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十年(1884年1月28日─1885年2月14日)2月26日,澳門賣魚新街市開張,名曰公局街市,一貼近通商街,一貼近海邊街。適時澳門可擺賣鮮魚的街市有板樟廟街市、即米糙街街市及新村尾街市、沙梨頭街市。澳門賣魚街市系由米格爾.施理華建妥,經本澳承充賣魚商人稟請開辦。公局街市內有賣鮮魚店16間,經澳門議事公局出示招人租賃,以3年為期。[1]3月24日,為免有毒氣,以便民居得保養之法,將柴船尾並沙欄仔賣鮮魚街市撤銷,遷往公局街市。[2] [1]《澳門政府憲報》1884年2月23日第8號。 [2]《澳門政府憲報》1884年3月29日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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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