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保官,原名蔡全青,字爾善。澳門大鴉片商。[1] 蔡保官販賣鴉片發了財,捐官成為“州同知銜”(知府,從六品文官)。當時澳門華籍鴉片煙商,幾乎人人都捐官,既耀祖光宗,又能給做生意帶來便利。時人稱他蔡保官,成為澳葡“華籍仕紳”。[2] 清嘉慶二十二年二月初二(1817年3月19日),香山縣丞周飛鴻據澳門舉人趙允箐舉報,查處蔡保官租賃洋樓開設的鴉片煙館。[3] 嘉慶年間,張保仔做海匪紅旗幫首領時,與多位澳門鴉片煙商關係密切,參與大規模走私澳門鴉片活動。他與蔡保官的關係最好。後來,張保仔向兩廣總督百齡遞信表露想接受招安之意,此信由蔡保官轉遞給香山縣駐澳門佐堂縣丞。經蔡保官介紹,張保仔認識了澳門朋友、中醫周飛鴻。 嘉慶十五年(1810)四月二十日,張保仔率海匪17000多人、匪船200多艘、大炮1300多門、武器2700多件,在香山石岐向兩廣總督百齡正式投降。 清廷授予張保仔“福建水師千總”職銜,並允許他保留一支30艘帆船的船隊,同時賞賜他大筆銀兩,讓他為部下在陸上買地建房定居。隨即朝廷命令張保仔率水師到粵西沿海剿滅海盜,用的是“以海匪治海盜”的高招策略。投降招安過程中,張保仔對清廷供出澳門有一個“鴉片窩子”。 兩廣督撫立即在張保仔投降招安後的翌日,發出海捕文告(通緝令),捉拿“澳門華民”蔡保官和紀申官、王扁、朱梅官、紀開鳳、王棧官、王蓄官、吳黨官、鄭祥官、朱明官、陳二舍、陳子髦、陳煥官、陳欽官、王玷官、許寧官、盧裕官、許霞運、卓開官、徐秀官等20人,最後只抓獲朱梅官等12人治罪,其他人都逃脫了,其中包括蔡保官。據說張保仔在作供後,心有不安,派人及早通知蔡保官暫避風頭。 蔡保官在澳門開設的鴉片公司,原在大堂街三角亭味囒樓(現今聖約瑟教區中學對面),是一幢三層葡式洋樓,天台上有一個大涼亭,紅瓦亭頂,十分搶眼。 蔡保官經常邀請朋友在這涼亭下飲茶談事,眺望南灣海景。當時有一位叫劉志鵬的秀才在蔡保官處做師爺,他精通風水術數,曾勸蔡保官不可把鴉片公司設在如此顯眼招搖處,更指味囒樓頂的紅頂涼亭“受風招邪”,定會對宅主不利,不出三年,必有大禍臨到。 蔡保官不為所動。據說不到三年,他被官府通緝,生意大敗。[2]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42頁。 [2]金豐居士:《味囒樓紅瓦招搖受風招邪不利宅主》,載《新報》,2013年6月12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macau.php?id=127932。 [3]黃巧波:《清末民初時期中山地區禁毒概況》,載《中山日報》,第4406期,第B1版,200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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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29