了某些必要的剜補改動。後人即沿用胡宗憲之名。)我們認為很可能是因為葡使團中有通事5人及許多僕役,這些通事和僕役可能是馬來人,故作“回回打扮”。明政府既將葡人使臣視為“回回”,為什麼又要安排在佛教寺廟習禮?殊不可解。高德勝:《歐洲第一個赴華使節》,第138頁。戴璟《廣東通志初稿》卷28《驛傳》稱:懷遠驛,原額館夫8名,事為安養夷人而設,近年番船俱無進貢,亦無番夷在驛安養。前項館夫,欲行裁革,誠恐後有番船到事□□,缺人供應,□存舊額。黃佛頤《廣州城坊志》卷5第308—309頁:十八甫蜆子步在廣州舊城西關,甫即鋪。懷遠驛即在蜆子步。洪武三年於浙江、福建、廣東三市舶可設驛館,廣東名懷遠驛。永樂四年,置懷遠驛於廣州城蜆子步,建屋一百二十間以居蕃人。《若昂•德•巴羅斯亞洲史——旬年史之三》第2篇第8章,第140—141頁。
費爾南•安德拉德船隊抵達廣州
人物: | 韋奇立(Vieira, Vasco Rocha)(澳督),1939- |
時間: | 建國之後(1949-1999年) |
回歸祖國(1999年-) | |
1999年12月19日 | |
地點: | 澳門半島--風順堂區 |
南灣大馬路 | |
總督府舊址(現政府總部) | |
關鍵字: | 旗幟 |
澳門總督 | |
儀式 | |
澳門回歸 |
攝影: | 林健安 |
資料來源: | 趙陽、禤廣瑜編:《瞬間五十年--澳門攝影學會紀實半世紀》,澳門藝術博物館,2008,第222頁。ISBN 978-99937-59-72-0 |
著作財產權人: | 澳門攝影學會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攝影學會 |
權限範圍: | 澳門攝影學會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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